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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相家巷遗址秦封泥的发掘

2021-12-02 08:00 作者:考古快递  | 我要投稿

西安相家巷遗址秦封泥的发掘

《考古学报》 2001年04期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汉长安城工作队

西安相家巷遗址(简称“CH相”)位于西安市未央区六村堡乡相家巷村南的东西向公路以南500米处,其东邻一条南北向的干渠,南靠一条东西向的土路。该遗址地处汉长安城桂宫遗址东北角外侧(图一;图二)。1996年,相家巷村村民在此地挖积肥坑时,发现了大量封泥。此后遗址遭多次盗掘,破坏严重。为究明遗址范围、时代和文化内涵,加强对遗址的保护,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汉长安城工作队于2000年夏季对此进行了勘察和发掘。勘察发掘时间自2000年4月27日至5月18日。共开5X5米探方6个(编号为T1-T6),22 X 2.5米探沟1条(编号为TG1),加上扩方部分,总发掘面积500余平方米(图三)。现将发掘情况叙述如下。

该遗址的地层堆积比较简单。T1-T6的堆积可分三层。现以T3南壁剖面为例简介如下(图四)。

第1层:耕土层。灰色土。结构疏松,质地较软。包含物有少量砖、瓦碎片和红烧土粒等,还有少量现代瓷片。厚8-14.4厘米。

第2层:扰土层。黄褐色土。结构紧密,质地较硬。包含物很少,有少量的砖瓦碎片和红烧土粒等,还有少量现代陶瓷残片。距地表深为8—28、厚12—19.6厘米。该层下的遗迹有晚期建筑夯土(位于T3向西扩方部分)、窖穴(J1)、早期建筑夯土和一现代扰坑。

第3层:文化层。深灰色土。质地松软。包含物有板瓦及筒瓦残片、陶器和玉器残片等,另外还有大批封泥。距地表深为28—108、厚0—78厘米。该层叠压在早期建筑夯土上。

早期夯土下即为生土。

各层堆积的叠压及打破关系图示如下:

二、晚期遗存

晚期遗存包括晚期建筑和TG1第2层。

(一)晚期建筑

1.遗迹 晚期建筑遗迹位于遗址的西部,其夯土台基大部分处于TRT2和T3西侧,在T2和T3的西部发现了同一时期的三个窖穴。

晚期建筑夯土台基在第2层下,打破并叠压在早期建筑夯土上(图五;图六)。根据钻探资料,夯土台基的形状大致呈长方形,南北长17.5、东西宽12米,中央部分较厚。土质为五花土,含有较多的料僵石块及瓦片。包含物有较多的粗绳纹板瓦及外饰细绳纹、内为麻点纹的筒瓦残片等(图七)。

窖穴位于夯土台基的东侧,共发现3座,编号为

J1、J2和J3(图六;图七)。

J1位于T3西北部,夯土台基以东1.1米,开口在第2层下,打破第3层和早期夯土建筑。距地表深0.24-2.84米。窖穴口呈圆形,直壁,平底。直径1.07,深2.6米。内填深黄褐色土,湿度较大,质地稍硬,内有较多的瓦片、瓦当等。瓦片有筒瓦和板瓦两种,板瓦表面一般饰细绳纹,内为素面;筒瓦一般外饰细绳纹,内为麻点纹或布纹。瓦当有凤纹瓦当、云纹瓦当、葵纹瓦当等。

J2位于T2的西北部,夯土台基以东1.35米,开口在第2层下,打破第3层和早期夯土建筑。距地表深0.25-2.63米。窖穴口近圆形,直壁,平底。直径1.06、深2.38米。内填灰色土,结构疏松,质地较软。出土遗物有瓦片、陶片、瓦当残块、兽骨、木炭块、封泥和红烧土粒等。瓦片有筒瓦和板瓦两种。板瓦'表面一般饰细绳纹,内为素面;筒瓦一般外饰细绳纹,内为麻点纹,其中有一件筒瓦,表面戳印阴文“大匠”陶文。瓦当有葵纹瓦当和素面瓦当。

J3位于T2北隔梁中部,夯土台基以东1.9米,开口在第2层下,打破第3层和早期夯土建筑。距地表深0.26-1.89米。窖穴口呈椭圆形,直壁,平底。直径0.75-0.9、深1.63米。内填灰色土,结构疏松,质地较软,含有较多的红烧土块。出土遗物较多,有瓦片、瓦当残块、井圈、陶盆残片、兽骨、木炭碎块和红烧土粒等。瓦片有筒瓦和板瓦两种。板瓦表面一般饰细绳纹,内为素面;筒瓦一般外饰细绳纹,内为麻点纹或布纹。瓦当有勾连云纹瓦当。

2.遗物晚期建筑遗迹的出土遗物有陶质建筑材料和器皿,还有1件封泥残块。

建筑材料均为灰陶。种类有瓦、瓦当、井圈等。

板瓦均为残片。表面多饰绳纹,内面则为素面,有的有明显的刮抹痕迹。J1:2,已残。表面饰交错细绳纹,距离瓦唇8.3厘米处有一道凹槽。内面素面,有刮抹痕迹。绳纹宽0.1-0.2厘米。瓦残长5.6、残宽9.1、厚0.75-1.65厘米(图八,2;图版壹,1)。J3:3,已残。表面饰绳纹,内面素面。绳纹宽0.1-0.25厘米。瓦残长22.1、残宽33、厚1—1.5厘米(图八,1;图版贰,1)。晚期夯土:2,已残。表面饰交错粗绳纹,内面素面。绳纹宽3厘米。瓦残长19.5、残宽15.5、厚1.4厘米(图八,4;图版壹,7)。

