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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问题解答汇编》(24)

2022-12-18 10:10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中国人民大学1959年 仅供学习参考】


(24)原始社会崩溃时期的个体经济和奴隶社会崩溃时期的“独立小农阶层”有什么区别?为什么它们分化的结果会不一样?一个发展成为奴隶占有制度,而另一个却发展成为封建制度?


  个体经济一般系指农民和手工业者以本身劳动为基础、占有生产工具和自己私有经济的个人所有制。这种个人私有经济是随着原始公社的瓦解和私有财产的发生而发生的。它们在社会主义社会以前的诸社会经济形态中都会存在过,并具有某些共同的特点,例如,生产规模狭小,技术落后(手工操作),始终都没有形成为独立的社会经济形态,等等。但是,在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中,个体经济所处的地位,它的作用以及发展趋势都是不同的。例如,奴隶占有制度下的个体小农经济是在奴隶占有制经济之外的个体经济成分;在封建社会中,被奴役的个体农民经济(农奴经济、佃农经济)则是封建所有制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小商品经济的分化过程始终继续着,而在现代资本主义条件下,小生产者几乎无例外地遭到破产面转入无产阶级的队伍;在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中,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条件下,小生产者的个体经济则被组织起来,走向劳动者互助合作的集体经济。可见,决不能把个体经济看作某种不依赖周围经济条件而独立存在的东西,应当而且必须把它同整个社会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状况联系起来考察。下面我们就具体地分析一下原始社会崩溃时期的个体经济和奴隶社会崩溃时期的“独立小农阶层”的特点及其发展方向。

  原始公社制度末期的个体经济(确切地脱是家长制经济)是怎样形成的呢?在原始社会中,存在着这样一个矛盾,即劳动工具的个人性质同劳动的集体性的矛盾。马克思说:“这种原始类型的集体生产或合作生产显然是单个人软弱的结果,而不是生产资料公有化的结果。”[1]这就是说,原始社会中的生产极其低劣简陋,按其性质是不需要集体劳动的,仅仅由于生产力的低下,人们无法单独与自然力和猛兽作斗争,才要求联合起来进行集体的生产。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特别是金属工具的出现,原始公社的上述矛盾更加发展了,较前进步了的劳动工具提供了独立进行生产的可能性;正是在这一基础上,氏族公社开始分解为各个家族,每一个家族成为一个独立的生产单位。以后,不仅是家庭用品、牲畜、劳动工具,就连土地也归各别家族所有了。随着私有财产的发生和确立,家长制的个体经济就形成了。私有制引起了公社内部的贫富分化。富的家族在生产和交换过程中得到较多的剩余产品,因而有可能使用奴隶;同时由于单个人的劳动已经能够创造出比维持他自身所必需的生活资料更多的东西,即创造剩余产品,奴隶的使用就成为有利的事情了,于是战争的俘虏开始被变为奴隶而用于生产,并在生产过程中受到残酷的剥削。这样,就形成了家长奴役制。奴隶占有制度就是在这一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但是,问题在于为什么原始社会一定要为奴隶社会所代替呢?是否可以认为,原始社会内部发生的各别家庭的独立经济更适合于生产力的个人性质呢?怎样理解奴隶占有制度的生产关系在基本上是同当时的生产力状况相适应的呢?问题的解答仍然要从生产力的状况中去找。

  在原始社会经济的矛盾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个体经济,表明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原始的集体经济关系已不适应当时的生产力的性质了。新的生产力要求一种新的生产关系同自己相适应,这种新的生产关系必须能够成为“这样一种主要的和有决定性的力量,它真正决定生产力进一步的而且是强大的发展[2]。个体经济由于它的规模狭小,经济力量薄弱,显然不能担当起把整个社会生产力向前推进和发展的任务。奴隶占有制度是生产力稍许发展而又发展得极其不够的结果。如前所述,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使用奴隶的可能性。而由于生产力发展得仍然很低,它的继续提高,就要求一种大规模的协作的生产,在当时的条件下可能的形式只有奴隶占有制的大生产。这就是由原始公社制度向奴隶占有制度过渡的客观必然性。

