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1名司机死亡,佛山市宜奥科技实业有限公司1·6事故查明
佛山讯 今日(5月4日),本报从佛山市应急管理局获悉,佛山市宜奥科技实业有限公司1·6事故已于近日查明,该起事故造成1名司机死亡。
据查,2022年1月6日,位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青龙路10号佛山宜奥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内,吴传某驾驶一辆机械装卸车辆和叉车司机吴燮源驾驶一辆叉车共同搬运机械输送设备时,吴传某驾驶的机械装卸车辆发生侧翻,侧翻过程中吴传某被其驾驶的机械装卸车辆压伤,经医护人员到场抢救无效死亡。
本起事故涉及的企业为佛山市宜奥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7879865465;法定代表人:崔家能。以及佛山市南海区吴氏兄弟装卸搬运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605MA56QYTF3K;经营者:吴钜辉。
调查组认定,吴传某安全意识不足,驾驶没有配备安全带的机械装卸车辆,在无现场施工方案和人员指挥的情况下,采用不安全的方式进行抬吊作业,车辆侧翻时因无安全带约束使其从驾驶位跌出,随后被侧翻的叉车压伤死亡。
此外,吴燮源安全意识淡薄,在无现场施工方案和人员指挥的情况下,对大而长的构件叉(吊)运转弯操作不熟悉,缺乏安全风 险辨识,操作不当导致顶推前车侧翻,也是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
调查组还查明:宜奥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对外来特种设备作业进行有效管理,未对吴传某和吴燮源在本厂区进行的抬吊作业进行隐患排查管理,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吴传某和吴燮源危险作业的安全隐患。
吴氏搬运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未按照《场(厂) 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制定叉车安全操作规程,未对作业现场未进行有效监管。
佛山市宜奥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崔家能未能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未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厂区内的危险作业行为。
最终,调查组对佛山市宜奥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建议行政处罚。
对佛山市宜奥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崔家能,建议行政处罚。
对佛山市南海区吴氏兄弟装卸搬运部,建议行政处罚。
对吴燮源,经事故调查组组织案件研判会,认定其暂不符合刑事犯罪条件,建议吊销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文|中国基建报 赵军阳、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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