筒瓦均为残片:1,已残。表面饰绳纹,绳纹宽0.15-0.2厘米,瓦内面为布纹。瓦残长20.13、瓦唇长2.4厘米(图九,3;图版壹,2)。J2:4,已残。表面饰细绳纹,绳纹宽0.1厘米;内面饰麻点纹。瓦残长30、径17、厚1.2厘米(图九,2;图版壹,5)。瓦表面有“大匠”戳印(图九,1;图版壹,6)。晚期夯土:1,已残。表面饰细绳.纹.绳纹寛0.1厘米•内面饰麻点纹。残长17.6、残宽2、厚厘米(图八,5、6;图版壹,3、4)。

瓦当多为残片。种类有凤纹瓦当、葵纹瓦当、云纹瓦当、素面瓦当四种。

凤纹瓦当1件(J1:4)。稍残。当面纹饰为边轮内一周凸弦纹,当心饰一小圆圈,其外环绕三只凤鸟,首尾相接,每只凤鸟的足踩在小圆圈上。背面有绳切的痕迹。当面直径16.4、边轮宽1.1、当厚2.1厘米(图一O1;图版贰,3)。

葵纹瓦当多为残件。当心为一乳丁,当面有四个正“S”形纹,每两个“S”形纹之间有一个右向葵瓣纹。当背有绳切痕迹。J1:7,稍残。葵瓣和“S”形纹由三线构成。当面径17.4、边轮宽1—1.4、当厚1.9厘米(图一〇,2;图版贰.2)。

云纹瓦当多数为残件。可分三型。

A型:1件(J3:2).残。当心为一小乳丁,其外饰两周同心圆凸弦纹,当面有四朵云纹,每朵云纹的夫端分别向两边卷出一条曲线,相邻两云纹的外卷#1线在中部相交.严黑理轮内的凸弦纹。当背有绳切痕迹。当面径15.5、边轮宽0.8、当厚2.6厘米(图一0,3;图版贰,5)。

B型:1件(J1:5)。残。当心饰四叶,当面双界格线将每朵云纹从中部一分为二。当背有绳切痕迹。当面径16.9、边轮宽0.9、当厚2.2厘米(图一0,4;图版贰,4)。

C型:1件(J2:3)。残。边轮内一周凸弦纹,当心为菱形网格纹,当面双界格线不穿当心,将每朵云纹从中部一分为二。边轮宽0.9、当厚1.2厘米(图一0,5;图版贰,6)。

素面圆瓦当1件(J2:1)„已残。当面径14.2、当厚1.5厘米(图版贰,7)。

井圈1件(J3:l)。残。灰陶。外壁饰斜细绳纹,绳纹宽0.1厘米;内面饰麻点纹。残长25、残宽3.3、厚1.9厘米(图八,3;图版叁,1)。

陶器发现陶钵1件(J3:4),灰陶。圆唇,口稍内敛,腹微鼓.下部斜收,小平底。素面。口径23.5、底径8、高9.5厘米(图版叁,2)。出土封泥见本文第四节。

(二)TG1第2层

TG1深2.97米,其堆积可分二层,第1层为表土层,第2层为晚期扰乱层。第2层以下即为生土层。

TG1第2层的出土遗物除少量现代的塑料残片和碎玻璃等外,主要是秦汉时代的陶质建

1.建筑材料均为灰陶。种类有砖、瓦、瓦当等。

砖有长方砖、方砖、空心砖和扇形砖。

长方砖均为残块。平面呈长方形。素面,有的饰方格纹(小乳丁)。TG1:5,残。正面饰方格纹。残长16.8、宽17.5、厚4.5厘米(图八,9;图版叁,3)。

方砖均残。平面方形。表面多饰有几何纹。TG1:6,残。正面饰回形纹。残长18、残宽15.5、厚4厘米(图八,7;图版巻,4)。

空心砖均残。表面饰太阳纹。

瓦有板瓦和筒瓦两种。

板瓦均为残片。表面多饰粗绳纹,绳纹宽0.3厘米;内面为素面,有的有明显的刮抹痕迹。TG1:1,残。瓦残长22、残宽25.5、厚1.5—2.2厘米(图八,10;图版冬5)。

筒瓦均为残片„TG1:2,残。表面饰绳纹,绳纹宽0.15厘米;内面为布纹。瓦残长14.5、宽13-3、厚1.3厘米,瓦唇长4.7、厚1.6厘米(图八,8;图版叁,8)。

瓦当多为残片,种类有葵纹瓦当、云纹瓦当两种。

葵纹瓦当多为残件。当心为一乳丁,当面有四个正“S”形纹,每两个“S”形纹之间有一个右向葵瓣纹。TG1:15,当面径16、边轮宽0.8、当厚2.2厘米(图——,1;图版叁,6、7)。

云纹瓦当可分三型。

A型:当心为一平面圆形的凸起,当面内外各四个单线云纹连续成环,每两朵内云纹和每两朵外云纹之间各有一个“X”形纹。当背有绳切痕迹。TG1:13,稍残。当面径16.5、边轮宽1、当厚3.1厘米(图——,4;图版肆,1)。

B型:双界格线不穿当心。可分二式。

I式:边轮内一周凸弦纹,当心为菱形网格纹。当背有绳切痕迹。TG1:7,残。界格线连至每朵云纹的中部。当面径16.2、边轮宽0.9、当厚2.4厘米(图一一,7;图版肆,2)°TG1:9,残。当面双界格线将每朵云纹从中部一分为二。当面径15.2、边轮宽0.9、当厚2.2厘米(图一一,2;图版肆,3)。

II式:当心为一大乳丁,其外为多枚小乳丁组成的连珠纹,再外为一圆;当面每界格内饰一云纹。TG1:10,残。边轮内有两周同心圆凸弦纹,其间饰菱形网格纹。当面径15.7、边轮宽1.5、当厚2厘米(图——,5;图版肆,4)。TG1:12,残。当面径18.4、边轮宽1.4、当厚3厘米(图,8;图版肆,5)。

