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权法律案例:把病人遗忘在磁共振舱内3个小时,辞退医生就能解决问题吗?

将病人遗忘在磁共振舱内近3个小时,这医生也太不负责任了,事后院方回应已将涉事医生辞退。难道这不构成医疗事故罪吗?


案件详情
近日,浙江丽水的“小倾”到当地一家医院做检查。小倾表示,自己当时因为头套固定着,在舱内也不敢乱动,直到脚麻了才下机,却发现这检查室的门被锁了。最后小倾给丈夫打电话喊来了医生,才把门打开。
涉事医院的工作人员表示,是医生疏忽大意导致的。该医生除了做磁共振还兼职拍片子,当时把磁共振位置定好后就去拍片子了,拍完片子又被主任叫去看片子,因此把磁共振舱内的病人给忘记了。
据了解,医院里安排做磁共振的医生每天都不是固定的,涉事医生是上班很多年了,是一时疏忽造成的。
网友表示,从工作内容就可以看出该医院的工作内容划分存在着不合理现象,一个医生又要做磁共振又要兼职拍片子两头跑,对于医院的科室而言这种操作并不规范。
涉事医院工作人员称,这属于重大医疗事故,全国也没出现过几例此类情形。并表示事后也制定了一些相关的规定,以后不会再出现这种情况。

当地卫健局的工作人员回应,事后已责令医院处罚涉事医生。随后医院证实涉事医生已经被辞退。出现医疗事故涉事医生应当承担,而网友表示这不仅仅是医生的问题,医院更要注意的是完善工作制度。
从法律角度来看,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并不是医院方就能确立的,还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判定。若真构成了医疗事故,就不只是赔偿责任这么简单。相关的医务人员可能会受到一些行政处分,包括评优晋级都会受到影响,因此医疗事故的鉴定标准是比较高的。
一、医疗事故罪的构成,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行为主体是医疗人员,既包括国家集体医疗单位的医护人员也包括经主管部门批准的个体医护人员。
2、存在严重不负责,如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等。3、产生了严重后果,如致病人残疾或死亡等。

二、涉事医生构成医疗事故吗?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活动中,由于医务人员违反诊疗规范,操作规程等造成患者损害的事件。从定义上来看,主要可以根据两个因素来判定,一是医务人员违反诊疗规范,操作规程等。二是造成患者损害。
具体到本案来看,涉事医生是将病人遗忘在磁共振舱内近3个小时,该行为是违反了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而是否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还并不确定,需要病人经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若患者因此受到了身体或精神上的损害,患者能够证明自己因为被遗忘在磁共振舱内而导致了身体功能障碍,器官损伤、感染、死亡、恶化等后果或者造成了精神创伤,恐惧焦虑抑郁等情绪障碍,则可以认定为损害。其涉事的医生将涉嫌构成医疗事故罪,则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并承担赔偿责任。
若患者只是感受到不舒服,不满意不尊重等主观感受,则可能不足以构成损害。

三、员工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可以直接开除吗?
当然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可以开除也不需要承担经济补偿金,但前提是员工的管理制度中,重大损害的标准是否有制定清楚。如果没有清楚的规定,哪怕造成10万元的损失,也不构成重大的损害。因此,需要公司要有明确标准,或者具体量化的标准才会有被开除的可能。
若员工给公司造成重大的损失,公司可以按照与员工劳动合同的规定,要求员工进行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