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目惊心的欧洲吃人史
许多年前,洋奴公知以柏杨等人为典型,都喜欢选择性的拿中国古代人相食的惨剧来印证中国文化的野蛮,落后,以及中国人自身的邪恶。
却殊不知这些都是人类固有的人性阴暗面,人类共通,何况他们寻找的中国吃人案例除了小说以外,多数是中国因为自然灾害导致的饥荒,人们为了求生存没有办法了,导致人性阴暗面被展现出来。而这些人类公有的阴暗面却被洋奴公知拿来抹黑污蔑中国的手段,还被他们有意的渲染成中国特有的吃人文化,并论证欧洲比中国多么文明高到,却选择性无视,欧洲吃人的历史比中国更悠久,更有特色和文化。
首先是英国医生著书揭露,英国维多利亚王室曾大摆人肉晚宴。
当年威廉王子的大婚,让风光的英国王室再次成为世界的焦点,精英们不失时机地鼓吹英国王室的豪华贵族传统,追忆当年戴安娜王妃嫁入王室时的艳丽风光。
然而,英国王室却遇到了烦心事。著名历史和人类学专家、医学博士萨格著书指出:近代的英国王室在300年前的维多利亚时代,曾以人肉为美食。这种论调轰动了整个英伦三岛,甚至还轰动了欧洲大陆,让人们不得不认真审视和反思英国王室奢华背后的野蛮和血腥。
萨格博士在他的书中揭示:英国王室早已因喜爱豪华宴会和丰富食谱而闻名,但较少为人知的是,英国王室可能在18世纪末嗜好吞食部分人体。
注意:维多利亚时代是什么时代?就是备受中国公知顶礼膜拜的培根的启蒙时代。
British royalty dined on human flesh——
but don't worry it was 300 years ago
不要担心,已经是300年前的事情
They have long been famed for their love of lavish banquets and rich recipes. But what is less well known is that the British royals also had a taste for human flesh.
他们以喜爱豪华宴会和丰富食谱而闻名,但较少为人知的是,英国王室还有一尝人肉滋味的爱好。
A new book on medicinal cannibalism has revealed that possibly as recently as the end of the 18th century British royalty swallowed parts of the human body.
一本介绍吃人为补药的新书透露,近至18世纪末英国皇室还保留着吞食人体多个部位的嗜好。
The author adds that this was not a practice reserved for monarchs but was widespread among the well-to-do in Europe.
作者补充,这其实并非属于君主特别的习尚,在欧洲富裕阶层一直是很流行的。
——英国《每日邮报》
“吃人”这个词,前面讲了,在公知洋奴的口中,似乎是诅咒中国人的专利。随着公知的煽动,谬论流传,中国特色吃人文化成为公知的口头禅,并且这种毒流言论影响了当代许多中国人的身心。

其实,吃人现象是一种野蛮文化的残留,虽然古今中外所有民族历史中都有食人的记录,但最多的记载却还是在西方,而中国吃人现象的发生则大多数是因为灾害,饥荒,粮食短缺导致人们求生本能的极度放大化。孔子也承认: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人在衣食无忧的前提下,才能有文明和荣辱,而饥荒来临,连生存都成了问题,那么文明,素质更无从谈起。