III型:边轮内有一周凸弦纹,双界格线穿过当心四分当面,当心每界格内饰一曲尺纹,当面每界格内饰一卷云纹。TG1:8,残。每朵云纹的正中向内有一个“儿”字形纹连至当心外圆。当背有绳切痕迹。当面径15.5、边轮宽1.1、当厚3.1厘米(图——,6;图版肆,7)。TG1:14,残。当面径妙西弟输窟©纪di価米)僵aTEIe觑贝版饱脸king House.All rig

2.其它包括陶支垫、陶珠形器、圆陶片等。

支垫1件(TG1:18)0圆形。素面。直径3.1、厚8.5厘米(图版伍,2)。

珠形器1件(TG1:16)。残。圆形,中央有一圆孔。直径12.7、孔径2.6、厚7.4厘米(图版肆,8)。

圆陶片1件(TG1:11)。基本完整。圆形。一面饰凸棱纹。直径6.4、厚2.8厘米(图版伍,1)。

出土封泥见本文第四节。

三、早期遗存

早期遗存包括遗址第3层堆积和早期建筑夯土。

遗址第3层堆积为深灰色土,质地松软。包含物有板瓦及筒瓦残片、陶器和玉器残件等,另外还有数量较多的封泥。第3层之下叠压着早期建筑夯土。

(一)遗迹

早期建筑夯土分布在T1、T2、T3、T4、T5和T6内,为晚期建筑夯土和第3层堆积叠压,被J1J2.J3打破“现存夯土台基的形状很不规则,大致呈南.北向的长方形,已发掘部分长约15.45、宽约9.25米。西北角有一曲尺形的生土缺口,东部被一现代渠所压,无法钻探,东南部有一略呈梯形的生土缺口,南部被一近现代扰沟打破,北部边缘和T3北壁大致重合,西部边缘在T2、T3西壁以西0.3米处。夯土台基的中部较厚,T1东隔梁下厚0.8米,T2中部厚1.8米,T3北部厚0.8米,T6的西南部厚0.5米;夯土的边缘部分较薄,其中夯土的东北边缘处厚0.07米。现存夯土台基当是原建筑台基最底部靠近生土的部分(图一二)。

(二)遗物

早期遗迹出土的遗物主要有陶质建筑材料和陶器残片、残玉环等,另外还有为数不少的封泥。

1.建筑材料均为灰陶。种类有砖、瓦等。

砖1件(T2③:6)。方砖。残。表面饰绳纹,绳纹宽0.2厘米,边缘部分有抹平的痕迹。砖边长33-6、厚2.8厘米(图一三,5;图版伍,3)。

瓦有筒瓦和板瓦。

板瓦表面饰竖中粗绳纹,绳纹宽0.2厘米,一端有一段抹去绳纹,中部有数道抹去绳纹后形成的带纹。内为素面,有明显的刮抹痕迹。T2③:5,瓦残长17.6、残宽16.2、厚约0.9-1.5厘米(图一三,4;图版伍,5)。早期夯土:2,绳纹宽约0.2、瓦残长5、残宽4.8、厚约1厘米(图一四,2;图版伍,4)。T3③:2,表面饰细绳纹,绳纹宽约0.1厘米;内为素面。瓦残长17、残。

筒瓦表面饰细绳纹.内为麻点纹。泥条盘筑痕迹明显。T2③:4,残。绳纹宽约0.1、瓦残长30.5、残宽13.5、厚约1.6厘米(图一三,3;图版伍,6、7)。T3③:1,残。绳纹宽0.1、瓦残长9.5、残宽7.3、厚1.2厘米(图一三,1)。早期夯土:1,绳纹宽约0.1、瓦残长3-8、残宽8-3、厚约1-6厘米(图一四,1;图版陆,1、2)。

2.陶碗1件(T2③:2)。灰陶。圆唇,卷沿,短颈,腹微鼓,小平底。素面。高7.5、底径8.6厘米。底部与下腹部交界处有阴文戳印“咸阳亭久”(图一五;图版陆,3)。

3.陶器残片1件(T2③:3)。为一陶钵的残片。夹砂红陶。上部素面,下部饰方格纹(图版伍,8)。

4.玉环1件(T2③:1)。残。白色。圆形,中央有一圆孔。素面。外径3.4、内径1.5、厚0.5厘米(图版陆,4)。

出土封泥见本文第四节。

四、封泥

该遗址发掘中,岀土了为数众多的封泥,其中多数已残,经初步整理,比较完整或字迹较清晰的有325枚,共1。0多种。从形制上看,这些封泥多数为灰色或褐色,经过烘烤。封泥印文面大多呈圆形、椭圆形,少数为不规则形,个别为方形。正面有印文,侧面有指纹痕迹,背面有封缄遗痕〈封泥背面有竹简残迹及绳索痕迹),有些封泥面有若干道有意的划痕。印文多数为四字,少数为二字,个别为三字,无字封泥极少。封泥面上多数有田字或日字界格.亦有少数无界格者。从内容看,它们分别属于中央官署和地方官署。现依岀土单位介绍如下。

□阳丞印2件。T2③:2,灰色。椭圆形。字迹模糊,仅可辨识“阳”•、“丞”、“印”三字,有田字界格。长径28、短径2.5、厚1厘米(图一六,1;图版陆,8)。

属邦之印(T2③:42)21.骑邦尉印(T2 31:43)25.走翟丞印(T2③:55)

