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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网热议!为报复老公和婆家杀害俩亲生儿子,却判20年,生活苦引起的悲剧!

2022-07-23 13:14 作者:进击的刘在石  | 我要投稿

“这不是一起自杀事件,只是杀害子女后自杀未遂事件。这是一个夺去了唯一被告人子女生命的案件,所以不能不严厉追究责任。”

“杀害两个小学生儿子事件”的一审宣判日期举行的20日下午,韩国首尔南部地法解释量刑背景的法官的语气很坚决。站在法庭上的40多岁女性金某穿着未决罪人浅绿色囚服双手并拢,在宣判过程中一直低着头。

金某4月在首尔金川区住宅杀害了2名7岁和8岁的亲生儿子的嫌疑(杀人),被移交审判。金某在犯罪后试图做出极端选择,但失败了。两天后向警察自首,被拘留起诉。

法官说:“人类出生的那一刻就已经是独立的人格体了,连父母都没有对孩子的生死大权。”当天,审判部判处金某有期徒刑20年,并命令限制10年儿童、青少年相关机关就业。

在第一次公审中,金某承认了所有嫌疑,但检察机关和金某的辩护律师在审判中为了“犯罪动机”展开了激烈辩护。检察机关表示:“与丈夫分居后,经济情况困难,为了报复丈夫,杀害了子女。”并要求审判部判处金某无期徒刑。相反,金某的辩护律师主张:“这不是因为复仇,而是因为绝望感。”

审判部承认了检察机关和金氏方面的所有主张。审判部列举了“被告一个人抚养孩子的过程中,可能有很多困难”、“充分推测被告人的不安感和绝望感相当大”、“似乎把孩子和本人的样子看作是对丈夫或婆家报复的手段”等判断。

但是审判部划清了界限:“我知道被告人很辛苦,也很不安,但对于是否严重到做出极端选择,审判部很难接受。生活困难似乎没有那么严重。最重要的是,无论被告人是自己找工作,还是接受焦虑症的咨询,都没有为打破这种状况而积极努力的迹象。”

韩网友们纷纷留言“有杀害孩子的勇气却没有勇气自杀”、“国家法律很有问题,应该判处死刑”、“子女杀害父母判刑很重,父母杀害子女却很轻,孩子是父母的所有物的意识需要改变”、“虽不能说杀害孩子是对的,但养着俩孩子打工哪有那么容易”、“对于老公和婆家的不满发泄在孩子身上”、“才20年”等表示愤怒。


虽然没有关于杀害子女后做出极端选择的事件的官方统计数据,但相关委员对从2000年到2019年10月对报纸报道的分析结果显示,大约19年来,韩国至少发生了426起家庭杀害后的极端选择。其中受害者是子女的情况最多占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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