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tory着魔-重均倾慕(16)
因为今天要跟雷重均上街,李慕白前一晚开始就有所期待,究竟有什么好期待的李慕白心里明白,所以他边期待边唉声叹气,大概是次数多了,连他爸妈都看不上去了,过来随口一顿关心逼得李慕白逃之夭夭,躲进房间里继续既期待又苦恼,就这种心境下神奇的睡着了。
今天一大早李慕白就起床了,出门吃了个早餐然后给雷重均打包了一份,十点准时出现在雷重均公寓门口,敲了好久的门才见雷重均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睡眼惺忪的开了门。
“这么早。”雷重均声音沙哑的说着又躺回床上。
见雷重均这副德性李慕白也不恼,见怪不怪了,怎么可能会真的指望这个混蛋能准点起床。李慕白把早餐随手放一边,走到床边一把掀开雷重均的被子,大吼一声,“早什么早,10点了,快点起床。”
“再睡十分钟。”雷重均在床上蜷缩着身体,一只手臂伸长了要去捞被子。
“我一分钟都不等,要么现在起床,要不然我就走了。”李慕白双手叉腰坐在床边俯视着雷重均,将雷重均捞到手的被子又扯了回来。
雷重均半坐起身,揉揉朦胧的眼睛,瞟了李慕白一眼,“要不一起睡会。”
没等李慕白回答,雷重均便拽着李慕白的手腕将其拖上床,扯过李慕白脚边的被子,盖在两人身上。
李慕白还没反应过来人已经被雷重均拖进被窝里,轻盈的羽绒被将他全身覆盖住,让他有点透不过气,想爬出去又被雷重均的手臂从身后紧紧钳住他的腰,随后一只大猪腿压在他的胯上,让他彻底断了爬出去的想法。
最可恶的是那个雷重均还老是动来动去,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随着雷重均身体扭来扭去,李慕白的上衣也被拉到胸前,没了衣服的阻隔,那两只猪手直接附在他的皮肤上,在上面游走,一会从下往上窜到脖颈处,伸出一只手指勾勾他的下巴,一会溜到胸膛挑弄着他胸前两点,李慕白被逗着一阵阵酥麻。
“起床了。”李慕白闭着眼睛,咬紧了牙关才勉强说出一句话。
“马上。”雷重均回答得很爽快,手也立即从李慕白身上收了回去。
正当李慕白以为雷重均终于放过他的时候,突然背后袭来一掌将他推翻,李慕白顿时换了姿势,身体呈大字趴着脸贴着床,接着雷重均整个人压了上来,上衣背后被拉得更高,柔软的嘴唇在背上落下数个有着吸力的吻。
“你变态啊。”李慕白把头偏到一边大叫了一声。
“你才知道吗。”雷重均停止对李慕白背部的侵犯,将李慕白的上衣拉扯好,整个人又压了上去。
“救命啊。”李慕白哀嚎道。
雷重凑到李慕白耳边,“我去刷牙,等我。”
说完对着李慕白的侧脸亲了一口,从李慕白身上爬起来进了洗手间。
李慕白没了束缚,灵活的从床上滚着爬起来,搓了搓刚被雷重均亲过的侧脸,“你个混蛋,竟然没刷牙就亲我。”
雷重均听着李慕白的话,刷着牙从洗手间里探出头来,含糊不清的说道:“嫌脏的话就进来洗个澡咯。”
“不要,”李慕白撅着嘴坐在床边,“专心刷你的牙。”
“收到。”雷重均说着把头缩了回去。
李慕白盯着手机数着时间,从雷重均刷牙洗脸换衣服,吃早餐到出门一共花了十八分钟,也是相当有效率了,吃早餐的时候李慕白一度当心雷重均会噎死。
两人一路推推搡搡走到公交站,几乎没等公交车就来了。坐在后排位置上,雷重均脸望向窗外,手指试探着爬向李慕白垂放在身侧的右手,没有感觉到李慕白抵触的动作,便直接将手覆在上面。
李慕白看看那只覆在他手背上的手,又看看依旧望着窗外沉默不语的雷重均,反手将雷重均的手压在下面,接着主动将两只手十指紧扣。
雷重均诧异的回过头望着李慕白,发出一声赞叹:“哇,我的小白目有进步哦。”
李慕白瞪了雷重均一眼,“想牵手就说,别偷偷摸摸的,又不是没做过。”
李慕白的话直白得让雷重均这个脸皮厚得跟墙一样的人都不好意思了,这让他对李慕白有了新的看法。
“那我想做什么都可以跟你说吗?”雷重均发扬着他不要脸的宗旨问道。
李慕白知道从雷重均那张嘴里说不出什么正经的话,抬起左手直接将雷重均的嘴捂着,“只要我不想,你说什么都没用。”
李慕白边说着边把头靠在雷重均肩上,觉得雷重均肩膀的高度很不舒适,又起来调整了下坐姿,再把头靠上去,闭上眼睛,心里嘀咕道:李慕白啊李慕白,你有病吗?你都没确定好要不要跟这混蛋交往就这么大庭广众主动牵他的手,还说那么大声,你还把头靠在他的肩上,你真是个白目吗!
李慕白暗心里是这么想的,但雷重均不知道,只觉得这么久的耕耘有了意外收获,心里美滋滋的,甚至有种已经在跟李慕白交往的感觉,毕竟当着别人的面牵手就相当于默认两人的关系了,何况彼此还是男生,更需要勇气。
不过坐在与他们平行过道另一边位置上的是两个年轻男女,只是看了看他们,没说什么,大概见怪不怪吧。
雷重均把背挺直,肩膀往李慕白那边送过去,好让李慕白靠得更舒服,掰开李慕白覆在他嘴唇上白嫩的手掌,摊开手心在上面亲了一口,跟着轻轻的放在自己的大腿上,覆上自己的手,歪着头盯着闭着眼睛的李慕白,突然觉得好像真的从未如此有过恋爱的感觉,恋爱的感觉呀,怪奇妙的。
雷重均的初恋是在初中的时候,即便情窦初开的年纪,即便是初恋,也没被雷重均对李慕白这么温柔的对待过,对雷重均来说,初恋是为了尝试并练习接吻,当初结束也突然,只是被对方通知了一声,他也答应得很痛快。
初次尝禁果是在高二的时候,如果说初恋是为了练习接吻,那初夜就是送给自己的成年礼,对方比他大了十岁,两人交往了不到一年,对方就在父母的撮合下相亲嫁人了,理所应当这样,不然难道真的要等他大学毕业吗?分手的时候雷重均依旧答应得很爽快,但也伤心了几天。
再之后跟别人的交往依旧是各取所需,每段感情他都很用心,只是都如同白开水,无色无味,说不出好不好,大概就是在一起合适吧,但雷重均不承认自己渣,都是正常交往,又没劈腿,怎么算渣呢,不过是彼此从合适逐渐不合适到分手的正常过程,不然还要拖到结婚生子再离婚吗?
但这次,雷重均清楚的知道,他对李慕白绝对不仅仅是合适,不然以他这般不爱拖泥带水的个性,早在第二次见李慕白的时候就放弃了。
因为当时这个小白目,是真的很不喜欢他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