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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是否抄袭歌曲问题》——摘自知乎一名用户的一些观点

2021-07-02 19:16 作者:不思蓿亦成书  | 我要投稿

从观众、吃瓜群众、路人的角度来说:

不管是什么作品,你看着像、听着像,那他就是构成雷同的。只要你觉得是雷同的,那就是雷同。你觉得不雷同,那就是不雷同的。就这么简单。相似、雷同,都是观众的个人主观感受。不管是神似、还是有一点点相似、还是大部分都相似、还是原封不动照搬,这都不重要,因为雷同与否这都是你自己的主观感受。但是这都不重要。
举个例子:
就好比人这一生中,总会有人说你长得像你父亲,也会有人偏要说你长得像你母亲,也有人会说你跟你父母都不像。
那么问题来了,你到底是像谁,这对你和你的父母来说很重要吗?根本不重要。因为重要的不是“像不像”这件事,重要的是“你是不是亲生的”这件事。
(你长得特别像星野源,那新垣结衣就会喊你叫老公吗?你在想屁吃)
你,和跟你长得有一点像的父母,要怎么鉴定你们直接的血缘关系?是不是要从你以及你父母身上取样 ,然后找第三方鉴定机构去做亲子鉴定?而不是找个路人看面相就能看出来血缘关系,这没毛病吧?
小明的作品,和小红的作品有雷同之处,要怎么鉴定这俩人之间有人抄袭了?是不是要各自拿出证据,然后找法院等第三方鉴定机构一起鉴定?而不是找个路人听着像就能判定抄袭,这没毛病吧?
再说回音乐作品抄袭这事儿,有没有抄袭这件事,跟谁有关系啊?跟涉嫌抄袭的作者,以及涉嫌被抄袭的作者有关系,最多再加上一个法院或第三方鉴定机构。
这事跟你我这种吃瓜群众有啥关系啊?毛关系都没有。没有影响你的利益,也没有影响我的利益。你我能做的,最多就是通知双方作者,让他们知道这件事,让他们自己去处理。
被涉嫌抄袭的作者没有理你怎么办?
路人没有权利去做法官,给别人定罪名,到底是撞曲还是抄袭,需要法官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判定。你在不了证据的情况下,是不可以下结论的。我说shape of you“撞曲”是因为我当时还不知道他是有采样授权的,而评论里说他是有采样授权的所以不算撞曲。所以这是就是我的不对了,因为我没有看到法院的判决而擅自给别人下“撞曲”结论,这是我的不对。

从创作者的角度来说:

如果你的作品跟X作者的作品有相似的元素,而且你发表的晚。你的作品雷同了吗?雷同了。你必须得承认你的作品跟X作者的作品有相似的地方、雷同了,你没有辩解的权利,而且辩解也没用意义。就好比天亮了,太阳出来了,你非要说天还黑着呢这不放屁么?
如果你的作品跟X作者的作品有相似的元素,而且你发表的晚,你的作品抄袭了吗?不一定。你可以说你是原创的,但只是无意间撞曲了,这一切都是巧合,你有你辩解的权力,而且辩解是有意义的。而且,就算你心里也清楚你“扒带”了,你也是可以不承认的。直到法院下达最终判决之前,你都可以声称自己无罪。
如果你的作品跟X作者的作品有相似的元素,而且你发表的晚。你需要道歉吗?可能需要,就看这事有没有闹得比较大。如果你能证明对方抄袭是了你未发表的作品那另说。
如果你没有名气,评论区0回复,那就不用道歉。
如果偶尔会有人在评论区里说这歌跟xxx听起来很像,那基本上也没啥事。
如果你的评论区有人组队捶你,有人做视频对比波形捶你。那我建议你去道歉,因为你确实对X作者以及X作者的粉丝产生了造成了影响。不管是出于情商,或是道德层面,亦或利益层面,你最好是发一个声明:
第一部分是向X作者以及X作者的粉丝道歉。
第二部分是不要甩锅,承认自己的作品有雷同的元素,但是证明你在创作的时候是原创的,没有故意去借鉴、抄袭X作者的作品,撞曲只是巧合。
第三部分表示要承担后果,要跟X作者协商后事,表示愿意做出赔偿或者下架歌曲。
那你大概率是没事的。

如果你的作品跟X作者的作品有相似的元素,而且你发表的早。你觉得被抄袭了,或者怀疑被涉嫌抄袭了怎么办?目前来说除了打官司,走法律程序解决,好像再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了。不管你是直接跟X作者互怼,还是粉丝之间互怼,这都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我上面也说了,对方要是不承认,那你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反正不管有没有用,都第一时间赶紧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光在网上互怼却又不走法律程序的话,我觉得是有炒作嫌疑的。
其次,走法律程序的话,法官是根据法庭上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判决的。在网上BB没用的,你可以在网上合理的说明你的诉求,但是不要最好不要煽动粉丝去攻击别人。因为法官不会因为网上支持你的人多就对你偏袒,而且对家可以反手起诉你网爆。

写这些话也想想告诉大家,目前知识产权的维权是多么的困难。希望大家都不要做侵犯别人知识产权这种烂piyan的事情,也祝大家少遇到这种事情,以及相关法律能够早日完善。

那么为什么,有的时候见不到有涉嫌抄袭的作者发声,或者也见不到被涉嫌抄袭的作者出来发声呢? 有可能这是双方签约公司的沉默式公关方式,有的时候让热度飞一会,对双方都有好处。不过能这么玩的,只有大师或者无名小卒。大师不在乎,无名小卒需要热度。还有就是,双方连官司都不打,可能也不怎么重视这事(或者是维权成本过高放弃维权了)。

有的时候会出现过了很多年以后突然有一方承认抄袭了的情况。个人猜测:第一种情况就是良心发现或者可有钱付违约金了。第二种情况就是证据暴露藏不住了,打官司要输了。第三种情况有可能是在发行歌曲的时候,跟发行公司签了合同,合同里有规定如果被认定抄袭的话要承担违约赔偿,所以一般在合同期内肯定是说啥也不能承认抄袭的,合同期过了不需要赔偿了,就可以给自己找个台阶下(这一条纯属个人猜测,没有任何依据!)。第四种情况就是过气了,道个歉也许能炒一下热度。

有的时候黑红也是红。尽管评论区和互联网上都是骂抄袭者的,但是仍然他带来了巨大的流量和收入,很多艺人和公司确实会恰这种烂钱那也没办法。

现在也有很多情况是恶意锤人,故意带节奏的。在这里我还是希望大家能保持理智,你可以说人家的作品之间哪里哪里很像,这是正常讨论,没啥问题。你上来就说人家是抄袭那就不对了,原因我上面也写了就不赘述了。 如果你真的想用“抄袭”这个词,那请你加上“涉嫌”二字。

有时那些锤人的理由是真的离谱,特别是编曲这块,有那么几个元素听起来有点像,真的不一定是涉嫌抄袭,你要是真的仔细去找,其实是能找到一大堆跟它元素相似的编曲,堪称“集体涉嫌抄袭”。


暂时就写这么多吧,最后再重复一下这句:
写这些话也想想告诉大家,目前知识产权的维权是多么的困难。希望大家都不要做侵犯别人知识产权这种烂piyan的事情,也祝大家少遇到这种事情,以及相关法律能够早日完善。

这是up主在百度上摘取的一些观点,上面的分析都是比较客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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