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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启隆与北山镇命案(上)

2019-08-16 18:39 作者:七宫唐俟  | 我要投稿

无论是否认可,都应遵守法律、敬畏国家。当个人利益与社会相冲突时,要以社会优先;当遇到不公平、不合理事件时要理解社会,相信法律的力量。

同时我深信存在即合理……2005.6.9

 

我是莫枝 末启隆,以上是我的结业作文。明明只是很简单的道理却能得到很高的分数,以至于我几乎要怀疑我的老师了。

而之后我遇到的事情——确切地说我遇到的一个人,真正让我感到我写的这些话的真实与正确。尤其听完我那神父教父的一席话后,更让我坚定了要成为法律工作者的决心。

尽管在外人看来,这是很普通的因果的故事,也就是所谓的“天道好轮回”。

 

那时我刚刚放暑假回家,和家人商量后,我便要独自去教父那边接受神学熏陶。我查过了日记,是6月19号坐火车出发的,按计划,当晚在北山镇的同学家过夜。

到站时已是下午四点,朋友热情地接待了我,去他家的路上我意识到不少人脸色都很严肃,便问朋友发生了什么事。

“前天,这里发生了凶杀案。”

“啊!?”我立刻紧张了起来。

“是个老婆婆。”

“啊啊,你这么说……”我情绪过激,就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凶手抓到了吗?”

“没有。”

“那……这里岂不是很危险……”

“没事,”朋友一脸平静地说,“警方确信这是仇杀,现在已经加大治安力度了。”

“那……案子呢?”

朋友换了只手提箱子:“不知道,警察好像也不太想管这事。”

“为什么?”

“全镇子人都知道那老太是个什么货色。”

“什么?”

“诶呦,老弟,要说起她,可算穷凶极恶呀。年轻的时候就是出名的荡妇,还放高利贷、卖**……不,有个儿子——和一个黑人的,小学都没上完就出来报复社会了。唉,子随母样啊。行了,我们到了。”不知不觉,我们已经到了目的地。

 

吃完晚饭,我请他再多说些案件的情况,当时说得很复杂,以下是我的总结:

据报道,是两个外地的还债人在17号早上发现了尸体(“说是还债的,不如说像来干非法勾当的,那两个人过的严严实实的,像埃及人。”朋友原话)。  死亡时间推测为16号晚上7点。   死者脖子骨折且有很深的勒痕,衣服被撕破,头部、背部、腿部有多处划伤,一些伤口里还有玻璃碎片,发现时就仰面倒在客厅沙发上。  玻璃碎片来源于客厅里掉下来摔了粉碎的水晶吊灯(报道说有打斗痕迹,掉的灯和一些家具都有移动的痕迹,在灯下也有少量血迹残留)。   现场的门窗紧锁,而除死者外唯一有钥匙的女仆在前一天就被死者辞退(“这事很平常,她经常请仆人,每一个最多也就干一季度”),辞退前女仆拿到了有死者笔迹的10000元支票。

 

听到这里的时候我反应过来了:“一万!那女仆的嫌疑不是很大吗?”

“是这样,但女仆16号下午六点就已经回到离这里近50公里的老家了。”

承接上文总结:

 

女仆拿到工资后即刻就动身回家了。她提供给警方一个重要信息:工资是死者从自己床下拿出来的。  警方在床下发现大量资金、死者遗嘱和写给儿子的信。

 

我想了想,问道:“警察同志没有怀疑的人吗?”

“他们开始怀疑女仆,了解到女仆绝对无罪后,又怀疑起女仆的男友。”

“他是本地人吗?”

“谁?那个男友?当然,他就在河边工厂上班。不过应该也不是他,因为据他同事们说,他们自下午五点半下班直到十点半都在酒吧里一起玩。”

“这样啊,那两个外地人呢?”

朋友喝了口水接着说:“他们本来已经被逮捕了,不知道用什么方法被释放了,”又喝一口,“一个矮胖,一个瘦高,看起来都是法国人,人们推测他们是道上的人,跟案子没关系。”

 

后来我又问起死者的儿子。于是,

继续总结:

 

死者年轻时就是个荡妇,到处****,三十岁的时候,医生说她不能再堕胎了,就生下个黑白混血孩子。这孩子不爱学习,小学没上完就辍学混社会了。  但死者生前很爱他,供他吃穿到他二十岁,据说死者家中一直挂着。   后来他要去非洲西部挖金矿,也是死者出了一大笔钱,算来大概有七年没有联系了。

 

此事有点蹊跷——没有嫌疑人,又是密室杀人。我承认,我没有任何思路。当时很流行灵异,又未普及监控,这案子也就成了悬案,真正提出比较令我信服的推理的人是我的教父,他的推理简单得过分,而且很有宗教色彩。之后发生的事,我们明天再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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