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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解析(四) 商业的本质

2022-10-03 14:22 作者:虹彩舞夜  | 我要投稿


《资本论》解析(四)  商业的本质(上)



     一     从物品交换到商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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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的历史,也可以看做是物质财富不断累积的进程。从当下的时代一路倒退到原始社会,那时还没有国家,只有一个个人数不多的小部落。


对于原始人类来说,寻找食物就是生活的唯一内容。不管是采摘果实蔬菜,还是狩猎野兽或捕鱼,都依赖于自然界的天然产出。自然界的生成需要耗费一个较长的时间,而作为食物却仅仅只够吃几天。因而,当一个小部落所处的地域,已经不能提供足够的自然产出时,这个部落就不得不迁徙。


部落的迁徙,就是从一个已经被消耗的地域,转换到另一个还未被消耗的地域。这两个地域未必是隔得很远的,迁徙的距离总是取决于原始人类的活动能力。当这两个地域彼此相邻时,它就构成了人类活动的大区域。


能够在一个大区域内长时间地生存,小部落的人口也会增长。因为人们还只能依赖于天然产出,人口的增长意味着资源消耗的加快。因此,小部落中便有了“分家”的必要,一部分人需要离开这片大区域,到更远的地方寻找安身之处。这也不是人类的独创,很多动物是在成年后就会离开原来的群体了。


一个小部落,一天的收获总是有多有少。少的,全部吃掉都不够填饱肚子,甚至就是一无所获。多的,吃到快撑死了还是会剩下很多。吃不完的,当然就留作明天的食物了。



这样的生活状态,促使原始人类产生了“食物分配”的思维意识。不过,不管这种分配采用的是什么方式,它总会有这样的结果产生,也就是有些人今天的食物已经不够吃了,而另一些人的食物还有剩余。


这就有了最初的“物品的转移”。



2


原始社会的物品转移,还只是出于互助精神的互通有无。出让的一方不会得到补偿,获取的一方也无须支付报酬。究其原因,只是原始社会极低的物质财富的积累能力。


借助于工具,人类的活动能力增强,活动区域也扩展得更大了,物质财富的积累也就更多了。这时候,首先是在小部落内部出现了分化,按照血缘关系分为不同的家庭,物品的分配也变成了归属于家庭所有。这就产生了“所有权”意识。


从前,物品虽然分配到个人手中,但物品的所有权却还是部落共同拥有。因而,个人之间的物品转移,并不意味着所有权的变化。就这个意义来说,个人的意愿不能违背部落的决定。


现在,物品的所有权却是归属家庭所有。一个家庭出让某个物品,就是把所有权移交给了另一个家庭。愿意或者不愿意,完全是家庭自己的事了。


这就产生了新的“物品交换”方式。一个家庭出让某个物品时,总是需要另一个接受的家庭自愿或者被动地付出一些报酬。或者是为出让者做一些劳动,或者是拿另一些物品作为交换。


物与物的交换,或者物与劳动的交换,这就是最初的物品交换的方式。


物与物的交换,种类是多种多样的,因为交换只是取决于双方的意愿。



3


人类社会的活动范围不断扩大,物与物的交换也不再局限于部落内部。部落瓦解之后,更为广大的人类社会形成了。


物与物的交换中,有一些特殊的物品,总是能够让交换的结果实现。


普通的物先与这些特殊物品交换,再用特殊物品交换其他物品。因为需要把特殊物品作为中介,普通的物与物的交换就无法在交换的同时完成。


在这种形式中,普通的物就成为商品。特殊物品成为货币。


物与物的交换,现在只能也必须以货币为中介,这就是商品交易。




       二        货币



1


物与物的交换,只是为了各取所需,因而对方的物对自己有用时,交换才完成。


这种交换在远古时代想必是很少的。一来,生产力低下,人们拿不出很多物品来交换。二来,交换完全是个人意愿,因此需要双方直接接触。这在较为封闭的社会环境中,几乎只能发生在本地一个很小的范围内,彼此相互熟悉的人之间。


要克服这种状态,就需要生产力有一个决定性的突破,同时必须建立更为广阔联系的生活环境。这只能发生在农耕文明以及许多部落结合起来的国家出现之后了。



2


交换变得多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多起来了。比如,本来陌生的人之间的交换,怎么才能让双方都满意?再比如,A需要B的东西,但B却只想要C的东西,怎么让A实现自己的愿望呢?