在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中世纪以至近现代,由于食物匮乏或者野蛮风俗遗留,嗜好食人的吸血鬼种族大有人在。

这两本书是欧洲研究西方吃人文化的书籍,分别是理查德·萨格的《木乃伊、食人族和吸血鬼》;露易丝·诺布尔的《早期现代英国文学与文化中的食人医疗》;
总之,无论罗马和基督教文明,对于西方人的食人历史都不乏记载,而最为骇人听闻的乃是英国王室和贵族的食人风俗,竟然大规模存留延续到大宪章以后君主宪政的18世纪维多利亚时代。以至在西方现代,某些崇拜吸血鬼的食人恶魔,也经常见诸新闻。
例如:2007年1月8日,法国报纸刊登新闻:《法国监狱发生吃人案》,说:“35岁的科卡涅承认拳打受害人,又用剪刀刺他,再以胶带将他勒死,然后挖出心脏吃掉。”2009年6月,又看到新闻:“据法国媒体6月23日报道”,“最古老‘欧洲人’是食人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已委派学者进行了研究,“该项目负责人之一卡斯特罗近日说:‘我们已经了解到他们嗜食同类。’法国大革命时期,朗巴勒夫人被肢解后,心脏便被革命的共和派所分食。
著名的英国史学家吉本(1737-1794)记载,罗马帝国迫害基督徒时,“那些基督教士和修女们的内脏在被那些嗜血的狂热分子品尝过之后,拌上大麦被厌恶地投给城里的肮脏的牲畜去吃。”(《罗马帝国衰亡史》第20章)及至基督教会掌了权,12世纪的十字军骑士东征时因为食物缺乏,便在安条克城下先吃俘虏,后吃自己人。罗马人被围,“有些饿疯的人偷偷杀死自己的同胞,然后把他们的肉吃掉”,“甚至据说母亲也吃下了他们的被杀害的幼儿。” (《罗马帝国衰亡史》第25章)
此外,西方信史记载:法国1032年闹灾,国内到处发生人吃人的惨状。而希腊神话中也描述了神吃神的故事,克洛诺斯把自己的孩子都吃掉,只有宙斯被瑞亚通过计谋救了下来。
再比如莎士比亚的悲剧The Most Lamentable Roman Tragedy of Titus Andronicus,Tamora吃了由儿子肉所做成的肉泥...再比如格林童话里面的糖果屋那个【食人女巫】
更恐怖的是,匈牙利贵族李克斯特伯爵夫人为了美容,不仅用处女的鲜血沐浴,还要在沐浴前喝人血,这是欧洲自己记载的。
另外,圣经中也记载了吃人的文字记录
《圣经》申命记:“你在仇敌围困窘迫之中,必吃你本身所生的,就是耶和华你神所赐给你的儿女的肉。”
“她两腿中间出来的婴孩与她所要生的儿女,她因缺乏一切,就要在你受仇敌围困窘迫的城中,将他们暗暗地吃了。
而在罗马法中,法律曾经允许吃人肉。就好比枪决、绞刑是合法的刑罚一样。执法者可以将人关起来,用饥饿迫使他们互相吞噬。
13世纪,高兰谋杀教皇玛巴蒂尼未遂,他和他的两个孩子被关进牢房,断绝水粮,在饥饿的折磨下,高兰被迫吃掉了自己的孩子。乌戈利诺本属支持教皇的奎尔夫派,还是比萨执政官。1289年,比萨大主教乌巴尔迪尼指控他犯有判国罪,乌戈利诺并其二子二孙被锁进高塔。时间一久,祖孙三代互相吞噬。及发现尸体时,咬啮的痕迹已布满皮肉。
值得一提的是,现代科学家发现首批抵达美洲英国殖民者吃人证据,史密森尼自然历史博物馆和弗吉尼亚州詹姆斯敦的考古学家发现一位14岁女孩的骨骼,这个叫做简的女孩曾被当时的英国殖民者残忍地嗜食。简的尸体分析显示她死亡于1609-1610年冬季,当时正值詹姆斯敦的“饥荒期”,数以百计的英国殖民者相继死亡。
詹姆斯敦是英国殖民者在美洲建立的第一个殖民地,之前曾有传说称饥饿的英国殖民者吃过狗、老鼠、蛇和皮鞋。甚至一些殖民者会吃同伴的尸体,但是考古学家对这些传说故事持怀疑态度。
史密森尼自然历史博物馆法医人类学家道格拉斯-奥斯利称这些人类尸体的年代可追溯至1609-1610年之间冬季的“饥荒期”,在此期间数百位殖民者死亡。
