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禁止工人罢工的“告诫书”》
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为上海邮务工人罢工事件,本日特发布对全国工会及工人之告诫书,告诫工人万不可取阶级斗争手段,以逞一己之私利,要争取本身地位,必须先为国家争取地位,切不可贪目前逾量之需求,而忘却对国家之责任。兹志告诫书全文如次: 中国国民党依总理孙中山先生之三民主义与革命方略,努力奋斗。迄于今兹,既已扫平军阀,统一全国,开始训政,蕲求建设,方将总摄纲纪,利导国民,相与抚绥乱余,涤除浇伪,共向心理、社会、政治、物质四大建设之目标而前进。乃者,上海邮务工人不幸以不明自身地位及责任之故,猝起罢业,资奸人以流言,召社会之反感。以我政府进行收回邮权之中,扶植邮工组织之不易,方在萌芽,而妄试罢工行动,摘瓜抱蔓,实为可惜。中央念国家生产之落后,与工人组织之幼稚,不加苛责,而于此次罢业者生活之要求,有为邮政前途安全与一般经济现状所许者,由交通部负责与谋解决,毋使延累。惟一隅邮工罢业之错误,其事犹小,而一般工人运动缺乏正确之观念,实足为民族前途之隐忧。本党过去十数年军政时期中,革命工作,重在扫除国内之障碍,故于民众运动,唯在唤起全国人民共同救国之精神,与北方军阀奋斗。
然两年以来,共产党则因乘利便,从而分析整个民族之革命力量,运农离农,运工离工,而酿成暴动反动,以致与国民革命为敌。人民初不察革命与反革命分野之所在,致令威虐肆扬,苛暴细民,焚掠所至,闾阎为墟。今则人人皆知共产党之凶残虐毒而深恶痛绝之矣。然犹未辩本党对于工人工会所持之原则为何若,即党员亦多茫然无所知,甚或瞑行妄作,以个人主义指挥工人团体,致工会既不属于工人,又不属于全党,更不属于国家
。形式上指导工人团体,而遇事则往往发生离开党与国家利益之个人活动。由是党国之系统与权力不能确立,革命之主义,不能深入于人心,而人民对于革命,虽欲贡献其总合的能力,亦因之不能集合于党中,以作有组织有步骤之三民主义的战斗。长此以往,不待革命之传统的敌人死灰复燃,而中国民族亦必无幸!须知国民革命,距完成之期望尚远,盖军阀虽已翦除,帝国主义之积患犹烈,人民喘息初定,而全民族之恫瘝实深。继今以往,本党负训政之大任,必当振起整个民族忍耐刻苦,勤俭沉毅,通力合作之精神,造成一颠扑不破百折不挠之伟力,以之解除国家之锁缚,发展经济之事业,然后大多数人民之生计,始有进步之可言。为欲求其有成,则必于过去党员实际工作之错误,予以纠正,于本党对于工人工会之原则,加以阐明。
工人为建设中国民族经济新生命之主力,若不认清本身与国家相关之地位,及其在完成国民革命目的上应有之责任,唯知舍本逐末,因小误大,国家犹是覆巢,一己欲求完卵,万众未脱水火,一己欲登衽席,剜肉补疮,疮未补而肉已腐
;则其结果非至使全国人民生计之根株皆绝不止。惟此义之不可以逾,而不可不剀切昌明,俾作教条,庶几全国工友,知所告勉。
一、当知工友皆国民一份子,欲求个人之幸福,必先尽救国之任务。总理于民国十三年五月一日对全国工人曾有沉痛之遗训,谓
中国工人地位之低落乃由于中国国家地位之低落,工人所受之苦痛,乃由于整个国家受各国帝国主义种种压迫所生之苦痛。
盖一百年来,列强皆恃不平等条约剥削中国人民之权利。我国民为此等“卖身契”所東缚,无形中早已变为列强之奴隶,凡尽失其改革政治发展实业之能力与自由。辛亥革命,虽经多少先烈之肝脑涂地,推翻满清之专制,脱却一种之奴隶,然各种不平等条约尚未废除,即全国人之卖身契犹未收回。元年而后,军阀展转相承,吾人继续努力于国民革命与帝国主义之工具搏战,经数年来苦战恶斗之结果,全国工友已觉悟帝国主义之不可不并力驱除。徒以复受共产党人自私自利之诱惑,致使革命发生障碍,我国民之卖身契转得延长时效,而帝国主义亦得保持其将绝之寿命。今军阀既已驱除,此后之任务,厥为收回近百年来积留之卖身契,以解除我国民最后一重之奴隶。全国工友,须知一切不平等条约之存在,实使帝国主义扼锁我国之咽喉,管理我国之产业,垄断我国之金融,吸收我国之膏血,掠夺我国之治权。夫国家处此危亡之地位,则国民之地位,当然低落,工人之地位,乃更低落。故今日中国工人欲为自己争地位,若从自己地位设想,必愈争愈坏,必须从全体国民之地位设想,为国家争地位,始能愈争愈高。