人们在解决这些问题的实践中,逐渐找到了有效的解决办法。


在物与物的交换中,有一些东西是很多人都需要获得的,因而这些东西就更容易交换成功,并且它在与不同的人交换时,得到的也是不同的东西。


因此,人们可以先把自己的物品换成人们普遍愿意交换的物品,再拿它去换自己真正需要的东西。虽然这样需要多一个步骤,但更容易交换成功,因而反倒让交换变得更为便捷了。


以上只是猜测。不过,最后的结果,我们已经知道了。确实有一些特殊的物品成为人们愿意优先交换的,并且国家插手进来,让这些物品成为法定的交易媒介。这就是货币。



3


货币分为两种。


一种是实物货币,这种货币本身也是一种具有使用价值的物品,比如牛,布匹,谷物,贝壳,金银铜铁等金属。


另一种是信用货币。这种货币可以是实物货币的形式,比如金银制造的钱币,也可以仅仅是纸钞或者数字货币。人们使用信用货币,并不看重它本身的使用价值,而是在意它本身标注的金额能够买到多少东西。


现代社会普遍使用的都是信用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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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与物的交换,总是一方付出物品得到货币,另一方付出货币得到物品。


不过,这两个结果的意义是完全不同的。


付出货币得到物品,此时拥有的是物品。货币只是另一方出让物品的现实条件,也就是获得物品所有权的必要手段。这里付出的货币就称为“支付”手段,其结果是得到物品的所有权。


付出物品得到货币,此时拥有的是货币。人们现在拥有货币,已经不是为了货币本身的使用价值,而只是因为货币是支付手段,能够用货币获取其他物品的所有权。在这里,货币只是物与物交换的中介,原本拥有的物品交换得到货币,再用货币交换其他物品。这里的货币就称为“流通”手段,其结果是先得到货币,再得到其他物品的所有权。


货币既然是获得物品所有权的支付手段,拥有更多的货币也就意味着能够获得更多的物品。


通过货币与物品的交易,最终获得更多的货币,这就称为货币的“资本运作”。





      三     消费



1


支付货币购买商品,就是获得了物品的所有权,也就是可以自行处置物品。


处置物品分为三种不同的状况。


一,保持物品的基本属性后,把物品再卖掉,再次获得货币。


二,物品处理加工后改变属性,然后再把物品卖掉获得货币。这又称为“生产消费”。


三,物品用于自身使用,不再卖掉。这又称为“生活消费”。



2


生产消费与生活消费又是不同的。


生产消费中的物品,需要改变它本身的属性,并且只是利用了改变后的属性,才再次卖掉。


生活消费中的物品,可以自行改变它的属性,也可以不做改变而只是消耗它原本的属性。


但不管怎么说,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中的物品,总是必须消耗它自身,才得以被人们用来满足自身需求。



3


生活消费的物品,先要支付货币获取物品的所有权。消费过程则是消耗物品自身。


但是,购买物品之后,并不都是立刻使用物品。


立刻使用物品,称为“即时性消费”,比如食物。


不立刻使用物品,称为“延时性消费”。


实际上,任何物品都可以不立刻使用,包括食物也可以等待一段时间。


生活消费是为了满足自身需求,它通过物品的消耗而实现。而要消耗物品,首先需要拥有物品,支付货币就是拥有物品所有权的手段。


延时性消费的存在,则使得购买物品与消耗物品可以不在同一时刻完成。人们完全可以先购买某个物品,放置一段时间后再使用它。






      四      营销



1


生活消费就是物的消耗。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结果,是社会分工的出现和细化,因而人们需要的生活消费资料,几乎都是由他人生产的。


这就形成了现在这样普遍的生活状态。人们先用某一个方式获取货币,然后再用货币购买需要的物品。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消费者”。


