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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基础学会计课程(更新完毕)

2022-12-26 16:47 作者:主动冷静  | 我要投稿

各位久等了,刚刚汇总了一下大家对这套课程的一些问题,还包括一些本人觉得有必要讲一下的问题,具体分成一些比较基础的问题和一些不那么基础的进阶问题,内容见下文。

零基础学会计 答疑

第一部分 基础问题

1.xxx能听吗?(xxx=大学期末/专升本/高职/非会计专业)

2.《会计基础》的书去哪里买

3.课程是哪一年的?

4.视频没有字幕

5.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取消和初级会计职称的报考(条件、科目、报名及考试时间)

6.零基础会计教材推荐

7.要不要拉一个讨论群?

8.会计实训不会写

9.会计对审计的重要性

10.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资产总额里面不包含负债

11.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12.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

13.库存现金:企业保险箱的现金,不是出纳会计兜里的现金

13.1要严格区分公司人员自有现金和公司现金

13.2 实务中,存在员工个人卡用于公司现金收支的情况,需要员工个人说明:这张个人卡是xxx用于公司现金收支的。

13.3 微信、支付宝收付款一般也作为库存现金。

14.利润和企业所得税税率

14.1企业所得税税率

基本税率:25%

用于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的非居民企业

说明: 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中国大陆设立+外国设立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大陆)

非居民企业:

1.外国(地区)成立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大陆,但在中国境内有机构场所

2.在中国境内没有机构场所,但是有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低税率:20%(实际征收时按照10%)

用于在以下两种非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未设置机构场所

2.虽设置机构场所但所得与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14.2只要在中国境内有所得,弥补亏损后有应纳税所得额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都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14.3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

15.资本溢价

16.生产、劳务、服务

17.成本与费用的分类,成本是对象化的费用

17.1费用=成本+期间费用

17.2 费用=生产费用+非生产费用

18.会计科目:

18.1 王侨老师讲的科目表是不是最新的

18.2 信用卡属于哪个科目

18.3会计科目的编号是做什么用的。是固定的吗?

18.4 备抵类科目(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坏账准备、XX资产减值准备)

18.5 计提(计算提取)、待摊、摊销、结转(结平转出)、递延

19.关于借贷必相等

19.1借贷必相等用于做分录

19.2凭证的借贷和账户的借贷

20.固定资产清理和资产处置损益

21.暂估未入库

先暂估+到票后(不是下个月)先冲暂估+发票金额价税分离入账

22.排污费——环境保护税

23.不会填账簿?

24.划线登记法和红字登记法 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

第二部分 进阶问题

1.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1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2 增值税专栏

1.3 增值税缴纳(为什么要从银行存款缴纳增值税,或者拿现金去银行交)

1.4 现行增值税税率调整

说明:1993年进行了税制改革,1994年实行增值税暂行条例,作为增值税征税的法律依据。

第一个阶段:1994.1.1-2011.12.31

1.基本税率(标准税率)

17%(销售进口一般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2.低税率

13%(销售进口五种特定货物)

3.零税率

0%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以外,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

第二个阶段:2012.1.1-2017.06.30

1.基本税率

17%(销售进口一般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租赁有形动产)

2.低税率

13%(销售进口五种特定货物)

11%(交通运输业、建筑业)

6%(部分现代服务业)

3.零税率

0%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以外,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

第三个阶段:2017.07.01-2018.04.30

1.基本税率

17%(销售进口一般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租赁有形动产)

2.低税率

11%(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销售进口部分货物)

6%(部分现代服务)

3.零税率

0%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以外,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

第四个阶段:2018.05.01-2019.03.31

1.基本税率

16%(销售进口一般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租赁有形动产)

2.低税率

10%(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销售进口部分货物)

6%(部分现代服务)

3.零税率

0%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以外,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

第五个阶段:2019.04.01-现在

1.基本税率

13%(销售进口一般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租赁有形动产)

2.低税率

9%(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销售进口部分货物)

6%(部分现代服务)

3.零税率

0%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以外,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

2.金融工具分类、确认、计量新准则

3.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

4.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4.1定义

4.2融资租赁的判断(一个设备使用寿命十年,我用了八年为什么就是我自己的了?和租房子有什么区别)

4.3 会计科目(使用权资产)

5.政府补助算到营业外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

5.1 日常活动:其他收益/冲减资产成本费用

非日常活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5.2资产相关:与取得资产相关(比如:购买设备政府的补贴)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5.3收益相关:补偿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成本费用/损失

6.税金及附加

6.1适用范围:计提消费税、车船税、环境保护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

6.2 不包括的范围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车辆购置税

7.小微企业最新企业所得税优惠(仅供参考,如果有新政策以新政策为准)

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分段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

7.1以下政策截止时间:2022.12.31

2021年1月1日起,应纳税所得额小于等于100万元,按照应纳税额的12.5%计算实际应纳税所得额

实际计算时税率采用低税率20%

实际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12.5%=2.5%

7.2以下政策截止时间:2024.12.31

2022.1.1起,应纳税所得额大于100万元小于等于300万元的部分,按照应纳税额的25%计算实际应纳税所得额,实际计算时税率采用低税率20%

实际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25%=5%

7.3如果应纳税所得额大于300万元,则不允许享受优惠政策,应当按照全部应纳税所得额,按照正常税率25%,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7.4也就是说

一旦应纳税所得额大于300万元,不允许享受2.5%或5%的实际优惠税率

如果应纳税所得额小于等于300万元

其中100万元(含)以内的部分可以享受实际税率2.5%的优惠政策

其中100万元以上,30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可以享受实际税率5%的优惠政策

7.5说明:小微企业判断标准(必须符合以下全部标准):

从事国家非限制或禁止行业

应纳税所得额小于等于300万元

从业人数(合同正式工+接受劳务派遣工人)小于等于300人

资产总额小于等于5000万元

8.报表勾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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