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12月黑龙江省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因国家对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申报条件进行了调整,协会现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考试计划安排,结合实际情况,定于2023年12月23日进行调整后的第一次等级评价考试。请各机构及考生注意申报条件的变化,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职业(工种)
健康管理师(三级)、公共营养师(三级)
二、申报条件
健康管理师三级、公共营养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 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
2.考试地点:哈尔滨(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上机考试方式进行。
五、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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