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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理辩论赛:被误解是/不是表达者的宿命

2023-04-24 02:33 作者:MoaaL2740  | 我要投稿

私以为,不论从实然角度还是应然角度,答案均为“不是”。鉴于此辩题对定义和逻辑要求之严苛,本人分析整合黄执中老师和周帅的观点并结合自己的思考以尽可能严密论证。

首先看“宿命”,先将重点放在实然角度,也就是从哲学意义上看,按照周帅的意思,宿命不是找不到反例的东西,而是能找到内在必然机制的东西,是一种本质的必然。以下举两个例子:白不是天鹅的宿命,不只是因为这个世界存在黑天鹅,哪怕这个世界只有白天鹅,这个观点仍然成立,因为白色所在的基因并不决定这个东西是不是天鹅,同时没有证据证明基因突变不存在以及基因工程必定不可行;同样,死亡是人类的宿命,不是因为找不到不死之人,而是因为这是由人体细胞的运作机制决定的。

接下来是“表达”。“表达”作为人类社会特有的行为,具有以下六个要素:表达主体(即本辩题中的表达者)、表达对象(即接收者)、表达意图、表达内容、表达方式、表达载体。“误解”针对的对象是表达意图或表达内容,即我们常说的“误解某某某表达者”实际上是指误解其表达意图或者表达内容。

那么什么是“误解”?

先结合“表达”谈一下误解存在的前提,那就是表达意图和表达内容要存在并且一致(不要将一致理解成100%相等)。比如,黄执中老师说,我们偶尔有一种感觉叫“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如果确实自己都搞不清楚自己,何谈“被误解”?再比如,你想吃鱼,那么你应该说:“我想吃鱼。”但你要是故意说和表达意图不一致的,比如“月色真美”,那么这种情况下也不存在“误解”和“被误解”。

然后,要把“误解”和“曲解”区分开来。“误解”是不带有指向“误解”的目的性的,通俗点说就是,“曲解”是故意的,“误解”不是故意的。

区分完后,先谈一下抽象的“误解”——接收者对表达者传达的内容或意图作出了错误的解读。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有错误就一定有正确,有误解就一定有正解。而正误的存在需要什么?需要界限和标准。表达又大致分为两种:艺术化表达和非艺术化表达。艺术化表达中不存在正解是公认的,因为艺术领域一直提倡和追求的是多元化多样化解读,如果艺术化表达中存在正解,那么就存在误解,就需要制定界限和标准,那么艺术的模糊美和朦胧美等等便不复存在,艺术也不复存在。因此在艺术化表达中,被误解不是表达者的宿命,因为其中压根不存在“误解”。非艺术化表达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沟通、合同文书、文献期刊。在非艺术化表达中,正解是存在的,(并且个人认为)分为“精准正解”和“范围正解”。像合同文书、数学语言、计算机语言,追求的是“精准正解”和“零误解”并且已然实现,此种情况下,被误解不是表达者的宿命。而“范围正解”基本出现在日常沟通中,这时候对“误解”的阐释则具象一点了——对沟通造成阻碍的才是误解,没有对沟通造成阻碍的不是误解。这个阐释是合理的,此时的重点在于沟通的“一致性”,而不是“全等性”。那么怎么推出“被误解不是表达者的宿命”呢?因为宿命不是对现象和结果的不完全归纳。误解造成阻碍,你可以去消除阻碍并且不制造新的阻碍,即(按照周帅的意思)“被误解”是可解的。除非阻碍无法消除或者消除过程必然产生新的阻碍,那么“被误解是表达者的宿命”。但是事实如此吗?肯定不是啊。所以我认为陈铭有一句话说得很好:“被误解其实是表达者的常态,但哪怕它是常态我也决不希望这是一种稳态,因为我要打破他。”哪怕我们一生中要遭遇无数次“被误解”,但没有哪一个是在机理上必定消除不了的。

有一个观点叫“人们(接收者)只想听到自己想听的”,这种对内容的正确但不完全的接收和后续的解读并不是“误解”的范畴,因为这样的接收者类似于在断章取义,这实际是一种“曲解”。

那么最后,“表达者”是什么?这里我们要结合一下应然角度了。从应然角度,也是偏日常理解的角度看,宿命是一种形而上的信仰层面的东西,按照周帅的意思,是当你想到一个概念就必定会在脑海中推出另外一个概念。也就是说,当你想到自己是一个表达者的时候,你应不应当将被误解视为自己的宿命。表达者相较于表达,多了个身份的意味,是一个具有反思性的概念。也就是说,当你确确实实认为自己是一个表达者的时候,你要思考自己有怎样的义务和怎样的责任,而你身为一个表达者的义务和责任便是不要把被误解归咎于宿命,不要把被误解看作理所当然,而是反思自己的表达,学习表达的技巧,精进自己的表达,这也是历史上所有表达者坚持不懈去做的事情(前提是具备一定的区分“曲解”和“误解”的能力,不要把别人的曲解当成误解,更不要把别人的误解当成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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