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读书笔记 一.III

III.社会性征兆(the social symptom)
1.马克思通过发现(detect)某种裂隙(fissure)、一种“不对称”(asymmetry),和某种“病理性”失衡(pathological imbalance)而“发明了征兆”。
1-1.这些裂隙、不对称、“病理性”失衡证明,资产阶级(bourgeois)的“权利和义务”具有的普遍性是虚假的(belie:证明……虚假)。这种失衡距离能宣布(announce)这些普遍原则的“不完美实现”(imperfect realization)——即进一步发展能消灭这些普遍原则的不充分性(insufficiency)相去甚远。
(资产阶级的普遍原则一开始具有不充分性,所以即便这些普遍原则得以实现、不充分性可以被消灭,这一实现过程也是不完美的,即“不完美实现”。资产阶级承认这些普遍原则的不充分性,但相信普遍原则的“不完美实现”是完全可能的。但马克思所发现的“失衡”否决了这种幻想:资产阶级的普遍原则不仅不能完美地实现,而且根本不能实现。因此资产阶级式的“权利和义务”的普遍性就是虚假的、不可能的普遍性。)
1-2.相反,这种失衡充当着这些普遍原则的“构成性时刻”(constitutive moment):“征兆”是一个特殊因素,它颠覆(subvert)了自身的普遍基础(universal foundation);“征兆”是“种”(species),它颠覆了自己的“属”(genus)。
(“种”包含于“属”:无意识是一种“思想之外的思想形式”(一.II.15),某种特殊的“思想形式”意味着普遍的“思想”的一种特定形态,因此思想是“属”,思想形式是“种”。而无意识作为思想的“种”却挣脱了作为“属”的思想的束缚,颠覆了自己的普遍基础。征兆和无意识遵循着同样的逻辑。)
2.因此,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批判”的基础(elementary)程序是“征兆性”(symptomatic)的:它努力寻找某个“崩溃点”(a point of breakdown),该崩溃点既异质于(heterogenous to)一个既定意识形态场域,同时又是该场域获得其闭合(closure)、完成形式(accomplished form)所必不可少的。
3.这个程序暗示了某种“例外逻辑”(logic of exception):每一个意识形态的普遍原则(ideological Universal)——例如自由、平等——都是“错误的”,因为它必然包含一个具体的案例(specific case),该案例将破坏意识形态普遍原则的统一性(unity),暴露其虚假性(fal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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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有一个普遍的“自由”概念(属),它包括(comprising)一系列(a number)的“种”,如言论自由、意识自由、商业自由、政治自由等等。然后通过“结构性的必要性”(structural necessity),出现了具体的自由,如工人可以自由地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但悖论出现了:)这种自由恰恰会颠覆自由的普遍概念。
这种自由与有效的自由会出现极端的对立:通过“自由地”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工人恰恰失去了自己的自由。因为这一自由出卖行为的真正内容是工人被资本所奴役(enslavement to capital)。
至关重要点在于,正是这种“悖论性的自由”——自由的对立物之形式——终结了“资产阶级自由”的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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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逻辑也展现在“公平、等价的交换”(fair,equivalent exchange)市场的理想(ideal)中。在前资本主义时代,当商品生产尚不具备普遍的本性时,当处于支配地位的还是所谓的“自然生产”(natural production)时,生产方式(means)的所有者(proprietor)仍是生产者自己(至少一般来说(as a rule)是这样):自然生产是手工生产(artisan production);所有者自己劳动,然后把他们的劳动产品放到市场上出卖。
这个阶段没有剥削(exploitation)(至少原则上是这样,不考虑对学徒工等的剥削),市场交换是等价交换,每件商品都能实现自己的全部价值。但是,一旦以市场为导向的生产(production for the market)在既定社会的经济大厦(economic edifice)盛行(prevail)起来,这种生产就必然伴随着新的、悖论性的商品形态的出现,即劳动力(labour force)、工人(worker)的出现。劳动力、工人不是生产方式的所有者,他们被迫在市场上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而不是出卖他们劳动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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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为有了这种“新商品”(劳动力、工人),等价交换成为对自身的否定——出现了剥削,出现了对剩余价值的侵吞(appropriation)。
4-1.这里至关重要的一点在于:等价交换对自身的否定恰恰出现在等价交换内部(内在的自我否定),而不是从外部对它的简单违反(violation)。劳动力被剥削,不是因为没有把全部价值支付(remunerate)给它;至少在原则上,劳动和资本的交换是等价且公平的。
4-2.劳动力是一种怪异的(peculiar)商品,劳动力的使用(即劳动)创造了剩余价值,正是这个超出劳动力价值的剩余价值被资本家占有了。(只要劳动力作为商品在市场上出卖,剩余价值的出现和被占有就是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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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例子中,我们再次看到了意识形态的普遍原则,即等价、公平交换的普遍原则;同时还看到了特殊的悖论性的交换,即劳动力和工资的交换。劳动力和工资的交换是等价交换,但这种交换恰恰充当了剥削的形式(form of exploitation)。(和工人自由地出卖劳动力反而失去自由一样,把劳动力等价、公平交换为工资反而出现了对剩余价值的侵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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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量的”(quantitative)发展——商品生产的普遍化——带来了新的“质”(quality),即“劳动力”这一新商品的出现。新商品代表着“等价交换”这一普遍原则在自身内部对自己的否定。换言之,它带来了征兆。
(“量变引起质变”的真正含义不是“产品迭代”、“平行进化”,而是“量”的发展使本就潜藏于旧有普遍性的“裂隙”、“不对称”、“失衡”——即征兆、例外点中的“质”从旧的普遍性中诞生,并以激进的姿态彻底否定旧的普遍性。这是一个颠覆性、拥有极强张力的过程,就像“日心说”对“地心说”的彻底颠覆要以整个地心说的彻底瓦解为代价一样。)
5-1.在马克思主义的视角下,空想社会主义(utopian socialism)之所以是空想的,就在于它相信建立这样一种社会完全是可能的:在这样的社会里,交换关系已经普遍化,以市场为导向的生产也居于主导地位,但工人依然是生产方式的所有者,因而不被剥削。(空想社会主义幻想着一个保留了充当剥削形式的等价交换的社会,但这个社会中没有剥削。换言之,一个没有剥削和剩余价值的资本主义社会。)
5-2.“乌托邦”传达了(convey)这样的信仰:没有自身的征兆和“例外点”的普遍性是可能的。也就是说,存在着一种永远不会从内部自我否定、自我溶解的普遍性。
5-3.这也是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以及黑格尔的社会观(社会即理性的整体(rational totality))时所使用的逻辑:一旦试图把现存社会秩序设想为理性的整体,我们就必须向该整体添加(include)一个悖论性因素(paradoxical element)。这个因素要不停地(without ceasing)作为该整体的内在的构成因素(constituent),发挥征兆的作用,即颠覆这一整体的普遍理性原则。
5-3-1.在马克思看来,现存社会中的这个“非理性”因素就是无产者(proletariat),即马克思所谓的“理性自身的非理性”(the unreason of reason itself),即这样的点位:在那里(无产者身上),在现存社会秩序中体现(embody)出来的理性(Reason)遇到了它自身的非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