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作:德州扒鸡应该推出扒乳鸽、卤鸡爪、拌饭酱吗?



扒鸡就应是扒鸡,为什么要去卖扒鸽子、卤鸡爪、拌饭酱呢?
常人的第一直觉肯定是质疑的。
但品牌可能禁不住迈过这条线。拥有了知名度后,品牌会利用市场对自己的信任,延伸到其他产品,以扩大销售额。
我们之前分享过这种现象,
叫“表面增长谬误”。
关于德州扒鸡
德州扒鸡是产自德州的一种煮到脱骨的鸡,又叫五香脱骨扒鸡,鲜香软烂、穿香透骨,具有很久的历史。
在清乾隆年间是送入宫供帝后及皇族们享用的贡品,现在被誉为“三百年御膳卤味”、“天下第一鸡”。
非常令人意外的是,德州虽是山东的一个地方,可德州扒鸡却不是一个地方共享的品牌。
“德州扒鸡”商标隶属于德州扒鸡股份有限公司,被限定给了这家企业使用。本地其他扒鸡企业只能另辟蹊径,比如以“德州人自己吃的扒鸡”来营销自己。
偏离品类
会削弱品类品牌的力量
有了清乾隆年间贡品、中华老字号的背书,让德州扒鸡成为了一种广为人知、广受欢迎的“强势品类”。
可惜的是,扒乳鸽、鸡爪、拌饭酱……这些产品跟德州扒鸡毫无关联,却使用德州扒鸡品牌。
这会干扰顾客对“正宗德州扒鸡”品牌的认知。既直接伤害德州扒鸡品牌,也间接削弱德州扒鸡品类的吸引力,认为德州扒鸡只不过是像扒乳鸽、卤鸡爪一样之类的卤味。
品牌应致力于
实现-营销-代表品类
尤其是当一个品类是顾客知道为什么购买、并指名购买的强势品类时,品牌更应该等同于这个品类,被顾客指定购买。
“实现品类”意味着品牌所有的产品、服务、体验都执行这个品类。
专注于德州扒鸡,意味着是围绕扒鸡做深耕,包括不同做法工艺的扒鸡、不同调香口味的扒鸡、不同品类鸡种的扒鸡;可卖整鸡,也可卖局部扒鸡——扒鸡翅、扒鸡腿。
但不可超出扒鸡范畴,出售扒鸽子、卤牛肉、拌饭酱等跟扒鸡无关的产品;也不可出售做法与扒鸡完全不同的鸡类产品,比如“卤凤爪”。它们造成的联想都跟扒鸡完全不一样。
在德州扒鸡品牌旗舰店,还有火腿肠、花生、卤牛肉、卤蛋、甜辣鸡胗、鸡肉肠等产品,虽然属于德州扒鸡旗下的鲁小吉品牌。但我们认为不应当在此出售,鲁小吉和德州扒鸡应当完全独立开来。
也许两者的关联可帮助顾客更快接受鲁小吉品牌,但鲁小吉的这些产品和德州扒鸡无关,既没有饮食上的搭配,也没有产品上的关联。因此对德州扒鸡品牌没有什么好处,反而是一种消耗。
“营销品类”意味着品牌应当不断推广品类、强化品类的可见度与活力。
并不只是有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御用卤品”、“中华老字号”这些资产,德州扒鸡品牌就可以坐享其成,一直有理由吸引顾客来购买。
仍然需要不断进行市场投入,保持在消费者眼前的活力。
要投放新广告、开发新渠道、创造新产品......甚至要在文化中汲取有利于品牌化的内容,与顾客做更深的联结。
否则,再有历史故事和文化内涵的品类,也会被消费者舍弃。
“代表品类”意味着在整个品类顾客就认这一个品牌
虽然德州扒鸡品牌非常特殊——德州扒鸡品牌名与品类名完全一致,拥有“正宗”的背书;但也意味着责任重大,必须要将产品做到足够好、对得起三百年的美誉、并始终引领这个品类的发展。
否则这个品牌让消费者失望了,也就是这个品类让消费者失望了;而没有了品类,品牌将无生存之地。
声明:本文仅限于品牌发展探讨,不涉及营销或其他用处;全文为独立观点,未经允许,任何对此内容的使用严格禁止;品作衷心期待德州扒鸡品牌更强大!

关于品作
品作2019年创立于上海,是国内第一家强势品类品牌咨询公司。以“用品类帮助顾客选择”的信念,为客户和受众提供创新强势品类、定义强势品类、品牌表达品类、品牌实现品类、品牌营销品类的服务,打造顾客容易选择的强势品类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