科学家称,当时首批英国殖民地经历了美洲800年以来最严重的一次干旱期,1607-1625年期间生活在詹姆斯敦的6000人遭受着可怕的饥荒。历史记录让人感到毛骨悚然,早期英国殖民地领导人乔治-帕西(George Percy)称这是一个“苦难的世界”,甚至人们会挖掘坟墓,寻找尸体肢解吞食,当时没有任何食物能够维持生活了。
其中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情,一位丈夫杀死了怀孕的妻子,将她的尸体用盐浸保存食用。据悉,简的尸体发现于2012年夏季,这是詹姆斯敦第4具被挖掘出来的埋葬尸体,分析结果显示她的身体曾被肢解过,很可能是当她死亡之后从坟墓中挖掘出来被嗜食。
即便是到了物质供应渐丰的近代,人食人成为凶残无人性行为时,在1845年英国著名冒险家约翰·法兰京爵士率领的北极探险队(Franklin Arctic Expedition)遇险,队员杀死或以冻死同伴尸体偷生,此事虽然为生存者极力否认,英国政府亦说并无此事,但传说不绝,引起学者的注意;加拿大阿尔拔大学一位人类学教授在八十年代进行研究,终于在1997年证实当年(一百四十多年前)法兰京北极探险队的生还者是吃同伴的肉维持生存的。
再说说大家都知道的十八世纪爱尔兰大饥荒促使爱尔兰人大规模移居新大陆的事件,当年该地人食人的情况也是不枚胜举。
《思辨史》引述著名讽刺作家、《格列佛游记》作者斯威夫特写于1729年的小册子,原题长达三十一个字:A Modest Proposal to the Public for Preventing the Children of Poor People in Ireland from being a Burden to their Parents or Country and Making them Benefice to the Public,意译之为《如何防止爱尔兰穷家儿童成为其双亲或国家的负累》,作者认为并非每个爱尔兰家庭都有能力养育孩子,他建议每年出生于穷家的十二万名婴孩中,两万名应养育成人,其余则卖给有钱人;有钱人买婴孩不是“收养”而是做成盘中餐,“一个婴儿可做成两碟佳肴……”。
斯威夫特认为“卖婴”是“理性经济行为”(economic rationality),因为既可为父母带来可观金钱收益,复可使贫家免去“人多之负累”。这位著名作家甚至建议爱尔兰首府都柏林应开设“童肉专卖店”。
是的!你们没看错!格列佛游记的作者确实建议公开卖人肉!
而斯威夫特竟然还分析卖婴等于婴孩有经济价值,因此会减少堕胎,符合教会(天主教是爱尔兰的国教)的教义,又可纾缓家庭中的紧张关系——父母因小孩太多家累太重而经常引起夫妻龃龉及兄弟姊妹间嘈吵打架;他相信因此会有更多人结婚,死于“难产”的妇女和婴孩数字骤降,结果令爱尔兰社会安定经济繁荣。
这种情况出现后唯一令人忧心的是人口可能会萎缩。这本小册子,即使你视之为“怪论”,多少亦反映了当年的确盛行食婴充饥的残酷现实!小编感叹,竟然要通过把无辜的婴儿当成食物卖来促成爱尔兰经济发展,在那个年代是多么恐怖呀。
不懂避孕不准堕胎令人口大增,由于经济产能落于其后,自从中世纪开始,欧洲面对“人口急速上升、人均收入大幅下降”的悲惨前景,在经济不可能倍增而“无法把一半人口送往美国”的条件下,“一半人民食掉另一半人民”,似为国家和人民的唯一生路。许多享大名的17——18世纪欧洲学者如法国思想家伏尔泰和卢梭等,都主张“同类相食”可能是解决人口过剩的有效办法(Cannibal can be the agent of depopulation)。