自今以后,必须人人下一卧薪尝胆、忍辱负重之决心,作出十年生聚十年教训之成绩,始能解脱国家之桎梏,抬高国家之地位。 总理孙中山先生有言:“工人不但是对于自己团体之中有责任,在自己团体之外还有更大之责任。此种更重大之责任是什么呢?就是国民的责任,就是要担任抬高国家地位的责任。如果不能担任这个责任,诸君便要做外国的奴隶。若能够担任这个责任,把中国变成世界上头一等强国,诸君便是世界上头一等工人!”谚亦有言,“水涨船高,水落船低。”国家与人民之地位亦然。使国家之地位增高,工人之地位自然随之而高。中国受列强之压迫已至极点,工人如不以国家之利益为重,而欲独求自身利益之增进,必无是理。又使一国之人,农工商学,各顾其私,不念国家共同之利益,则其结果必如驶孤舟于大海,同舟之人,互相残害,非至同归陷落不止。
故凡我工人,当知中国实如大海一孤舟,不可再以怠工罢工及其他阶级斗争之手段,破坏本国人民之产业与秩序,以自取覆亡。吾人于工商各种职业之任务外,实有救国救民之大任,国愈危,民愈弱,则此大任必随之加重。若处处但求满足一己之物欲,稍有不满,则不惜举社会国家之公利破坏之以泄愤,曾不思物欲未满而已不成其为中国人,且亦不成其为含灵负智之人类,此军阀官僚土豪劣绅守财奴辈所以为世诟病,而我全国工人所万万不可踵蹈之覆辙也。
二、凡我工人,当知人类之所以能生存,民族之所以能绵续,社会之所以能进步,皆恃人人具有一个继往开来的精神。此种精神,即谚语所谓“前人种树后人乘凉”之精神,我皇炎远祖,本此精神以拓疆土,以建中国,使子子孙孙,绵绵延延,生于斯,长于斯,衣食于斯。则吾子孙当共守而勿替。我革命先烈亦唯本此精神以除旧恶,以造新命,则吾后死者当继此精神,以勉以教,以建千百年后中国民族之伟基。个人之生命不过数十年,而此数十年生命之价值,则唯有赖于为未来子孙造永久之福利而延长。吾侪工人,得吾民族远祖烈宗之遗传,既土广而物富天府之国利赖无穷,
只须吾人秉刻苦勤劳之精神,合全国同胞所有之聪明才智,殊途合辙,以事生产,则人人之福利可立致,而工人未来之享受亦必无限。若不存刻苦勤劳之决心,忍现在之牺牲,谋未来之幸福,而妄思目前经济能力以外之享受,则结果唯有使目前一切皆陷于厄境,未来之福利无可期盼。
甚至中国民族之子孙,亦遭绝灭。故凡我工友,必须切实猛省,不可贪目前之享受,而辜负从前祖宗创业之辛劳;尤不可贪目前逾量之需求,而妄却对于未来子孙之责任,此是人类生存,社会延续,文化继进之唯一关键,凡我工友急宜于此立定脚根,不可再受一般对时间空间而皆不负责任者之诱惑! 三、中国工人,当深切明瞭国家现在经济之现状,而与全国上下共谋正当之解决。总理有言:中国之经济现状,实是全国皆穷。穷之最大原因,厥为各国帝国主义以不平等条约加诸我国,而外国资本家则复凭藉不平等条约,以吸尽我国之经济的命脉。五年以前,各国以舶来品剥削我国之金钱,每年五万万,而今亦必倍之。故只以经济而言,中国人民实全体备受列强帝国主义与资本家之压迫,无或幸免。加以中国机器生产落后,迄今尚无与外国相等之大资本家与压迫工人之现象。吾人之所最痛心戚首者,唯外国帝国主义之压迫与外国资本主义之剥削。至于本国,则尚无何种强大之资本家足以压迫我工人。就年来之工潮事实言之,反而小实业受工人之压迫,小工厂为工潮所摧毁,而其终极,则复转使小实业之工人,流离失所,造成工人之压迫人者,转而压迫自己之恶现象。以此可知在生产未发达之国家,施用怠工罢工种种阶级斗争之方法于工人,其弊不独败坏社会之生计,抑且增加工人自身之痛苦。我工友切尝自身所受之经验,洞察国家经济之情况,当知解决工人生计问题,与解决国家经济问题,二者实有同一之利害,应本同一之原则。原则维何?即增加生产是也。盖外国货品充斥于我国中,吸收我国人民之膏髓,则我国人民唯有制造本国货品以抵制之,始能保障吾人之膏血。外国资本雄厚,以其大规模生产压迫我中国,且以其大银行之纸币压倒我国之金融与财政,则我国人民唯有勤劳节俭,提倡积蓄,将国民自己之积资,投诸国家大生产事业,以发展交通,开辟富源,始足以排除外国之资本主义及其货币之侵略。总而言之,我国民今后救国自救之道,只有全国上下共同努力于“增加生产”四字,乃为根本之图。欲求增加生产,国家则宜取消不平等条约,收回海关,保护实业,鼓励储蓄,制定劳动法。