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疫情防控存诸多问题,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公司被通报处罚
今日(11月17日),本报从广州增城区政府获悉,由于施工项目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于近日被通报处罚。
据悉,增城区永宁街农村供水改造工程由永宁街作为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建设,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为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聂锦刚(注册证书编号:粤1422019202004046),目前该项目处于施工阶段。
11月3日,增城区水务局在建工地疫情防控专职巡查小组检查发现该工程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方面,存在思想麻痹大意、防控措施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具体情况包括:
(一)检查发现仅64人有一人一档等防疫资料记录,工地现场实际共206人,有142人的防疫情况处于管理缺失状态,报送数据存在明显谎报、瞒报情况。
(二)施工区、生活区未设场所码,未落实来访人员登记管理工作,项目的场所码设置不符合要求。
(三)新入场人员未按招录程序办理,未进行报备,未单独建立新入场人员防疫台账。
(四)现场抽检了10名工人的核酸检测及行程情况:1名工人10月13日从花都狮岭来到该工地,未进行报备,未落实“三天两检”后上岗要求,项目部防疫资料无此人信息记录;1名厨师核酸检测落实不到位,10月29日-10月31日的全员核酸检测均未落实,项目部防疫资料无此人信息记录;2名工人未落实11月1日的全员核酸检测;1名工人未落实10月31日和11月1日的全员核酸检测;10名工人中有6人未建立一人一档等防疫资料。
(五)未建立临进人员台账。
(六)未落实环境消杀工作,照片多次重复使用,存在防疫台账资料造假的嫌疑。
(七)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含防疫专员)对项目的具体防疫情况不熟悉、不了解,职责不清,风险危机意识不强,对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不够重视。
(八)此前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已多次组织人员到该工程现场检查,均发现不同程度的问题,参建各方未予以重视, 对在建工地疫情防控存在问题置若罔闻且屡教不改。
针对上述不良行为,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经调查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和监理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整改情况书面回复区水务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参建各方的监督管理,落实好工地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工地安全稳定。
(二)建设单位针对上述问题,对照相关规范及文件要求,根据合同条款对施工单位采取相关措施严格处理。
(三)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实事求是,对施工企业的不良行为按照履约评价和市场行为评价标准分别进行扣分并上传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管理系统。
(四)鉴于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在建设过程中存在不良行为,根据《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处理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一条第(四)项对其予以全区通报批评,本通报抄送上级水务部门,对其采取严格监管措施,依法在市场准入予以重点审查。(文|中国基建报 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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