尚幸启蒙运动适时而兴,令科学发轫,由是提高经济生产力,加上天主教的影响开始式微,避孕药,堕胎药日益普及,遂令人口与粮食渐趋平衡,人类已不必再藉食同类而求存。若非上述这些进步的变化,“人食人”持续至二十世纪,是大有可能的(上引均见206-208页)。
《思辨史》还指出《人口论》于1798年初版时,马尔萨斯仅仅说了“饥荒和罪恶”会使人口数量大降;到1803年再版时,已加入“同类相食”亦有此功效,他虽然认为“人食人”是“可怕的罪行”,但同时认同当时法国学者(如卢梭、伏尔泰等)的看法,即在无法可想之下,惟人食人才能解决人口过剩的困扰。总之,在天灾人祸饿殍遍野时,食人实是稀松平常的事,这是人性阴暗面的极端体现。
另一方面,《吃的进化:食物的奇闻异史》这本书还有如下描述:‘布罗尼公园的食人者’以瑟·萨贾瓦,他在1981年杀死并吃掉了一个不喜欢的女朋友。在1991年的密尔沃基,杰弗里·达玛像食人者一样,是嗜尸成癖的虐待狂,当警察冲进他家里时,发现冰箱里塞满了尸体碎块。”
“即使在西方社会的现代史中,在很长时期内,特定形式的食人行为是得到社会认可和法律承认的。通常情况下,海难和空难中的生还者食用遇难者的肉,获得求生的力量,有时候,在极端的条件下,他们必须牺牲自己的生命,来解除其他人的饥饿。”
总之,按照公知的标准,欧洲是不是在现代依旧是野蛮人呢。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日本在二战期间也发生过食人事件,一名澳大利亚军官指认,澳大利亚军曾经在巴布亚新几内亚岛上发现过数具被日军啃得连肉丝都不剩的白人战俘尸体,这样日军吃人的恐怖历史才被人揭露出来。
在东京审判法庭上,盟军搜集了大量日本军队吃自己人,吃平民,吃敌人尸体,吃盟军战俘的罪证。日本历史学家田中甚至表示:“在日军中,食人往往是整支部队的集体行为,一些军官甚至会去命令士兵食人。而一些供词也间接印证了这些罪行。
如,中国远征军士兵李锡全在光复腾冲后的证词:日军补给线中断后的第五天,我们打下了冷水沟的日军据点,日军营房边的两个大坑中有水泡着的十几具日军尸体,细看他们的大腿肉、屁股肉,都有刀痕,有的还见骨头,真是惨啊。我们随部队到北斋公房,房屋四周有一小堆一小堆的黑色屎便,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日本人吃他们自己人的肉,因为纯吃肉的屎便是黑色的。
又如:美军士官詹吉拉姆躲藏在丛林里目睹了更恐怖的一幕: 日军的宿营地前一个日本兵蹲在地上割一具尸体手臂、腿、胸部以及臀部的肉,然后他将这些人肉剁碎并丢入一个锅内加油翻炒。
有趣的是,美国前总统老布什也差点被日军吃掉……
1944年9月2日,美国空军几架轰炸机在执行轰炸日占岛屿的作战任务中,被日军击中坠毁,其中只有20岁的乔治·布什一个人侥幸获救,另外8名飞行员全部被父岛列岛上的日军俘获。日军官兵抓获8名美军飞行员后,把其中的4名飞行员开膛破肚,吃掉了他们的肝脏和大腿上的肉,我们可以知道为何91年经济危机时老布什对日本这么狠了。
如果说上述的几个段落几乎发生在极端的状态下,产生的人相食惨剧,可以理解,那么接下来发生吃人现象简直是非常变态。
人肉=药物??以及尸体疗法真的有效??
那就是欧洲古代医学发展中最黑暗的一页——用人肉当药物和补品。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食人祛病之风盛行于欧洲大陆,人们经常性地进食含有人骨、人血或人体脂肪的药剂。
17 世纪的英国诗人约翰·多恩(John Donne)曾在一首诗的结尾这样写道: “女人……纵有柔情蜜意,纵有智力,她们也早是魔幻的木乃伊。”这句话引发了澳大利亚新英格兰大学的英语讲师露易丝·诺布尔的疑问: 柔情蜜意和智力,这没问题,但木乃伊是什么意思呢?
