未经审批同意占用、挖掘道路,中铁五局被深圳交通运输局处罚
3月12日,本报从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获悉,由于未经审批同意占用、挖掘道路,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于近日被处以5万元罚款。
据介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经调查,认为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在2021年12月30日 11时00分在(违法地点)中心公园B区南门福华路北侧人行道深圳地铁十四号线轨道一工区福新基地项目门口,实施了建设单位未经审批同意占用、挖掘道路的违法行为。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下发深交罚决第[2022]ZD04432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因建设单位未经审批同意占用、挖掘道路,被处以5万元罚款。
处罚同时显示: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214400165L,组织机构代码214400165,企业法人为蒲青松。(文|中国基建报 陈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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