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追踪|港大学生会的不归路,还能走多远?

香港大学校方今日(30日)中午发出严正声明,强烈谴责港大学生会之频繁的偏激言行。声明指出,香港大学学生会近年行事日趋政治化,多次利用校园作为政治宣传的平台,公开发表煽动性并可能涉及违法的言论,对大学作出失实指控,破坏多年来与校方建立的互信,令大学的整体利益和声誉蒙损。大学对其偏激的言行予以强烈谴责。
大学声明称,基本法作为香港法治的基石,在保障大学学术自由、个人言论表达自由和结社自由的同时,也有保护国家安全的条文,大学不是法外之地,亦有责任维护全体教职员和学生的福祉,不能容忍作为独立社团的学生会一方面利用学校提供的服务和场所,另一方面则漠视校方的劝喻和整体港大社群利益,其所作所为给大学带来违法风险。因此,大学必须厘清与学生会之间的法律责任,现决定不再代学生会收取会员费用;不再为学生会提供财务管理服务;收回学生会会址及其他设施的管理权,并会因应情况在有需要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香港大学今日的声明,可以说是点出了学生会长期存在的问题的实质。港大声明首先指明了学生会所存在的问题:一是行事日趋政治化,背离学生会的职守与遵旨;二是多次利用校园作为政治宣传的平台,公开发表煽动性并可能涉及违法的言论;三是对大学作出失实指控,破坏多年来与校方建立的互信,令大学的整体利益和声誉蒙损。因此,大学对其过往长期奉行的偏激的言行予以强烈谴责。亦由此,大学作出如下决定,一是必须厘清与学生会之间的法律责任,意味着大学不会为学生会的违法行为背书承担责任,二是决定不再代学生会收取会员费用;三是不再为学生会提供财务管理服务;四是收回学生会会址及其他设施的管理权;五是会因应情况在有需要时采取进一步措施。作为大学的管理者与法定责任人,校方的有关决定合法合理合情。港大学生会在面对如此大是大非的问题面前,理应面壁思过认真反省痛改前非。
本专栏4月12日曾发文“大学非法外之地 学生会更非无冕皇帝”,文章明确指出,在法律面前,没有特区,更没有法外之地。叶芷琳一伙天真地以为自己是天之骄子,是港大学生会会长,身处法外之地,警方难奈其何,一有风吹草动,大不了在国际社会喊冤叫屈,打压学术自由,因此幻想警方,尤其是国安公署会投鼠忌器,有所顾忌,放自己一马。叶芷琳太傻太天真,被美国佬英国佬当枪使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倒是真的以为自己是金罩护身的无冕皇帝,轻则耽误了自己的大好前程,重则拥抱周庭梁天琦,与他们在监狱促膝谈心悔天怨地,漫漫长夜,以泪洗面矣。
其实,香港大学早在4月10日就曾发表声明,指斥香港大学学生会在4月7日“关于政制的言论,不能代表全体学生,更不能代表香港大学的立场。大学对他们发表情绪化的政治宣言,表示强烈不认同。”港大又重申校方和学生会是两个独立的团体。声明中说:“港大学生会是独立于香港大学的注册社团;校方正全面审视大学与学生会的关系,以便厘清责任,加强校园风险管理。”最后港大以“任何人必须尊重法律,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作结。
《人民日报》4月19日亦曾发表一篇836字的评论,义正词严地表明:港大学生会“这些人根本不是什么学生,而是藏匿在校园中的暴徒。”点名批评香港大学学生会抹黑国安教育,已到了非管不可的时候。文章指,港大学生会日前发表公开信,抹黑港大推行国安教育课程是“断送院校自主”、“愧对学士先贤”,批评是挑衅、抹黑“一国两制”和破坏宪制秩序,形容港大学生会以往在刊物《学苑》杂志刊登“港独”文章,又举办美化黑暴的画展,在反中乱港的邪路上早已劣迹斑斑,质疑他们不是学生,而是藏匿在校园中的暴徒。文章又指香港教育误入歧途,必须经历大刀阔斧的改革,需要猛药去疴,去除象牙塔中的“恶瘤”,令毒教师、毒学生失去存身之所,正告校园中的乱港分子“玩火者必自焚”。
梳理叶芷琳的往绩,大家会发现她其实是美国刻意裁培出来的“港独会长”。据传媒报道,2019年1月,叶芷琳和今天已销声匿迹的城大学生邵岚参加美国在德国柏林举办的训练营,获主持人赞许,视之为“未来青年领袖”。果然在数月后的2020年5月,叶芷琳便“上庄”,成功当选香港大学学生会会长。在竞选时,由于《香港国安法》尚在制定中,叶芷琳“一庄”等同学已大放厥词,攻击香港国安法,又声称“香港独立是对港人来说最为理想的出路”。上任后,在国安法生效时,叶又和其他学生会发表“七一宣言”, “呼吁市民放弃幻想,七一是争取民主的唯一机会,要抗争到底,誓与香港共存亡。”有媒体指出,煽动非法集会,秉承“港独”口号为自己意志,是典型的分裂国家行为,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第二十条第一项,属分裂国家罪。2020年8月10日黎智英被捕及壹传媒大楼被搜查后,港大学生会竟在8月14日豪掷18.8万港元在黄媒《苹果日报》刊登头版广告撑黎智英,更令人瞠目结舌。
其实早在2014年非法“占中”时,港大学生会刊物《学苑》已有文章把分裂国家的内容包装成“学术研究”和“言论自由”,其后又以“香港青年时代宣言”等话题博人眼球,公然播“独”。2018年,时任港大学生会会长黄程锋甚至在开学典礼上美化“占中”暴徒为英雄,鼓吹新生“造反”;修例风波中,黄程锋更声称拨款100万元为港大暴徒提供法律援助。
劣迹斑斑臭名昭著,港大学生会的种种违法乱纪行径早已令正义市民所不齿。香港大学今日的声明不过是给予学生会的个别头脑的当头棒喝与善意提点。爱之深恨之切,对于自己门下的弟子,作为有教无类的大学,绝不希望这般乳臭未干的黄口小儿身陷囹吾,走向监牢。校方的警示警诫可谓语重心长,可谓苦口婆心,可谓言之有预。
港大学生何去何存,如何戒“毒”,如何割“瘤”,社会各界拭目以待。为今之计,可能的结果是:
1.撤销社团注册,港大学生会是独立于香港大学的注册社团,依照现行法律,社团是归警方管辖,香港警方完全有权力、有法可依地撤销其注册。
2.鉴于学生会会长等人一再违反学校禁令,校方立即予以开除警告等校规。
3.基于其违法行为,可立即冻结其逾亿元的资产,让学生会顿时成无米之炊空中楼阁。
4.国安处行使国安法执法权力,勒令其刊物《学苑》停刊,并搜查其所藏纳的各种黑暴“港独”物件
5.国安处执行国安法,直接逮捕公然宣扬推动“港独”的学生会头脑。
香港国安法颁行将近一年,反中乱港分子闻风丧胆,全因为他们做贼心虚,深知罪孽深重,深知法律威严。香港国安法绝不是无牙老虎,对港大学生迄今未予执法,并非是在默认他们的犯罪行径,而是心存善念之间,期待这班不知天高地厚的青年学子,能够认清形势认清大局,认知国法认知法律威严,能够洗心革面,能够悬崖勒马。虽然可能是幻想,但也是善意善心善良的幻想,这样的善念善意可能还有辽阔的空间,但未必有无休止的时间。戴耀廷、梁天琦就是港大学生会的前车之鉴。已经走上不归路的港大学生会,究竟还能走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