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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小辞典》7.5 否定之否定规律

2023-06-21 11:48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 仅供学习参考】


5、否定之否定规律


  亦称“肯定否定规律”。它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着肯定与否定两个因素的对立。当肯定因素居于矛盾的主导方面时,事物保持现有的性质、特征和倾向,这是事物的肯定阶段。当事物内部的否定因素战胜肯定因素而成为矛盾的主导方面时,事物的性质、特性和趋势就发生变化,这是事物的否定阶段。在事物的否定阶段里又孕育着新的否定因素,矛盾双方经过斗争,新的否定因素又取代第一个否定方面而获得支配地位,这就是否定之否定阶段,即新的肯定阶段。在这一阶段上往往重复出现旧的肯定阶段的某些性质、特征和倾向,但这是在更高基础上的重复。事物这种由肯定到否定,又由否定到否定之否定,如此循环往复,曲折上升的发展的规律,即是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是一个极其普遍的,因而极其广泛地起作用的,重要的自然、历史和思维的发展规律”。[i]世界上任何一个事物都是经过肯定、否定、再否定向前发展的。辩证的否定是扬弃,是既克服又保留。任何一个事物都要经过两次否定[ii],才能克服事物的消极东西,保留事物的积极东西,扬弃才能得以充分实现,使矛盾得到根本解决,形成周期性的发展过程。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表现形态是多种多样的。恩格斯说,否定的方式“首先取决于过程的一般性质,其次取决于过程的特殊性质。”“因此,每一种事物都有它的特殊的否定方式,经过这样的否定,它同时就获得发展”。[iii]

  否定之否定规律决定事物的发展是曲折前进的,因此我们搞革命和建设,要准备走必要的弯路,同时牢记前进的总方向。既然这一规律是普遍的,又是特殊的,那么无论做什么工作都必须遵循这一规律,而对不同的事物则又必须采取不同的否定方式。恩格斯:“这一点和其他一切一样,是应该学习的。仅仅知道大麦植株和微积分属于否定的否定,既不能把大麦种好,也不能进行微分和积分,正如仅仅知道靠弦的长短粗细来定音的规律还不能演奏提琴一样。”[iv]用否定之否定规律说明世界是重要的,但用以指导人们有效地改造世界,更为重要。


注:

[i]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81页。

[ii] 即两次转化。

[iii]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82页。

[iv]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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