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儒,道,法三家思想关系(中文系文学概论课写作)
首先,说到儒家文化,不可避免的要谈到 其主要代表人物,即是孔,孟,颜,曾(即所谓儒家五圣)
首先是孔子。
易知,孔子

的思想核心为“仁”,“仁”的思想同时也蕴含着朴素的古典人道主义精神,也为孟子的“仁政”,“民贵君轻”“政得在民”等一系列的思想发展提供了思想基础。孟子的思想又有别于孔子,孔子更注重于对周礼的维护,显示其思想的保守性。而在事实上,周礼只是一种宗教仪式。孔子把周天子看作中国文化和宗教的象征,但并不是必须服从的皇帝式的人物。在我看来,在孔子的心目中,周天子对于他所处的那个时代的整个天下的地位,更类似于文艺复兴发生之前的西方的教皇而不是各个国家的君主。维护周天子的正统地位,也可以为当时混乱和分裂的中国带来文化和心理上的向心力,弱化你死我活的斗争观念。而孟子所一贯主张的以民贵君轻,政得在民的仁政思想明显表现了其思想的进步性。曾子的忠孝思想又体现了其维护封建制度,体现出其继承了孔子思想中的保守部分。

颜子思想总结起来有三点,其一,是仁德思想,这明显继承了孔子的“仁”,又对其有一定程度上的人发展,从儒家经典《论语》中可见一斑,“无伐善,无施劳。不迁怒,不贰过”。其二,则是仁政思想,不过,颜子之仁政思想又与曾子的仁政思想有所区别,曾子的仁政思想更多的是为了服务统治,颜子的仁政思想更多的是服务于“仁德思想”的完善。其三,他的思想中还有着顺其自然,无为而治的内容,例如“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可以表现其顺其自然的思想,这一点又接近于老庄的道家思想。

不过,按照时间顺序来说,老子所处的时代要早于颜子,而且孔子也曾经向老子请教过一些思想上的疑问,同时,颜子本身就是孔子的杰出的学生之一,故可以判断颜子的无为而治,顺其自然的思想多半来源于老子的思想。他的思想同样对后世的人们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正所谓,“人能宏道,非道能宏人”“道者,寂然不动,行之由人”,儒之学,在乎人为。和为之念,其异就在于“和”谐美好,享受当下,自然发展。“为”道所为,坚守规矩,合理行事。儒道相生相融,异同相伴相随。无论怎样,儒道和为理念,指导伴随一生,享当下,顺自然,为所为,成有矩之人。

至于荀子,其思想对儒家思想有所发展,在人性问题上,提倡性恶论,主张人性有恶,否认天赋的道德观念,强调后天环境和教育对人的影响。这一点就对孔孟思想的“性善论”有所突破。其思想在更大程度上偏向于法家思想。.后世对荀子的思想在儒家思想的发展中的作用提出了这样的看法,首先,荀学具有学术批判精神,具备兼容并包的意识,体现了战国百家争鸣走向学术交融的历史趋势。无论从哪个角度考察,《荀子非十二子》的学术史、思想史价值应该给予发掘。
其次,荀子对儒学经典的传授居功甚伟。汉代儒学,不仅“礼学”出自荀学,“诗经学”乃至于“春秋学”都与荀学有关。清儒汪中著《荀卿子通论》认为“荀卿之学,出于孔氏,而尤有功于诸经”,并对荀子的“传经”作了详细考证,为经学史研究的学者所基本同意。当代大儒徐复观也曾高度评价荀子在经学史上的地位。
最后,荀子密切关注现实世界的变化,充满事功精神。荀子讲学于齐、仕宦于楚、议兵于赵、议政于燕、论风俗于秦,对当时社会的影响不在孔孟之下。孔子不入秦,荀子却对秦政、秦俗多予褒奖,而同时批评其“无儒”。这一点有别于孔子的做法。这也说明他在坚持儒学的基本信念的前提之下,还在努力争取扩大儒家的政治空间。俯仰于政治与学术之间,荀子所体现的务实精神,应该是汉代儒宗董仲舒的取法对象。他们都为儒学适应时代环境、进而寻求新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另外有一点非常值得注意,韩非子作为荀子的弟子,更是创立了对于于后尤其是由赢氏所建立的封建君主专制王朝秦朝统治产生了极其深远影响的法家思想。在后世,由于两家在思想上的冲突,还产生了诸如

焚书坑儒的现象,这种现象也被称之为儒法对立。有人认为,儒学是一种道德伦理,一种社会规范,一种高尚的人格修养目标。但不涉及具体的制度安排在这一点上,法家是空白的填补者。且不论好坏,他起码提供了君主专制这一具体可行的制度。只要人们不建立起一种崭新的(如西方)社会系统,法家的作用就是不可或缺的。于是,从秦到清朝的两千多年里,我们不可避免的看到了儒家和法家扯不断,理还乱的宿命纠缠,正如同阴阳那样。儒家为阳,法家为阴,二者相互对立,却又缺一不可。纵观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一个表面上宣布声称信仰儒家的政权或个人未必是真正的儒家信徒,他有可能是为了得到更大的利益做出的伪装。就好比像岳不群那样的人的出现在中国历史上按理来说应该不算是偶然的。岳不群表面上象是一个儒家的君子,经常告诫弟子“时时记得仁义为先,做个正人君子。”他不近女色,夫妻感情甚笃,结婚十多年仍师兄师妹相称,相敬如宾。他在弟子中有着绝对的威信,实际上却对法家的权术和阴谋掌握的很熟练。还有人认为,儒法之间,主要是刑治与德治之别,法家的法既是刑,其法治既是刑治,主张严刑峻法,儒家则基于对当时法的认识,而主张明德慎罚。这种法的观念和西方的法的观念,其差异不可以道里计。所以如此,其实是和古代的氏族社会有关,氏族之间常有侵伐征战之事,现在也有人考证,兵与刑乃一事之二名,对待它族,难免有新仇旧恨,于是因兵而有刑的观念,演变下去就成了社会观念,为后世法家所取。站在今天的角度来看,法家思想是中华文化的瑰宝,对于当今世界的法治建设都有启迪作用,当然我们还要看到,古典法家思想终究是为君主统治服务的,因此不能全盘吸收,要批判的继承。另一方面,片面否定传统文化中的思想精华,一味鼓吹西方文化的优秀,这是典型的无知,我们在学习和工作中更要警惕这种思想。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之中,由于儒家,法家,道家三家思想的碰撞,儒家以纲常化作的道作为世人的思想准则,又以法家的规章制度作为做人世人的行事规范,建立起了一套儒家文化下有等级的秩序社会。

文化这种东西向来如此,不同理念之间会相互碰撞融合,然后不断产生新的文化,儒道法就是在这样互相对立、融合的环境下,才能迸发出无穷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