消费者需要的是物品本身,因而必须直面物品。


将物品带到消费者面前,并且出售物品获得货币,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经销商”。


经销商需要先花费货币购买物品,然后出售物品获得更多的货币,因而经销商的行为也是“资本运作”。



2


消费者花费货币购买物品,只是用于生活消费。这对于所有人都是适用的。就算是资本家或者经销商,在资本运作得到更多货币后,也同样要花费一部分用于生活消费,区别仅仅是购买的物品可以选择更多而已。


消费者并不能任意购买,因为购买物品需要花费货币。消费者没有钱,就什么也买不到。


仍然按照之前的假定,工人在4周时间获得2000元的工资,或者说,工人的月工资是2000元。那么,工人能够购买的物品,总价值最多也只能是2000元。


工人当然是自行选择购买什么物品,但要活下去,总是不能不吃饭,因而食物就是必须购买的商品。同样的,有些支出是必须按月支付的,这些支出都称为“必要支出”。


必要支出越多,2000元中剩余的支配额度就越少。一旦超出2000元,工人就只能借钱,或者额外再找工作,才能够维持自己和家人活下去。


必要支出之外的其他购买需求,称为“可选支出”。这个额度就是,


2000-必要支出=可选支出


必要支出是相对稳定的消费取向,因而可以看做在较长的时间内,比如一年之中都保持不变,也就是每个月的固定支出额度。


必要支出越是节省,可选支出也就越多。为了获得更多的可选支出,人们也可以降低必要支出获得的物品品质,因为品质越低的物品总是更为便宜。



3


经销商出售物品,总是需要把物品带到消费者面前,与消费者直接接触。这个行动是由经销商自行选择的。经销商可以在固定地点的店铺中经营,也可以利用交通工具将物品直接送到消费者的工作和生活场所。


不管经销商怎么做,这都需要经销商自己来承担相关费用。因此,经销商的经营,也是需要成本的。


所以,经销商的利润,也是跟资本家一样。经销商花费货币购买物品,必须再以高于成本的价格卖掉。


但是,有一点不同。


资本家总是参考市场价格后,才计算生产成本,制定生产计划。


经销商却是与消费者直接接触的,并且经销商能够自行决定,要不要把物品卖掉。因此,经销商也就拥有了物品的定价权。


经销商最终定义的商品价格,正好就是市场价格。



4


假定,经销商固定店铺出售商品,为此需要花费的固定资本是30万元。


经销商的利润,同样来自于物品的成本与市场价格的差价。假定一件商品的买入成本是9元,出售价格当然必须高于9元,经销商才会挣钱。


商品的出售通常是随机的,每天卖掉的个数有多有少。但平常的运营成本却是相对稳定的,假定一周为一个销售周期,一周维持运营的成本是200元。


同样可以得到,


每周利润=(商品出售价格-商品买入价格)×每周销售总数


经销商的总利润=(每周利润-每周运营成本)×销售周期-固定成本


一件商品的买入成本是9元,经销商设定的出售价格当然必须高于9元。那么,出售价格应该是多少呢?


经销商当然希望越高越好,这样每件商品获得的利润也就越多。


可是,现在的根本问题已经不在于成本与市场价格的差价了,而是商品必须卖掉才能够让利润变现。


这就是说,经销商考虑的不仅仅是利润的纸面计算,还要考虑商品出售数量的实际问题。



5


假定,商品的预定销售对象,就是月收入2000元的工人。


之前已经说了,工人在购买商品时,会有一个预先的考量,他需要自行分配这2000元的工资收入。而不管怎么分配,为了避免负债,花掉的额度总是不能超过2000元。


如果工人每天都要购买一件商品,一个月需要购买30件,能够承受的最高价格也不过是60元。即使工人每月只买一件商品,能够承受的最高价格也只有2000元。而在实际上,因为工人不可能只买一种商品,一件商品的承受价格就要更为降低了。


这里其实揭示了,工人能够承受的商品价格,与这件商品的使用时间存在着的对应关系。一件商品越是耐用,它分摊在每一天的花费额度就越小。如果一件商品能够使用非常长的时间,比如3年,购买这件商品需要花费6000元,那么分摊下来一年就是2000元,每个月承受价格就是180元,工人就有可能一次花费5000元购买这件商品了。