御府丞印7件。T2®:3,灰褐色。椭圆形。文为“御府丞印”,字迹较清晰,有田字界格。

左乐丞印2件。T2③:5,灰色。圆形。文为“左乐丞印”,字迹稍显模糊,有田字界格。径2.6、厚0.8厘米(图一六,3;图版陆,6)。

宫司空印1件(T2③:6)。灰色。椭圆形。文为“宫司空印”,字迹稍显模糊,有田字界格。长径3.1、短径2.9、厚0.9厘米(图一六,4;图版陆.5)。

中官丞印2件。T2③:7,略残。灰色。圆形。文为“中官丞印”,字迹较清晰,有田字界格。径2.6、厚0.6厘米(图一六,5;图版陆.9)。

宫司空丞4件。T2③:8,灰色。椭圆形。文为“宫司空丞”,字迹稍显清晰,无界格,正面有两道划痕。长径3.25、短径3.05、厚1.1厘米(图一六,6;图版陆,10)。

阳都丞印1件〈T2③:9)。灰色。椭圆形。文为“阳都丞印”,字迹模糊,有田字界格。长径2.3、短径2、厚0.6厘米(图一六,7;图版荣,1)。

大内丞印1件(T2③:11)。左上角残。灰褐色。椭圆形。文为“大内丞印”,“丞”字残,字迹较清晰,有田字界格。长径3.2、短径3、厚0.7厘米(图一六,8;图版集,2)。

左厩1件(T2③:13)。灰褐色。近圆形。文为“左厩”,字迹清晰,有日字界格。径2.4-2.5、厚0.5厘米(图一六,9;图版乐,3)。

禁苑右监1件(T2③:15)。灰色。椭圆形。文为“禁苑右监”,字迹清晰,有田字界格。长径2.6、短径2.4、厚0.4厘米(图一六,10;图版梁,4)。

旱丞之印1件(T2③:16)。灰褐色。椭圆形。文为“旱丞之印”,有田字界格。长径2.8、短径2.3、厚0.8厘米(图一六,11;图版集,5)。

阳都船印1件(T2③:22)。灰褐色。椭圆形。文为“阳都船印”,字迹清晰,有田字界格。长径3、短径2.85、厚L 1厘米(图一六,12;图版染,6)。

内史之印2件。T2③:23,经挤压变形。灰色。椭圆形。文为“内史之印”,字迹较清晰,有田字界格。长径3.5、短径2.85、厚1.2厘米(图一六,13;图版染,7)。

少府工官1件(T2③:24)。左下角已残。灰色。椭圆形。文为“少府工官”,字迹稍显模糊,其中“官”字残.有横日字界格。长径3、短径2.7、厚0.5厘米(图一六,14;图版乐,8)。

□□丞玺1件(T2③:25)。残。灰色。印文仅存“丞”、“玺”二字,字迹模糊,无界格。残长2.3、残宽1.8、厚0.8厘米(图一六,15;图版集,9)。

西口丞印1件(T2③:26)。下部残。灰色。圆形。印文存“西”、“丞”、“印”三字,或为“西共丞印”,字迹稍显清晰,有田字界格。径3.1、厚0.6厘米(图一六,16;图版捌,1)。

高章宦者1件(T2③:27)。边缘残。灰色。文为“高章宦者”,字迹清晰,有田字界格。残长2.35、残宽1.8、厚0.7厘米(图一六,17;图版捌,2)。

少府工丞7件。T2③:28,灰色。椭圆形。文为“少府工丞”,字迹清晰,无界格。长径2.8。

丰玺3件。T2③:32,深灰色。椭圆形。文为“丰玺”,字迹清晰,有日字界格。长径2.6、

短径1.9、厚0.5厘米(图一六,19.图版捌,4)。

大匠丞印1件(T2③:36)。深灰色。椭圆形。文为“大匠丞印”,字迹模糊。长径2.8、短径2.4、厚0.8厘米(图一六,20;图版捌,5)。

西共1件(T2③:39)。灰色。圆形。文为“西共”,字迹清晰,有日字界格。径2.7、厚0.9厘米(图一六,21;图版捌,6)。

大仓丞印2件。T2③:40,灰色。椭圆形。文为“大仓丞印”,字迹较模糊,无界格。长径2.6、短径2.4、厚0.7厘米(图一六,22;图版捌,7)。

属邦之印1件(T2③:42)。边缘残。深灰色。文为“属邦之印”,字迹模糊,有田字界格。残长2.5、残宽2、厚0.7厘米(图一六,23;图版捌,8)。

骑邦尉印1件(T2③:43)。灰色。近圆形,略有变形。文为“骑邦尉印”,字迹较清晰,有田字界格。径3.4-3.5、厚0.9厘米(图一六,24;图版捌,9)。

走翟丞印2件。T2③:55,灰色。圆形。文为“走翟丞印”,字迹较为清晰,有田字界格。径2.6、厚0.8厘米(图一六,25;图版玖,1)。

居室丞印7件。T2③:56,灰褐色。椭圆形。文为“居室丞印”,字迹较模糊,上有刻划圆圈,有田字界格。长径3.1、短径2.8、厚1.4厘米(图一七,1;图版玖,3)。

章厩丞印4件。T2③:57,灰色。圆形。文为“章厩丞印”,字迹较清晰,有田字界格。径2.6、厚0.8厘米(图一七,2;图版玖,2)。

咸阳工室1件(T2③:61)。灰色。椭圆形。文为“咸阳工室”,字迹模糊,有田字界格。长径3.8、短径3.1、厚0.5厘米(图一^,3;图版玖,4)。

中府丞印2件。T2③:66,灰褐色。圆形。文为“中府丞印”,字迹清晰,无界格。径3、厚0.8厘米(图一七,4;图版玖,7)。

无字封泥3件。T2③:70,灰色。椭圆形。长径2.75、短径1.75、厚1厘米(图一*",5)。

少府1件(T2③:71)。上部略残。灰色。椭圆形。文为“少府”,字迹较清晰,无界格。长径2.9、短径2.6、厚0.9厘米(图一七,6;图版玖,5)。

阴都船丞2件。T2③:72,灰色。椭圆形。文为“阴都船丞”,字迹较清晰,有田字界格。长径3.3、短径2.9、厚0.7厘米(图一^,7;图版玖,8)。

都水丞印1件(T2③:75)。左上角残。灰褐色。椭圆形。文为“都水丞印”,字迹较清晰,有田字界格。长径2.7、短径2.5、厚0.6厘米(图一七,8;图版玖,9)。

