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Lost Boys of Bird island译文(三)
谨以此书送给那些在鸟岛失踪的男孩们——那些遭受掌权者欺凌而无法发声的孩子们
给关注此书的朋友们提供一些便利2020.1.11
所以克里斯发现自己被命令在1986年8月6日到约翰内斯堡的一位地方法官面前出庭作证。她将作为人证出席审判三名男子被控告违反《警察法》第27(b)条的案件,该条旨在处理国家规定的所谓对警察“撒谎”的人。被告中包括克里斯一年前就手榴弹爆炸案采访过的一名小镇居民。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5条,克里斯收到了传票。这条法律赋予警察要求个人必须接受传唤不能由律师代理,在必要时秘密出庭,并在宣誓后披露消息来源或任何其他所需资料的权利。第205条是刻意为摧毁记者保护人证的能力而制定。
传票发出后不久,克里斯收到消息称,一些证人在被警方查访后“改变了说法”。其中一个证人回忆称曾被警察用一支枪抵住耳朵胁迫自己。克里斯之前采访过的镇上居民向她讲述的事件的版本已经不存在了。他已经“承认”对警察撒谎。这样的胁迫不管对证人还是克里斯都是非常危险的。最具讽刺意味的是,克里斯被传唤出庭作证,在宣誓后在法庭上重申了他最初的故事。
只有两种可能的结果。如果克里斯作证指控他,他将被认定谎报警方罪名成立,并将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如果克里斯拒绝作证,她将被判监禁直到向现实低头并同意服从传票。这是一个典型的令人无所适从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军规)。
对克里斯来说,虽然针对她的人证的案件显然是政治性的,但是她不愿意低头。她认为这是一个原则问题,一个简单的道德问题。新闻业的一条牢不可破的规则是:永远不要说出那些担心因为说出真相而受到伤害的人的身份。
尽管经过了利用法律途径的不懈努力,克里斯还是被告知,如果她拒绝出庭作证,她逃脱牢狱之灾的希望渺茫。如果她不向警察供出其他人证,她最终会被逮捕和监禁。当克里斯未能出席8月6日的听证会时,后者成为一种真正的可能性。对她的逮捕令已经发出,但仍被搁置,等待定于8月21日第二次出庭。
与此同时,考虑到许多被拘留者和囚犯所遭遇的厄运。人们对克里斯的安全越来越担心,于是决定让她秘密离开这个国家,在国外继续争取真相被承认且公之于众。她的“逃跑”是在号称开普敦新闻俱乐部的水源皇家咖啡馆的一个角落里策划的,它与《开普敦时报》和《守望报》的标志性建筑报社之家隔路相望。克里斯继续她正常的工作,直到最后一分钟。
在她逃跑的那天早上,克里斯忍受了一段紧张的时间,半岛谋杀和抢劫小组的成员一直在她家附近盯着以防她接到一个被害男子的爱人的电话,那位被害男子的爱人一天前曾尝试联系过克里斯。如果侦探们嗅到一丝克里斯要逃出这个国家的可能性,她就会被立即当场逮捕。
克里斯终于在8月16日星期六离开了南非,尽管她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回来。当她未能出席8月21日的第二次庭审时,逮捕她的命令已经敲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