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隧道工程专业二级技术负责人条件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隧道(或地下工程或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洞长≥200米的隧道3座。
(2)累计完成隧道长度5公里以上。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隧道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断面60平方米以下且单洞长度10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断面40平方米以下且单洞长度5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