宫厩丞印3件。T2③:78,灰色。椭圆形。文为“宫厩丞印”,字迹较清晰,有田字界格。长径3、短径2.5、厚0.9厘米(图一七,9;图版玖,6)。

祝印1件(T2③:79)。灰色。椭圆形。文为“祝印”,字迹清晰,无界格。长径2.4、短径1.6、厚0.4厘米(图一七,10;图版拾,1)。厚1厘米(图一七.11;图版拾壹,1)。

郎中丞印3件。T2③:81,灰褐色。圆形。文为“郎中丞印”,字迹清晰,有田字界格,2.5、厚0.9厘米(图一七,12;图版拾壹,2)。

大官丞印4件。T2③:82,左下角略残。灰色。椭圆形。文为“大官丞印”,字迹清晰,有田字界格。长径3.1、短径2.6、厚0.9厘米(图一七,13;图版拾壹,5)。

御府丞印7件。T2③:86,灰色。椭圆形。文为“御府丞印”,字迹清晰,有田字界格。长径2.7、短径2.3、厚0.9厘米(图一七,14;图版拾壹,3)。

西方谒者2件。T2③:87,灰褐色。圆形。文为“西方谒者”,字迹清晰,“方”字残,无界格。径2.7、厚0.5厘米(图一七,15;图版拾壹,4)。

寺车府印1件(T2③:88)。灰褐色。椭圆形。文为“寺车府印”,字迹清晰,有田字界格。长径2.9、短径2.6、厚0.7厘米(图一七,16;图版拾壹,6)。

中谒者1件(T2③:90)。灰色。椭圆形。文为“中谒者”,字迹清晰,无界格。长径3、短径2.8、厚0.6厘米(图一七,17;图版拾,2)。

私府丞口1件(T2③:91)。残。灰色。印文存“私”、•‘府”、“丞”三字.或为“私府丞印”,字迹清晰.有田字界格。残长3、残宽1.7、厚1.2厘米(图一七,18;图版拾,3)。

雕丞之印2件。T2③:93,灰色。圆形。文为“雕丞之印”,字迹较模糊,有田字界格。径2.4、厚0.7厘米(图一七,19;图版拾.4)。

寺车丞印1件(T2③:96)。边缘残。灰色。文为“寺车丞印”,字迹清晰,无界格。长2.6、残宽2.1、厚0.7厘米(图一七.20)。

南阳郎丞1件(T2③:100)0左上角和右下角残。深灰色。椭圆形。文为“南阳郎丞”,字迹较清晰,有田字界格。长径2.5、短径2.2、厚1厘米(图一七,21;图版拾.5)。

中羞4件。T2③:101,灰褐色。圆形。文为“中羞”.字迹清晰.有日字界格。径2.4、厚0.7厘米(图一",22;图版拾,6)。

宦者丞印5件。T2③:107.灰褐色。近圆形。文为“宦者丞印”,字迹较清晰,有田字界格。径2.7-2.8、厚0.6厘米(图一,23)。

郡右邸印15件。T2③:109.深灰色。圆形。文为“郡右邸印”,字迹清晰,有田字界格。径2.9、厚1.2厘米(图一七,24;图版拾,7)。

咸阳丞印7件。T2③:113,灰褐色。近圆形。文为“咸阳丞印”,字迹清晰,有田字界格。径2.4—2.5、厚0.7厘米(图一七,25;图版拾,8)。

御羞3件。T2③:114.灰褐色。椭圆形。文为“御羞”,字迹清晰,有日字界格。长径2.7、短径2.3、厚0.8厘米(图一八,1;图版拾,9)。

寺从丞印4件。T2③:116,灰色。近圆形。文为“寺从丞印”,字迹清晰,有田字界格。径2.4—2.5、厚0.6厘米(图一八,2;图版拾贰,1)。

永巷丞印1件(T2③:118)。边缘残。灰色。文为“永巷丞印”,字迹清晰,有田字界格。残长2.1、宽2.6、厚。7厘米(图一八.3;图版拾贰,4)。

格。长径3.1、残短径2.9、厚0.8厘米(图一八,4;图版拾贰,3)。

募人丞印2件。T2®:120,残。褐色。文为“募人丞印”,字迹清晰,有田字界格。残长2.3、残宽2.3、残厚0.5厘米(图一八.5;图版拾贰,2)。

厩丞之印2件。T2③:123,略残。灰色。圆形。文为“厩丞之印”,字迹较模糊,有田字界格。径2.4、厚0.9厘米(图一八,6;图版拾贰,5)。

私官丞印2件。T2③:124.灰褐色。圆形。文为“私官丞印”,字迹较清晰,有田字界格。径2.4、厚0.7厘米(图一八,7;图版拾贰,6)。

西丞之印1件(T2③:125)。略残。灰色。圆形。文为“西丞之印",有田字界格。径2、厚0.5厘米(图一八,8;图版拾贰,7)。

左司空丞3件。T2③:128,灰色。椭圆形,挤压变形。文为“左司空丞",字迹较清晰,有田字界格。长径2.8、短径1.8、厚1厘米(图一八,9;图版拾贰,8)。

右口相口1件(T2③:129)。残。深灰色。印文仅存“右”、“相”二字,或为“右丞相印”,字迹较模糊。残长1.6、残宽1.4、厚0.5厘米(图一八,10;图版拾贰,9)。