不过,一次性花费5000元,对于工人来说显然也是大事。通常情况下,只有这件商品不可或缺,同时又不能找到更为便宜的替代品时,工人才会考虑要不要购买。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出于实际生活的需要,工人也同样更有可能选择放弃对这件商品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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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当然也可以把一件9元成本的商品,定价为5000元。不过,能不能卖掉,这可是一个大大的难题。可见,经销商虽然可以任意地给商品设定出售价格,但总是离不开一个前提,就是商品必须能够卖掉。


这一点是经销商在选择他要出售的商品时,就要考虑到的。一件商品当然因为它具有使用价值,能够满足人们的需求,才能够卖掉。但是,人们不可能仅仅因为一件商品有使用价值就会购买,因为“没钱”。


工人每购买一件商品,就要从他的月工资中扣除相应的额度。


经销商每卖掉一件商品,就是占据了工人月工资中的相应额度。


如果这件商品本身就是工人的消费必须品,属于月工资的必要支出,工人首先会考虑,买了这件商品后,月工资中还有多少钱能够支配。


如果这件商品属于工人的可选支出,工人首先会考虑,可选支出中还有多少钱能够支配。显然,这里能够支配的钱只会更少。



7


每个人都有需求,这个需求又只能在购买商品后得到满足。购买了商品,就意味着需求的实现,因而暂时不需要再次购买。单个商品只与单个人对应。


有多少人因为需求而购买商品,就有多少件商品卖掉了。同样的,对经销商来说,他能够卖掉多少件商品,首先取决于多少人有需求。


除此之外,满足需求总是要付诸行动。经销商在固定店铺经营,购买者必须进入店铺后,才会与需求的物品相遇。因此,有多少人能够走进店铺(客流量),同样是决定商品销售数量的关键因素。网络时代,虽然购买者不再需要真正进入实体店铺,也一样要点击进入经销商的网上店面(浏览量)。


经销商吸引购买者进入店铺或者店面,并且成功卖掉商品,这些手段就称为“商业营销”。



《资本论》解析(四) 商业的本质(下)



     五    市场价格的设定



1


经销商自行决定市场价格。对于经销商来说,市场价格既是商业利润的保障,又是与购买者心理交锋的战场。市场价格低了,经销商的利润就会减少。市场价格高了,购买意愿就会降低,商品销售数量就会减少。


假定店铺一周的运营成本是200元,一件商品的买入成本是9元。


市场价格定为10元,每卖出一件商品的利润1元,卖出200件商品的利润就是200元,正好抵消运营成本。


市场价格定为11元,卖出一件商品的利润就是2元,只要卖出100件商品就可以抵消成本。


市场价格越高,单件商品的利润当然也越高。不过,只有商品卖掉了,利润才真正实现。如果市场价格10元,总是能够卖掉200件商品,而市场价格11元却卖不掉100件,经销商会怎么选择呢?


经销商当然可以把市场价格定为10元。不过,还有另一个方法。


经销商定的市场价格仍然是11元,但又通过各种名义优惠销售,打折后的实际销售价格仍然是10元。


市场价格10元时总是能够卖出200件,说明需求商品的人总是有这么多。而市场价格11元时总是卖不到100元,说明需求的人中能够支配的额度有限,并且因此取消这个支出,或者寻找其他的替代品。


因此,经销商不仅仅要把商品卖出去从而实现利润,还要一直能卖出去,也就是必须诱使购买者愿意掏钱。优惠打折的作用,就是刺激购买者的购买意愿,让商品更容易卖掉,甚至卖得更多。



