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幕完结版】2023法考客观题【精讲卷】 刑法 众合法考柏浪涛

刑法分为总论和分论。(分值各占一半)
总论:刑法论,犯罪论,刑罚论
一.刑罚论研究刑法的概论(导论)
二.犯罪论,主体部分。研究如何定罪。
解决犯罪是否成立的问题(客观要件,主观要件)
犯罪成立后的三大问题:
1犯罪在时间上的发展问题(所谓犯罪形态:犯罪预备,犯罪终止,犯罪未遂,犯罪既遂)
2犯罪在空间上的分布问题(教唆犯,帮助犯,实行犯。共同犯罪:最难的)
3犯罪在数量上的计算问题(一罪数罪)
三.刑罚论,如何量刑,(在法考地位作用降低了,主要是死记硬背的东西。前期主要理解,后期再考虑刑罚论
第一节刑法的功能
刑法研究1犯罪2刑罚(如何定罪,如何量刑)
刑法的功能作用根本任务
1保护法益:刑法的保护客体是什么,
刑法规定一个盗窃罪,想保护的法益就是国民的财产权。
刑法规定一个故意杀人罪,保护的法益是国民的生命权。
刑法保护的以上这种客体叫法益。刑法保护的利益简称为法益。因为侵犯了他人的法益,所以定罪。打击犯罪都是为了保护法益。
在保护法益打击犯罪的同时,一定要注意保障人权。(限制公权力,保障人权,怕以保护法益为名,行侵犯人权之实)
刑法学界的警局:刑法不仅是善良人的大宪章,也是犯罪人的大宪章。
刑法也要保护被告人,怕伤及无辜,制造冤假错案。
刑法的功能有两个,一个是保护法益,一个是保障人权。有冲突的时候要优先保障人权。
分析故意犯罪的时候有两部:1犯罪是否成立2成立之后犯罪是否既遂。
要认定嫌疑人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就要认定嫌疑人的行为和被害人的死亡结果要有因果关系。
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
案件事实存疑了,有利于被害人
我们应当秉持一个观念,宁可存放一千,也不可错杀一个。在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这两个功能冲突的时候,我们要优先保障人权。
从优先保障人权我们推导出,刑法上的原则:
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
无法定故意杀人罪既遂,但是故意杀人罪成立,有实行行为。
在实行阶段的犯罪形态有三个:既遂,未遂,中止。
根据排除法定故意杀人罪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