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诚信
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信用”这个词已经包含着极其丰富的内涵。富兰克林说过:“失足,你可以恢复站立;失信,你也许永难挽回。”孔子早在古时就说过:“民无信不立。”可见,“诚信”二字早在古时就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固然,诚信的缺失对于一个人而言更是一种人性之莫大悲哀。
人要讲信义,说一是一,说二就是二,俗语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程颐也曾说过“人无忠信,不可立于世。”对事情要负责与对人守信是统一的。对人守信落实到行动上,就是一种对事负责的态度。对事负责是对人守信的具体表现,只有对人守信的人,才能对事负责;只有做到对事负责,才使对人守信得以真正落实,而不是一句空话。拉罗什富科说过“意志薄弱的人,一定不会诚实。”出尔反尔的事多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就少了,信任没了,诚实还有何用呢?于是,信少,诚少,诚信自然也就少了
公元前356年,战国时期的著名政治家商鞅在秦孝公支持下,在秦国推行变法。在新法将要公布时,商鞅为了取得人们的信任,表示实行新法的决心,他就在京都南门外边,立了一根三丈多高的木柱,并贴出告示说:谁要是能把这根木柱由南门搬到北门,就给十金(秦时以二十两为一金)的赏钱。开始,人们都十分怀疑,做这件事太容易了,是不是真的会给那么多的赏钱呢?于是,谁也没有去搬。看到这种情况,商鞅又宣布:能搬者,赏五十金。终于,有一个人大着胆子把木柱搬到了北门,商鞅果然给了他五十金的赏钱。从此,商鞅重承诺、守信用、说话算数的说法就在广大民众中传开了。人们对他很信服,他公布的政令法令也因而都能得到贯彻执行
有信德的人说实话、做实事。老子曰:“轻诺必寡信”(《道德经》),不要轻易许下诺言,一旦许诺了,就要认真地去完成实现说过的话。孔子亦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一个人不讲信用,不知他怎么可以立身处世!讲信用,守信义,是立身处世之道,既体现了对他人的尊敬,也体现了对己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