  这样,我们就可以说明:为什么原始社会恰恰转变为奴隶社会,而不直接过渡到封建社会,或者说,为什么当时恰恰采取奴隶制的剥削形式,而不采取封建的剥削形式,这是因为:第一,生产力低下,只有使用大批奴隶,才有可能剥削较多的剩余产品;农奴式的个体小经济无法提供足够的剩余产品,以维持剥削者的需要。恩格斯说:“所有直到现在存在过的,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历史对立,都可以在人类劳动的这种相对不发展的生产性中得到说明。”[3]正是“人类劳动的这种相对不发展的生产性”的不同程度,亦而生产力发展不同程度,决定着不同的阶级形态。

  第二,从没有剥削的原始社会向有剥削的阶级社会过渡的时候,任何形式、任何程度的剥削都不会为原始的“自由”的人类所“心甘情愿”地接受,因此,为了使劳动者进行生产,忍受剥削,除了最残酷的强制和压榨是没有别的办法的。而农奴制剥削则要求生产者在生产中能表现出某种自动性和劳动兴趣,而这种有限的自动性和劳动兴趣,只有在经过最残酷的压迫和剥削而从奴隶占有制中摆脱出来的时候,才有可能表现出来。

  由此可见,在人类历史上,封建制度的产生,封建制度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必然是在奴隶占有制内部孕育和发展起来的。

  这里应当指出,原始社会        奴隶社会        封建社会的相互更替,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但是,这井不排斥某些民族在特殊的条件下有可能超越历史发展的某个或某些特定的阶段。例如,日耳曼人在征服了罗马帝国以后,它的氏族制度就迅速解体而与罗马帝国内部萌芽的封建关系相结合,直接发展为封建制度,从而超越了奴隶占有制阶段。又如东方诸游牧民族也越过奴隶占有制阶段,而由家长奴役制直接过渡到封建制度。

  下面简单地谈一下奴隶占有制度下“独立小农阶层”即自由农的命运及其农奴化的问题。

  在奴隶社会中,除了大奴隶制农业外,还存在着为数众多的小农,即自由农。小农在奴隶社会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他们是奴隶主掠夺奴隶战争中的主要军事力量。但是,在奴隶古有制社会中,小农的命运是很悲惨的,他们经不住大奴隶制农业的竞争,再加上整个战争的重担落在他们的肩上,就使得他们在奴隶占有制后期普遍地遭到破产,丧失了自己的土地,或者沦为债务奴隶,或者转入城市,变成流民无产者。

  在奴隶占有制末期,由于奴隶来源的枯竭,战争的破坏,奴隶占有制生产已成为不可能的,并且也无利可图了。在这种情形下,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就要求把土地分成小块,交给破产的农民和已获自由的奴隶自行经营,只有这样,才能刺激劳动者的兴趣,维持整个社会的生产。新的农人被束缚于小块土地之上,成为“土地的奴隶”,这样就产生了隶农,他们是农奴的前身。由此可见,只有在出现了封建关系的萌芽时,自由农才开始农奴化。封建制是由隶农制发展起来的。自由农农奴化的过程持续了很久,在当时这一转化的过程是具有必然性的,这是由于:(1)当时生产力水平仍然很低,社会分工和商品交换极不发达,因此,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的条件尚未成熟,自由农破产后,不可能转化为雇佣劳动者;(2)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具有一定自动性的生产者,只有采取农奴制形式的剥削,使农奴有自己的经济,才能刺激他们的劳动兴趣;(3)农奴制较自由农经济优越,封建土地产生对大批农奴的剥削,使得封建领地内部农业和手工业有可能进行某种程度的分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注: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第1版,第27卷,第681页。转引自《政治经济学数科书》,上册,1959年人民出版社版,第13页。

[2] 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1958年人民出版社版,第46页。

[3] 《反杜林论》,1958年人民出版社版,第1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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