□□郡印1件(T2③:132)。残。灰色。方形。印文仅可辨识“郡”、“印”二字,有田字界格。残枪覚饱慈蕤? 虞困&园而扌品由1军龈盈盒卯ublish

寺工丞玺1件(T2③:133)。左半部已残。灰色。椭圆形,略有变形。文为“寺工丞玺”,

字迹较清晰,无界格。长径3.1、残短径1.6、厚1.1厘米(图一八,12;图版拾空.2)。

□尉口口1件(T2③:136)。残。灰色。印文仅存一“尉”字,字迹清晰,有田字界格。残长2.2、残宽2.1、厚1.2厘米(图一八,13;图版拾冬3)。

谒口之口1件(T2③:137)。残。灰色。印文仅存“谒”、“之”二字,或为“谒者之印”,字迹清晰,有田字界格。残长2.6、残宽1.6、厚0.8厘米(图一八,14;图版拾巻,4)。

僞陵口口1件(T2③:138)。残。灰色。印文仅存“僞陵”二字,字迹清晰,有田字界格。长2.9、残宽1.6、厚0.5厘米(图版拾巻,6)。

隆山1.件(T2③:139)。残。褐色。文为“隆山”,无界格。残长2.8、残宽2.2、厚0.6厘米。

鹿口禁口1件(T2③:142)。残。灰色。印文存“鹿”、“禁”二字,有田字界格。残长2.5、残宽1.7、厚0.9厘米。

寺口之印1件(T2③:143)。残。灰色。印文存“寺”、“之”、“印”三字,有田字界格。长3.3、残宽2、厚1厘米。

东□口口1件〈T2③:厚0.7厘米。

走口之印1件(T2③:2、残宽2.1、厚0.6厘米。

口走之印1件(T2③:界格。长3.2、残宽2.3、厚1.1厘米。

中夫口口1件(T2③:残宽2.7、厚0.9厘米。

北口弋口1件(T2③:残宽L 7、厚0.8厘米。

口趋丞印1件(T2③:残宽L 9、厚0.7厘米。

邯造工丞2件。T2③:159,残。褐色。文为“邯造工丞”,有田字界格。残长1.9、残宽2.5、

芷阳口口1件(T2③:160)。残。深灰色。印文存“芷”、“阳”二字,有田字界格。残长1.4、残宽2.3、厚L1厘米。

株口丞口1件(T2③:161)。残。灰色。印文存“栋”、“丞”二字,有田字界格。残长2.3、残宽L 6、厚1厘米。

外乐1件(T2③:162)。残。深灰色。文为“外乐”,“外”字残,无界格。长2.1、残宽1.8、厚0.9厘米。

诏口丞口1件(T2③:166).残。灰色。印文存“诏”、“丞”二字,有田字界格。长3、残宽2.3、厚1.1厘米。

口车丞印1件(T2③:169)。深灰色。椭圆形,变形严重。印文存“车”、“丞"、“印”三字,字迹模糊,无界格。长径2.6、短径2.4、厚1.2厘米。

口山口丞1件(T2③:174)。残。褐色。印文存“山”、“丞”二字,有田字界格。残长2.5、残宽L 4、厚0.6厘米。

□史2件。T2③:176,残。深灰色。印文存“史”字,无界格。长2.2、残宽2、厚1.1厘米。口田口印1件(T2③:178)。残。深灰色。印文存“田”、“印”二字,有田字界格。残长2.6、残宽2.2、厚1厘米。

口寝1件(T2③:179)。残。褐色。印文存“寝”字,无界格。残长与残宽各1.9、厚1厘米。

口口口园1件(T2③:181)。残。灰色。印文仅存“园”字,无界格。残长与残宽各1.9、厚0.7厘米。

容1件(T2③:182)。残。灰色。印文存一“容”字。残长1.6、残宽1.1、厚0.7厘米。公车司马丞2件。T3③:1,左上角略残。灰色。椭圆形。文为“公车司马丞”,字迹清晰,“马”字略残,中有竖界格线。长径2.8、短径2.6、厚0.6厘米(图一九,1;图版拾巻,7)。

右厩丞印2件。T3③:3,灰色。椭圆形。文为“右厩丞印”,字迹清晰,有田字界格。长径2.9、短径2.6、厚0.5厘米(图一九,2;图版拾冬,8)。

桑林丞印1件(T3③:5)。灰色。椭圆形。文为“桑林丞印”,有田字界格。长径2.9、短径2.6、厚0.7厘米(图一九,3;图版拾奏,9)。

北宫私丞1件(T3③:7)。残。深灰色。椭圆形。文为“北宫私丞”,字迹清晰,有田字界格。残长径2.51、短径2.5、厚0.5厘米(图一九,4;图版拾肆,1)。

寿陵丞印1件(T3③:9)。灰色。椭圆形。文为“寿陵丞印”,字迹清晰,无界格。长径3、短径2.8、厚0.7厘米(图一九,5;图版拾肆,2)。

浓(废)丘丞印4件。T3③:11,残。灰色。圆形。文为“渡丘丞印”,字迹清晰,有田字界格。径2.7、厚0.7厘米(图一九,6;图版拾肆,3)。TG1:8,灰色。圆形。文为“废丘丞印”,字迹清痴

