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国家标准修建人防工程,温州城建集团股份公司被警告并罚款
今日(6月6日),本报从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事务中心获悉,由于承建的华峰集团研发总部项目民防工程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温州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被警告并罚款。
据悉,涉事企业为温州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事项目为华峰集团研发总部项目民防工程。违法违规行为为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处罚内容为:1、警告;2、壹万元罚款。处罚依据为《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据爱企查及行政处罚公告显示,温州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注册地位于浙江省潘桥街道焦下横屿路2号1号楼4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300145292294G,法定代表人为陶琼珍。(文|中国基建报 张新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