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葡萄酒备案篇
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
根据《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3号附件35)的规定,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按照要求通过“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向海关备案。
收货人备案:
进口葡萄酒收货人需要通过“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或“互联网+海关”向企业所在地海关申请备案并提交相关资料,海关审核合格后,予以备案并公布。
提交材料清单:
1、填制准确备案的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2、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3、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
4、2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食品品种、数量)。
进口散装酒的进口商或者代理商在备案时,应提供进口散装酒的国内加工灌装企业名称、地址及生产许可证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