诺布尔取得了惊人发现: “木乃伊” 一词在欧洲近代早期文学作品中反复出现,如,《爱之熔炉》,《奥赛罗》、以及斯宾塞的《仙后》无不涉及。因为在当时,干尸及其他一些或新鲜或久存的人体是作为一种常见药品成分而存在的。简而言之,欧洲不久前还有人吃人的现象。
可能洋奴会拿中国古代用紫河车来入药来论证中国也用人肉入药(紫河车就是胎盘)。然而问题出现了,且不说过去有专门的人走家串户去生孩子的人家里高价收购胎盘,即便是现代,胎盘液作为最佳的美容药品,世界各个国家都在生产和走私。是不是说现代也用人肉治病呢。
在说说洋奴最喜欢吹的17世纪欧洲的医学发展,洋奴寻章摘句的找出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列举人肉的医疗功效,却选择性无视欧洲广泛拿人肉当药材的事实。在诺布尔的新书《早期现代英国文学与文化中的食人医疗》与英国杜伦大学理查德·萨格的《木乃伊、食人族和吸血鬼:从文艺复兴到维多利亚时代的尸体入药史》中揭露了在几百年间许多欧洲人经常性地进食含有人骨、人血或脂肪的药剂,连皇室、神职人员,甚至科学家都未能免俗。
这种做法在16——17世纪达到顶峰,上到头疼下至癫痫,都被纳入过治疗范围。在新开发的美洲大陆,食人被斥为野蛮的标志,但吃人治病的做法在欧洲却几乎听不到反对的声音。不仅如此,在欧洲人肉人血可以论斤称,但是手只有两只,有时候手不够用,就只好用单根手指了。
总之死人手真的很抢手的,以致有时候需要官方发布命令禁止盗窃尸体部分。不光是治病用,人手指,特别是小偷的手指还有护身符功能:小偷夹带了同行的手指,偷东西可以顺风顺水神不知鬼不觉;商家在货物架旁暗藏死人手指,可以客源滚滚来;普通人没事在包里放个死人手指,也可以开财运。除了死刑犯,另一个最受欢迎的药源就是不腐尸体,保存至今不腐的古代尸体是理所当然地具有神力。而药店所用的不腐尸体么,往往是来自奢侈得不可想象的原料。你可能已经想到了,是埃及木乃伊。
于是在那个年代,埃及古墓中的木乃伊被盗,爱尔兰墓地中的头骨失踪,掘墓人把遗体挖出来、器官拿去售卖,甚至进口木乃伊。于是乎,阿拉伯人看不过去,在16世纪里,阿拉伯人颁布禁令,停止与欧洲的木乃伊贸易,他们发现欧洲人买这些居然是为了吃的,他们可不想让卡菲尔吃自己的祖先。不过那时的状况已经很凄惨了:欧洲所有的药店里都有阿拉伯人的祖先磨成的粉末。
然而呢,不管是短缺还是禁令,都没能改变欧洲人对吃尸粉的爱好,人们一直在开发代用品:比如上文所说的死刑犯尸体,还有乞丐、麻风病人的尸体,甚至把新死的尸体埋入沙中“做旧”。1656年的一份报告提到:“我处的药品很少是真来自埃及的,因为大部分的骨肉是来自(本地的)穷苦人。”在佩斯之战后,基督徒军队屠杀了大量的穆斯林和犹太人,并将一些尸体剥皮干制后寄回家乡,以制作尸粉。
然而不管是短缺还是禁令,都没能改变欧洲人对吃尸粉的爱好,人们一直在开发代用品:比如上文所说的死刑犯尸体,还有乞丐、麻风病人的尸体,甚至把新死的尸体埋入沙中“做旧”。1656年的一份报告提到:“我处的药品很少是真来自埃及的,因为大部分的骨肉是来自(本地的)穷苦人。”
在佩斯之战后,基督徒军队屠杀了大量的穆斯林和犹太人,并将一些尸体剥皮干制后寄回家乡,以制作尸粉。至于为何如此执迷这些,从16世纪法兰克福的医生Joachim Strüppe说过——木乃伊粉能治百病:咳嗽、颈痛、头晕、痛风、心痛、头痛,甚至还能做春药。可以口服,可以涂抹患处……真是“上帝的一项有用的馈赠。”