安台丞印11件。T3③:13,灰褐色。椭圆形。文为“安台丞印”,字迹较清晰,有田字界格。长径2.9、短径2.5、厚0.8厘米(图一九,7;图版拾肆,5)。

鲁丞之印1件CT3③:17)。褐色。椭圆形。文为“鲁丞之印”,字迹清晰,有田字界格。长径2.8、短径2.6、厚1.1厘米(图一九,8;图版拾巻,5)。

少府工室1件(T3③:18)。左上角残。褐色。文为“少府工室”,有田字界格。长2.7、残宽3.1、厚1.1厘米。

榦口口口1件(T3③:22)。残。灰色。印文存一“榦”字,有田字界格。残长与残宽各1.6、厚0.8厘米。

口矾桃丞2件。T3③:25,残。灰色。文存“矾”、“桃”、“丞”三字,有田字界格。残长2.3、残宽1.5、厚0.5厘米。

夷口1件(T3③:31)。残。褐色。印文存“夷”字,有田字界格。残长2.4、残宽1.7、厚0.7厘米。

口陵口口1件(T3③:34)。残。灰色。印文存“陵”字,有田字界格。残长1.5、残宽1.8、厚0.8厘米。

口苑口口1件(T3③:35)。残。深灰色。印文存“苑”字,有田字界格。残长1.5、残宽1.4、厚0.7厘米。

口土口印1件(T3③:36)。残。灰色,印文存“土”、“印”二字,有田字界格。残长1.9、残宽2、厚0.8厘米。

残宽2.4、厚1厘米。

西共丞印1件(T3③:42)。残。褐色。文为“西共丞印”,有田字界格。残长2.3、残宽2.2、厚0.8厘米。

中厩1件(T3③:43)。残。灰色。文为“中厩”,无界格。长2.7、残宽2.1、厚0.8厘米。燧夫1件(T3③:45)0残。褐色。文为“燧夫”,有日字界格。长2.9、残宽1.6、厚0.8厘米。

骑马丞印2件。TG1:3,略残。深灰色。圆形。文为“骑马丞印”,字迹清晰,有田字界格。径2.6、厚0.5厘米(图版拾肆,5)。

御府1件(TG1:4)。灰色。椭圆形。文为“御府”,字迹较模糊,有日字界格。长径3.1、短径2.3、厚0.9厘米(图版拾肆,6,)。

口阴御丞1件(TG1:7)。灰色。圆形。首字漫源不清,印文存“阴”、“御”、“丞”三字。有田字界格。径2.9、厚0.8厘米(图版拾伍,1)。

郡左邸印5件。TG1:10,灰色。圆形。文为“郡左邸印”,字迹清晰,有田字界格。径3.1、厚1.1厘米(图版拾伍,2)。

高章宦丞6件。TG1:11,灰色。椭圆形。文为“高章宦丞”,有田字界格。长径3.2、短径2.8、厚0.8厘米(图版拾伍,4)。

芒丞之印 1件(TG1:12)。略残。褐色。圆形。文为“芒丞之印”,字迹清晰,有田字界格。径2.6、厚0.8厘米(图版拾伍,3)。

华阳丞印2件。TG1:14,略残。灰色。椭圆形。文为“华阳丞印”,字迹清晰,有田字界格。长径2.9、短径2.4、厚0.8厘米(图版拾伍,6)。

乐府丞印5件o TG1:15,灰色。近圆形。文为“乐府丞印”,字迹较清晰,无界格。径2.3-2.4、厚0.9厘米(图版拾陆,1)。

泰匠丞印4件(TG1:21)。灰色。圆形。文为“泰匠丞印”,字迹稍显模糊,有田字界格。径2.6、厚0.6厘米(图版拾伍,5)。

内官丞印3件。TG1:22,稍残。灰色。圆形。文为“内官丞印”,字迹较清晰,无界格。径2.6、厚0.5厘米(图版拾陆,3)。

去猷丞印1件(TG1:24)。残。深灰色。文为“去猷丞印”,字迹模糊,有田字界格。残长2.2、残宽1.7、厚0.4厘米(图版拾陆,6)。

官臣丞印1件(TG1:25)。左上角略残。灰色。椭圆形。文为“官臣丞印”,字迹清晰,有田字界格。长径3.2、短径2.8、厚0.7厘米(图版拾陆,4)。

南宫郎丞8件。TG1:31,褐色。椭圆形。文为“南宫郎丞”,字迹清晰,有田字界格。长径2.9、颜傍0472(®1OCG僵米6图瓯拾肱u2&l Electronic Publishin

蕃丞之印2件。TG1:35,灰色。椭圆形。文为“蕃丞之印”,有田字界格。长径2.6、短径2.2、厚0.9厘米(图版拾陆,7)。

杜南苑丞1件(TG1:36)。灰色。近圆形。文为“杜南苑丞”,字迹稍显模糊,有田字界格。径2.8-2.9、厚0.6厘米(图版拾陆,5)。

巴左工印1件(TG1:37)。深灰色。椭圆形。文为“巴左工印”,有田字界格。长径3.5、短径3.1、厚1厘米(图版拾柴,1)。

四川水丞1件(TG1:38)。灰色。椭圆形。文为“四川水丞”,字迹清晰,有田字界格。长径2.9、短径2.7、厚0.7厘米(图版拾巣,2)。

章厩1件(TG1:41)。残。深灰色。文为“章厩”,字迹较清晰,有日字界格。长2.5、残宽1.8、厚0.7厘米(图版拾染,5)。

平舆丞印2件。TG1:42,灰色。椭圆形。文为“平舆丞印”,字迹清晰,有田字界格。长径2.6、短径2.3、厚0.9厘米(图版拾染,3)。

商丞之印1件(TG1:46)。左边稍残。褐色。椭圆形。文为“商丞之印”,字迹模糊,有田字界格。长径2.4、短径2.1、厚0.8厘米(图版拾捌,4)。

郢釆金丞2件。TG1:47,边缘残。灰色。椭圆形。文为“郢采金丞”,字迹清晰,有田字界格。残长2.7、残宽1.9、厚0.8厘米(图版拾乐,4)。

特库口口1件(TG1:48)。左半部已残。灰色。椭圆形。印文存“特”、“库”二字,字迹较清晰,有田字界格。长径2.3、残短径1.3、厚0.9厘米(图版拾捌,3)。

中车府丞2件。TG1:49,边缘残。灰色。印文存“中”、“车”、“丞”三字,字迹较清晰,“府”字残,有田字界格。残长2.5、残宽1.8、厚0.7厘米(图版拾捌,5)。

