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德伦理】
3.伦理学的基础,是伦理境遇的普发,即让每个人都能够有机会面临每一个可能的伦理情况的学习,且必须不是书面的,而是现实的接触到,一个伦理充分发展的社会,人的境遇应当是普遍的,平均的,只有这一现实下,广泛的共情才有可能 4.1 当一个人在没有做到共情的情况下,优先考虑自己,并不是一种自私,自私的前提是平等的在利他与利我之间抉择,而只有在共情到对方面临的情景且对应对方的价值等级到自己的等级之后,选择自我才是一种自私。 因而,对于一个尚未体验过足够多生活伦理位面的孩童来说,在自私评价之前的总是必须是一种生活困境的共情机会的塑造和能力的培养。 因而美德伦理学,首先是一种教育学,才可以接近现实,且必将能够接近现实 6.一个躯体部分,一个物件的价值,不取决于一个抽象公共实体内的客观等级,而取决于在个体生命中的价值等级。 即,铁匠的手,和贵族的手,画师的手与赛跑运动员的手,具有不同的价值,它们的价值在于在各种人的生活中的实实在在的价值等级。 即,劳动产品的价值不在于一个客观生产力,而在于劳动者本人付出的时间精力成本,社会平均劳动时间被用作价值定义的标准的前提是,生产力差距是不大的,贫富差距是不大的,教育资源差距是不大的,没有一个趋均的劳动时间的社会中,不该采取一种趋均的价值准则。 因而劳动力成本本身被统一化的前提依然是贫富差距的痕量,而任何无视这一前提的劳动定价标准都会使得贫富差距被维持或拉大。 6.1 但是,对于都是同样的一只手,我们如何在事先做出判断呢,即,所谓实在的等级,并不是可以客观论证,和预知的东西(哪怕因此,富人总是可以享受到暗含的优势,例如送出他人认为贵重然而实际上对他们廉价的物品)。 因而,一种生活形式的公开就首先是必要的。即收入情况的公开与社会位点的公开,应当作为一种普遍的伦理准则。而“隐私权”总是更多的维护因一种“隐私”而获益,而不是因一种隐私而“阻止受损”的权利。 4.2 因而孩童时代与他人一同哭泣过得人总是更有同理心,即社会对哭泣的抑制可能阻止这一统一实在的个体价值等级的机会。 即,在对方哭泣时,我们就可以跨过表面行的不同,而了解到对对方所做的行为,其价值等级是与自己哭泣时所对应的价值等价情景或物件对应的。 因而,封建贵族阶级以来对哭泣的压抑,对一种理性的推崇,都直接是一种对同理心的压抑。因而一个孤独哭泣的孩童与在群体中的孩童,总是后者成为一种“同理心健全的人”。 独自哭泣直接意味着,自己行为的价值无法找到一个参考系而拔高或降低,因而,孤独会引起唯我论或无我论,即自大与自卑。 因而,从人格塑造上可以看出,真正能够社会化的“美德伦理”,不是一种特定的价值等级制(因为价值等级依托于环境与教育因素),而是不同等级排序之间的普遍交流,除却哭泣这一原始的表达方式(这一表达方式通过酒局等方式破除压抑而被在此展现,因而酗酒首先是社会结构性上人之间不能足够交往且交换对价值排序的理解的结果),深入交流也是一种方式,因而,友谊的获得与强调,是有益于个人美德伦理素养的提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