最初,人们把埃及木乃伊弄碎放进药酒中治疗内出血。头骨也是一种常见原料,其粉末被用来治疗头部疾病。托马斯·威利斯(Thomas Willis)是 17 世纪的一位脑科学先驱,他将人头骨粉末兑在巧克力饮品中,来治疗中风或者出血。英王查理二世曾饮用特制的 “国王的琼浆”,其中就有酒泡人头骨。连埋葬的头骨上长的一种苔藓,松萝,都被视为名贵药材,其粉末被认为具有治疗鼻血甚至癫痫的效果。
除此之外,欧洲人一度还认为血液也是一种药物,16 世纪的德裔瑞士籍医生帕拉塞尔苏斯认为,血液适合饮用,他的追随者之一甚至建议从活人身上采血。尽管这种做法并没流行开来,但行刑现场却常常会有买不起药的穷人聚集着,花一笔小钱买一杯还温着的鲜血来喝。
对于不喜欢生吃东西的人,一位方济会药师在 1679 年写下的食谱能教你如何把血液做成果酱。如果说中国的人血馒头仅仅是见于鲁迅的小说,且本意是讽刺封建社会的黑暗,并非指真的吃人,但是欧洲在16世纪花钱买死刑犯的人血当饮料却是真实记载的内容。甚至17世纪后半叶,还有药剂师把血液当成做果酱的原料。可见,欧洲人是真的吃人呀。
在一个血液循环系统都不了解的时代,人们盲目地寻求与疾病抗争的办法。虽然偶有凑巧见效的可能,但吃人能治病的想法绝对是异想天开。不过,食用人体与当时的医学理论确有吻合。“吃人治病源自顺势疗法,” 诺布尔女士说“所谓 ‘吃啥补啥’,吃下去磨碎的头骨能治头痛。”同理,喝下鲜血就能治血液病了。另一个原因却不得不提,应该属于当时人非常迷信的因素,当时的人们认为尸体中含有死者的精神。
“精神” 被视为生理上切实的存在,连接着肉体与灵魂。血液越新鲜,其中的精神越强健有力。有时人们觉得年轻人的血更好,有时偏爱处女的血。吃掉尸体就可以获得死者的力量,达·芬奇曾有言: “我们的生是建立在他人的死之上。在死者体内,无知无觉的生命潜伏着,等待与另一生者的胃结合,重获知觉与智慧。”
总之,“尸疗” 理念并非文艺复兴时期欧洲的首创。罗马人会喝下被杀死的角斗士的血,来吸收身强体壮的年轻男子的生命力。15世纪的哲学家马尔西略·费奇诺也认为,从年轻人的胳膊上饮血可以获得青春的精力。

一张人肉医药的宣传单,大意:独家配方,肝肾入药,治疗浮肿,对所有肾脏、膀胱和泌尿系统疾病均有奇效。可以看见,欧洲虽然在17世纪以后有了比较好的医疗器械(如体温计),但是药学知识依旧是极端的落后。

从这幅画可以看出,人们争相涌上前去,抢夺国王的鲜血,因为人们认为它有治疗作用。萨格医生的新书提供了大量生动并且令人不安的例子,从德国和斯堪的纳维亚的绞刑台,意大利、法国和英国的法庭和实验室,荷兰和爱尔兰的战场至新世界的食人部落。上面这幅画就显示了查尔斯在1649年执行死刑时人们疯狂地用手帕蘸染国王的鲜血。
萨格博士表示:“这些鲜血是用来治疗国王的邪恶的。这种评论一般是由幸存的君主所言。过去,在欧洲大陆,被砍头罪犯的血液是许多癫痫患者的首选药物。在丹麦,年轻的安徒生看到许多父母让他们的病儿喝从绞刑架下流淌的鲜血。
因此,当罪犯被执刑死刑时,旁边通常会有一些人负责用杯子接住从罪犯脖子处飞溅出来的鲜血。有时,病人可能采取更为快捷的方式。比如,在十六世纪的德国,一个流浪汉抓住了已被砍头的罪犯身体,直接从他的砍头处喝了鲜血。德国这种做法的最后记录时间是1865年。
虽然随着近代科学的大步向前,“尸疗” 开始淡出了人们的视线。这种做法逐渐销声匿迹。但萨格还是找到了 “尸疗” 的余孽:1847 年,有人建议一位英国人将年轻妇女的头骨与糖浆混合,来治疗她女儿的癫痫。(萨格的书中提到,此人确实取得了药物并给女儿服用了,但 “声称没有效果”。)
