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罗老师学法律——个人见解

前几天,在看罗翔老师讲法律知识,有一些说的很有意思,很喜欢,这里分享给大家。
罗翔老师说的是一个关于电车的案件,场景如下:一辆行驶中的火车,它正前方的铁轨上绑了五个人,另外一岔路仅仅有一个人。如果正常行驶,会直接轧死那五个人,但是如果你扳下错轨开关,仅仅只牺牲一个人就可以拯救其它人,这个时候,你该怎么做?你会怎么做?
就这个场景,罗翔老师从功利主义和道德主义两方面讲解了下,很有意思。
功利主义认为保全多数人牺牲小部分利益可以接受,道德主义认为众生平等,不能用特定“牺牲”的方式来处理。后面罗老师还说了需要综合考虑功利主义和道德主义来看待问题,单纯某一方某些场景那就不适用,很赞同。
罗老师说到这个,还说了另外一个案例,跟这个很像,用它来解释再好不过。
它说如果一家医院里有五个病人,都是985/211毕业,是社会上的精英人士,但是,他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器官需要换;另外一个病人是先天残障人士,对社会无作为,但是身体器官都很健康。
这时候问题来了,如果“牺牲”一个残障人士可以“拯救”他们五个精英人士?是否就可以无视他的意愿抹杀这个人的人权来达到拯救的目的?
罗老师这里就说了,如果可以做,那就是凌驾于人权之上,但是咱们提倡人权平等对吧?既然人权平等,你凭什么认为你有权利随意剥夺其他人的人权呢?
以下都是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我是这么理解人权平等的,地球上七八十亿人口,无论是黑白黄种人,所有来到这个世界上人都是平等的,无关于年龄、肤色、地域什么的。
地球上的人口是由我们共同组成的,即七八十亿个1才能组成这样,每个人都应该是1=1=1=……这样的存在。
所以这里就很好回答上面问题了,那几个精英人士跟那位残障人士是平等的,所以不能用牺牲的方式来拯救。
再回到一开始的火车案件,是不是明白了该怎么做?
以上是一种可能性,我这里来分析下电车案其它可能性,有兴趣的朋友们可以继续看下去:
假如你选择错轨/牺牲残障拯救多数人(选择功利主义)那么会怎样?
首先,必须说明的是,我坚持认为“少数人需服从多数人”某些方面可以解决很多问题,但是掩盖不了它依旧是“暴政”(弱者无人权)的事实。
如果,你选择错轨,无论结果怎样,你都是杀了人,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你牺牲小部分人的利益来拯救多数人,那么,你怎么能判断自己就是“多数派”?
既然这里都不谈平等了,那就延伸一点,你如何保证自己长期处于“多数派”?假如有一天,你的“上层”需要你做出牺牲,认为你是“少数派”,是否也可以像你之前牺牲其它人的利益那样牺牲你呢?
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这个问题就很值得思考了你说对吧?
说到这里,有个人就得说下,很值得敬佩,苹果公司CEO乔布斯,他没有用特权加塞排队换器官,把机会就给了其它人,不然,今天的苹果帝国可能更加辉煌。
希望能让认真看完的你有所收获,本人言语匮乏,可能叙述的不够详细,请见谅,喜欢的建议去看罗翔老师的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