而工人则宜增加一己之技术与能力,养成勤俭耐劳之习惯,使工作之效能增多,然后生产额因之而增多。如是,则国家富力始能勃兴,工人生计亦自能充裕,较之在大贫小贫之社会中求不彻底之生活解决者迥不侔矣。 四、全国工友,当知目前工人之生活已有较其他职业界中人之生活为优裕者。中国为一患贫之国家,固已尽人皆知。吾人试一反省:中国人民大多数为农民,而农民之生活,则披星戴月,整日勤劳,刻苦操作,寒暑无间;加以我国科学落后,农具不良,耕种方法,简陋不堪,以致生产状况,毫无进步,又况农乡组织未备,政治不宁,匪祸遍地,偶有天灾,益增其苦。幸而勤劳有获,则纳赋偿债,犹恐不足,此农民之贫苦也!其次,则为士兵之生活,饷银既少,忍饥耐寒,为国服务,平时训练操作,日必在十数小时以上,一旦有事,则呼吸存亡不能自主,幸得生还,亦且断肢折股,缪为废人,此士兵之牺牲也。又其次,则为一般失业者之生活,室无积储,独身漂泊,到处既无可寻之工,几何不易沦为饥殍之鬼。此又一般失业细民之厄运也。是故举目一衡,全国大多数人之苦况,工人之生活,其贫苦不如农民,其牺牲不如士兵,其凄惨不如一般失业之众庶。以一般社会之情形如此,而工人岂尚不满于日有定业、夜有定所之生活,反欲向全国大多数穷苦达于极点之同胞以求增益乎?有人心者必不出此也。兹且竭诚以告我全国工友曰:国民今日救穷之责任,当先救其所急,而徐谋其可缓。本党深信此后之天职,在于努力奠定社会之安宁,消除一切害民之伏莽,同时,以国家现有之能力,开发实业,为民造产,使农民得所增益,失业者得所归宿,而一切流亡废疾者,庶有救死扶伤之望。我全国工友,当于此时作平心静气之自省,宜如何以有余之力量,尽同类相爱之情,协助政府,恪守秩序,努力国家社会之建设,以昭苏大多数同胞?
如其不顾全国人民之生活为何若,误信共产党人“阶级意识”之莠言,则一阶级生,而全国大多数之同胞死,一阶级存,而全中国民族之生机绝,未见何阶级果能独存也。
五、抑我国工友所当知者,中国民族之生路,舍坚信孙中山先生之遗教末由,工人之生路,尤其舍坚信孙中山先生之遗教末由。孙先生之遗教,乃整个中国民族由建国以进于大同之唯一大道,广而言之,则须人人朝夕研求而不能尽,扼要举之,即吾人必须唤起全国人之救民救国之精神,团结于三民主义之理论与方略之下,以求全民族之独立生存,建设全民族之政治秩序,发展全民族之经济事业。本党今后,必须提挈全国人民,运用强国之政权,制定良善之法律,本建国大纲建国方略之计划,以全力为国民建设工作之后盾,而达人尽其才,地尽其利,物尽其用,货畅其流之目的。在本党向此目的进行期间,政府必须使之有负荷建设之能力,法令规章,必须使之能保障国民生活之稳固与安宁;绝不使任何部分人民遭受遗亡或偏视。维我工友,当知政府在此建设之时期间,凡铁道、邮政、电机及其他交通事业,乃至各省地方政府经营之基本工业,皆为国家之公用事业。凡在公用事业作工之工人,即为国家服务人员,其地位则优良,其责任则重大,万不可自等于寻常自私自利之辈,叫人诱惑,以蹈怠工罢工之歧路。须知所谓公用事业者,非个人资本主义之事业,不得以对付个人资本主义之手段与方法对付之。反是者,即谓之背弃国民之义务,反抗政府,反叛国家。详言之,公用事业,乃合于民生主义之事业,其作用,在于供给人民全体之需求;其关系,在于维持人民全体之安宁,其目的,在于增进整个社会之福利,而万万不得以对资本主义的工业行为之行动以对待之。反是者,即谓之反人民、反社会,而其结果则必受社会严格之制裁。明此二义,则知政府对于公用事业工人之处置,无论采用任何方式,均为国家治权所许,而为适应社会要求与人民需要之正当行为。 呜呼!我国民数十年来遗大投艰,苦战恶斗,至今已稍见民国前途一线之光明,后此之责任,视以往为重大;而其艰难,必且过之,维我工友,于确实了解以上各条意义之余,当念及民族生存竞争之不易,人人应以知耻雪耻之精神,起三民主义之信仰,依本党之指导,为政府之后盾,作建设之前驱:必当企求工业技术之娴熟,生产效能之增高,与企业组织之完备。然后国家生产始能期其发展,而使中国得与帝国主义决未来百年之胜负,为中国民族雪已往百年之耻辱。我全国工人,其深念之! 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 中华民国十七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