一直到 19 世纪 80 年代,还有人相信用人体脂肪制成的蜡烛具有魔力,能使人昏迷或者瘫痪(这种蜡烛也因此得名 “窃贼之烛” [Thieves Candle])。20 世纪初,一份德国药品目录上木乃伊的名字赫然在列,作为药品市面有售。 1908 年,德国有人试图在绞刑架旁饮血,这个事件也是欧洲可考的最后一例尸疗了。
维多利亚时代英国王室以人肉为美食
据萨格博士的说法,将同类相食作为治疗手段的做法并不仅仅局限在英国王室内部,这种做法当时在欧洲富裕阶层十分普遍。女王玛丽二世和她的叔叔,国王查理二世分别在 1698年和1685年服用过蒸馏过的人类头骨。
极具讽刺意味的是,他们在谴责新世界的野蛮食人族的同时,依然吞食、喝、或涂抹埃及木乃伊的粉末、人体脂肪、肉、骨、血、脑和皮肤。据达勒姆大学的理查德萨格博士所言,英国王室用死亡士兵头骨上的苔藓治疗流鼻血。而法国19世纪,还一度发生过用在滑铁卢战役阵亡的士兵的牙齿来充当假牙。
萨格医生表示:“人类的身体早已被广泛用于医学治疗,其中最流行的是肉、骨和血。”新世界的野蛮部落吃人,在欧洲同样如此。是的,大伙没有看错,在中国虽然发生过吃人,但是这种现象在中国是为人所不齿的,反而在欧洲确成为一种时尚。
但是该时期的文学和历史文献证明了这样一件事情:詹姆斯一世拒绝尸体药品,查尔斯二世制作了自己的尸体药品;查尔斯一世被做成了尸体药品。紧随查尔斯二世的则是一些杰出的食人推崇者,其中包括弗朗西斯一世、伊丽莎白一世的外科医生约翰·班尼斯特、伊丽莎白·格雷、肯特伯爵、罗伯特贝尔、托马斯威利斯、威廉三世和玛丽。
正如1557年汉斯·斯登塔在《新世界:巴西野蛮的食人部落》中所描述的那样,无论真假与否,大家都忽视了一点,那就是欧洲人同样也吃人肉。萨格医生论证并提出了几个重要的社会问题。他说:“药用食人对欧洲的科学、出版、贸易网络和教育理论起到了振聋发聩的巨大抨击作用。
虽然在中世纪尸体有时可以作为一种治疗手段,它在英国现代社会和科学革命的早期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直至进入18世纪,它在穷人阶层一直被保存至维多利亚女王时期。除了一些难以启齿的吃人问题,当时的肉体来源也非常不道德。在药用食人的鼎盛时期,人体经常来自于埃及和欧洲的墓地。不仅如此,十八世纪英国从爱尔兰进口的最多的商品之一就是人类头骨。很难说,这种情况是否要比现代人体器官黑市更为糟糕。”
总结,列举的这些吃人案例和中国的记录对比来看,人相食惨剧的发生几乎都是发生在非常极端的生存问题而引发的人性阴暗面的无限放大。这是人类所共通的阴暗面,无论是欧洲还是中国都发生过这种人伦惨剧,而中国普通善良的百姓也是不吃人肉的,下面是在民间广泛流传的玉历宝钞中的一段:人间偶有灾荒,五谷歉收的地方,有人因饥饿死亡。
于是有些没有良心的商家,利用饥民尚未断气时,割下他的肉,做馒头,糕饼的馅(馅)卖给他人,如此的心狠手辣。这些割买,贩卖人肉的人,解到之时,阎王立即将鬼犯发交各地狱,增重罪刑,刑罚四十九天,受各种刀、斧之刑。
而后,知照第十殿的阎王注明于簿册之上,转知给第一殿的阎王,添列在生死簿内。下辈子若分发、转生在人道,令投胎为饿死的饥民。若转生到畜生道,令它即使见到被抛弃的馊水、食物,也难以入嘴,而以饿得苦慌而死来报应它。
可见在中国这种惨无人道的事情是为人所唾弃咒骂的,然而却未见欧洲将食人者和贩卖人肉药引子的人打入炼狱的说法,却把食人这种野蛮的阴暗面发挥到了极致,甚至一度搞成一种流行于上流社会的时尚,然而这些却被洋奴公知渲染成中国特有,显然是是对中国文化的迫害。其目的昭然若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