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小辞典·儒法斗争史部分》3.3.14 唐太宗李世民
【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14、唐太宗李世民(公元599—649年)
唐朝的开创者,是地主阶级中一位有作为的进步的政治家和军事家。他十八岁随父李渊参加镇压农民起义,但在农民起义的冲击下,不久即劝父带兵反隋。年轻的李世民颇有军事才干,他在指挥作战中,善于各个击破,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就迅速消灭了其他割据势力。他二十八岁时,及时粉碎以其兄李建成、弟李元吉为首的顽固派在其父唐高祖李渊支持下企图杀害他的阴谋,逼父让位,即位为唐太宗。
隋末的农民起义,有力地打击了门阀豪强势力,为李世民实行法家路线扫清了道路。他执政后,立即整顿中央政权机构,独揽大权,加强了中央集权制。他重法治,明赏罚。为了考核地方官吏,他将各州都督、刺史的名字写在自己寝宫的墙上,记录其功过。他还命大臣编成了《唐律》五百条。
他采用科举制度取仕,尽量吸取地主阶级中的有用人才,参与政事。他手下的许多重要大臣都不是贵族出身,如尉迟恭是铁匠,张亮是农民,秦叔宝、程知节是小军官,李勣也非贵族出身。他还用契苾何力、阿史那社尔、黑齿常之等少数民族的人当将领。对归附他的反对派也用,如魏徵就是原李建成派中的名士。李世民曾说:“王者须为官择人,不可造次即用”,“用得正人,为善在皆劝,误用恶人,不善者竞进”[1]。在封建帝王中,他以善于纳谏而闻名,魏徵因敢于犯颜直谏,深受他的器重。他说:“人欲自照,必须明镜,主欲知过,必藉忠臣”[2]。
为了巩固唐王朝的政权,他采取各种措施发展生产,限制大地主阶级兼并土地,使隋末残破的社会经济较迅速地得到恢复,人口大有增长。他还实行“寓兵于农”的“府兵制”,分土地给再兵,自备武器、服装、粮食,免去赋得负担,分批轮流服役。府兵的管辖权直属中央,地方只负责训练。采取这一措施,加强了唐王朝的国防力量。
唐初,突厥奴隶制游牧民族统治集团经常入侵,李世民坚决反对李渊等准备迁都逃跑的政策,他亲自教练士兵,积极准备征讨,终于公元六二九年派李靖、李勤等带兵打败突厥,从而巩固了唐朝的边疆,并开辟了通往中亚西亚的商路。据史载,先后有四十多国派遣使臣来长安,进行经济文化交流。
李世民虽然基本上实行法治,顺应历史的潮流,采取抑制贵族大地主阶级的政策,但他没有也不可能彻底打击贵族大地主阶级。在实行法治的同时,他又提倡尊孔读经,甚至把儒家学说看成是“失之必死”,“不可暂失”的“宝贝”,规定《孝经》、《论语》为学生必修课。这充分表现出当时地主阶级的虚伪性和软弱性。
注:
[1] 《贞观政要》。
[2] 《贞观政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