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费减需要什么材料?
2023-06-26 16:54 作者:小饼干18053114723 | 我要投稿
一)企业
1)营业执照盖章复印件
2)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封面复印件。在汇算清缴期内,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二)个人
有工作单位:必须由单位提供收入证明。
无工作单位:①县级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②由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证明无固定工作或者无收入。③申请人为学生,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生证明或能表明学生身份的证明。例如,从身份证上的信息看,明显为学生身份的。④监狱服刑人员,由所在监狱出具的情况说明。对于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收入证明或无固定工作证明视为不合格。⑤由于军人身份证被没收,不能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因此,军人备案的时候请不要备案身份证号,可以备案军官证号,提供军官证复印件,若用身份证号备案请写说明并签章。提供部队盖章的收入证明。
三)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
提交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审核标准参照企业办理费减的标准执行。不单独纳税的分公司可由总公司出具证明,说明分公司纳税的情况。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应当提交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部队单位
对于部队单位,允许其自己编排一组数字及字母的组合作为费减备案号码。同时,应附具由该部队上级单位出具的证明,上级单位无法出具证明的,也可由本单位出具证明。证明中应体现“单位名称”和“备案号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新公司
提供无纳税说明(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