女阴1件(TG1:50)。略残。褐色。椭圆形。文为“女阴”,字迹清晰,有日字界格。长径2.6、残短径2.1、厚0.9厘米(图版拾捌,1)。

高栋口口1件(TG1:51)。边缘残。灰色。印文存“高”、“栋”二字,字迹清晰,有田字界格。残长3.1、残宽1.5、厚1.3厘米(图版拾捌,2)。

口医□印1件(TG1:52)。残。灰色。印文存“医”、“印”二字,有田字界格,印文或为“泰医丞印”。残长2.6、残宽1.5、厚0.7厘米(图版拾捌,7)。

泰仓1件(TG1:53)。上半部及边缘已残。灰色。文为“泰仓”,字迹模糊,无界格。残长2.3、残宽1.8、厚0.4厘米(图版拾捌,6)。

武口丞口1件(TG1:54)。下部及边缘已残。褐色。印文存“武”、“丞”二字,字迹较清晰,有田字界格。印文或为“武库丞印”。残长2.4、残宽1.7、厚0.5厘米(图版拾捌,9)。

骑尉1件(TG1:56)。褐色。椭圆形。文为“骑尉”,字迹模糊,有日字界格。长径2.3、短径2、厚0.6厘米(图版拾捌,8)。

小厩丞印1件(TG1:57)。深灰色。圆形。文为“小厩丞印”,字迹较清晰,有田字界格。

都厩2件。TG1:59,残。褐色。文为“都厩”,无界格。长2.1、残宽2、厚0.6厘米。

东口丞口1件(TG1:61)。残。褐色。印文存“东”、“丞”二字,有田字界格。残长2.5、残宽2、厚0.9厘米。

胡口之口1件(TG1:67)。残。灰色。印文存“胡”、“之”二字,有田字界格。残长2.6、残宽L 9、厚1.2厘米。

文口丞口1件(TG1:69)。残。灰色。印文存“文”、“丞”二字,有田字界格。残长2.4、残宽2.9、厚0.9厘米。

水口1件(TG1:75)。残。褐色。印文存“水”字,有日字界格。残长2.2、残宽1.7、厚0.6厘米。

意工1件(TG1:86)o残。褐色。印文存“意”、“工”二字,有横日字界格。残长2、残宽1.3、厚0.7厘米。

赵□•1件(TG1:87)。残。褐色。印文存“赵”字,无界格。残长1.4、残宽1.9、厚0.7厘米。

左司空印1件(TG1:90)。残。灰色。文为“左司空印”,有田字界格。残长3、残宽2.3、厚1.3厘米。

走口1件(TG1:93)。残。灰色。印文存“走”字,无界格。残长2.4、残宽1.7、厚0.8厘米。

五、结语

1-晚期建筑的时代

晚期建筑遗迹包括晚期夯土台基及其东面的三个窖穴。夯土台基和三个窖穴出土的建筑材料以砖、瓦、瓦当为主,板瓦残片表面饰交错粗绳纹,内为素面,厚1.4厘米;筒瓦有的表面饰细绳纹,内为布纹。具有汉初板瓦、筒瓦的特征⑴。出土的另一些筒瓦均为表面饰细绳纹,内为麻点纹,另有背面饰绳切的凤纹、葵纹、云纹瓦当等,均与秦咸阳宫一号建筑遗址出土的筒瓦和瓦当相一致⑶。因此我们认为,该遗址晚期建筑遗存的时代为秦至西汉初期。

2.早期建筑遗迹的时代

早期遗迹包括遗址第3层(灰土)堆积和早期建筑。

(1)第3层(灰土)堆积的时代

第3层(灰土)堆积被晚期建筑的窖穴打破。该层出土遗物有作为建筑材料的砖、瓦等,方砖残块表面饰中粗绳纹,砖厚仅2.8厘米;板瓦表面饰中粗绳纹,中部有数道抹去绳纹后形成的带纹,瓦内面为素面;筒瓦表面均饰细绳纹,内饰麻点纹,泥条盘筑痕迹明显。这些均是战国晚期诲巢样将挣景崩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

另外,该层还出土一陶盆残片,陶盆底部有“咸阳亭久”四字戳记,为战国晚期或秦代之物。综合上述,第3层(灰土)堆积的时代为战国晚期或秦代,因此该层出土的大量封泥的时代亦应属战国晚期或秦代。

(2)早期建筑的时代

早期建筑夯土台基为晚期建筑夯土台基所叠压,被晚期建筑遗存的窖穴打破,同时又叠压在遗址第3层堆积(灰土)下面。所以我们认为,遗址早期建筑之时代应为战国晚期或秦代。

3.探沟(TG1)及出土遗物的时代

从探沟的地层堆积看,该处曾被扰动。沟内出土了大量的建筑材料砖、瓦、瓦当等。出土遗物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方格纹和几何纹的薄砖,外饰中粗绳纹、内为素面的板瓦片和外饰细绳纹、内为麻点纹的筒瓦片及背面绳切的葵纹瓦当等,这些应属战国晚期秦国和秦代之物,该处有堆积被扰动过。另一类是外饰粗绳纹、内为素面的板瓦片及外饰中粗绳纹、内为布纹的筒瓦及周边有网格纹的连珠云纹瓦当等,这些应属西汉中晚期之物。所以我们认为,沟内被扰过的堆积时代上至战国晚期,下至西汉中晚期。该沟位于汉长安城桂宫宫城遗址东北角东约20米,探沟内出土的大量西汉中晚期的建筑材料应与桂宫的建筑有密切关系。

探沟内出土了不少封泥,其形制、内容、风格与遗址第3层堆积(灰土)中所出土的封泥完全相同。这些封泥应属于遗址第3层堆积中的遗物,时代亦为战国晚期或秦代。

该遗址发掘出土了上百种几百枚战国晚期或秦代封泥,从内容看,它们分属于战国晚期或秦代的中央官署和地方官署,为我们研究秦代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地理提供了极其重要的资料。

执笔者 李毓芳 张建锋 刘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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