2


经销商不会只卖一种商品。不同商品的买入成本也不同。


但是,对经销商来说,商品的区别仅仅在于,它卖掉后得到的利润是多少。这很重要。


如果一件商品买入成本9元,出售价格10元,利润就是1元。

另一件商品买入成本90元,出售价格91元,利润也是1元。


可是,一周的经营成本是200元。每件商品利润1元,就要卖掉200件商品。


愿意花费91元购买一件商品的人,总是少于愿意花10元的人。


因此,如果买入成本较高,就需要提高商品的利润,也就是设定更高差价的出售价格。经销商当然也乐意这样做。


不过,价格总是影响商品能不能卖掉的重要因素。对于经销商来说,他只要在一个能够接受的价位卖出,获得足够的利润就够了。


如果一件商品的买入成本是300元,一周的销售周期只能卖掉一件,这件商品的利润抵消经营成本,出售价格就是500元。


如果在同样的这个销售周期,其他商品卖掉后获得了利润足够抵消经营成本,经销商就可以同样以打折优惠的形式降低出售价格,比如400元。


可见,高档商品的高利润,同样是以一个销售周期需要支出的经营成本为参考的。高档商品要想卖掉,就要动用更多的经营成本,因而它也必须设定更高的出售价格。



3


经销商同时销售多种商品,每个商品的买入成本不同,在一个销售周期内卖掉的数量也不同,有时候又要为了经营而调整出售价格,这让商品出售价格的设定更难确定。


因此,仍然假定,经销商只卖同一种商品,单件商品的买入成本是9元,一周的运营成本是200元。假如出售价格是10元,那么卖掉200件商品就能够抵消成本了。只有卖掉多于200件商品时,经销商才开始挣钱。


如果在一周的销售周期内,经销商能够卖掉700件商品,抵消200元经营成本后,利润就是500元,4周就是2000元。这就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的月工资了,而这需要经销商卖掉2800件商品。如果经销商不满足于一个月的净收入2000元,当然还要卖得更多。


假定每个人一周都会购买一件商品,一个月卖掉2800件商品就需要700名购买者。


以上都是假定出售价格为10元的情况,此时每件商品的利润就是1元。每周营业收入固定为200元,4周就是800元,需要卖掉800件商品。经销商希望至少获得2000元的净收入,就要卖掉2000件商品。经销商一个月需要卖掉的商品共计2800件。


如果出售价格定为11元,每件商品的利润就是2元。经销商希望的月收入仍然是800元经营成本+2000元净收入=2800元,这样只要卖掉1400件商品就够了。对应的购买者就是350人。


如果出售价格定为12元,每件商品的利润就是3元。经销商的期望仍然不变,这样只需要卖掉934件商品,对应的购买者就需要234人。对比出售价格10元时需要的700人,这已经大大减少了。


需要找到700名购买者,与需要找到234名购买者,显然不是同一个难度。可是,需要找到350名购买者,与需要找到234名购买者,这个差距就没有那么悬殊了。


继续提高出售价格,需要找到的购买者当然更少,但差距也会变得更小。


因此,经销商在设定出售价格时,优先考虑的,是自己能够找到多少购买者。


如果总是能够找到700名购买者,那么出售价格10元时,经销商的月净收入只有2000元。


出售价格提高到11元,每件商品利润2元。购买者从700人降低到400人,此时卖掉的商品就是400×4=1600件,月收入3200元。抵消800元的月营业成本,净收入就是2400元了。


出售提高到12元,每件商品利润3元。购买者从400人降低到300人,卖掉300×4=1200件,月收入3600元,净收入就是2800元了。


因此,经销商最终选择的出售价格就是12元。



     六     商业利润



1


购买者只有在需要的时候,才会去店铺里花钱购买。经销商却必须事先把商品上架,才能够随时满足购买者的消费需求。因此,经销商必须事先囤积货物。


经销商囤积货物,只是为了方便随时把它卖掉。并且,在没有卖掉之前,也没有必要再次囤积。因此,经销商囤积货物所花费的买入成本,与资本家购买生产原材料是同样的性质,也就是都作为流动资本。


假定,一个店铺的固定资本是30万元,囤积货物的流动资本是5万元。以一个月为销售周期,经营成本是1000元。


对于经销商来说,一个月的营业总收入-所卖掉商品的买入成本-营业成本=利润。如果利润是2000元,就相当于工人的月工资收入了。这是经销商的收入来源,也是经销商维持自身生活消费资料的资金。利润越高,经销商生活得越好。此外,固定成本的补偿,也只能来自于利润中扣除生活消费资料的差额。


因此,经销商对月利润同样有一个事先的预期,比如月利润达到5000元。其中,4000作为生活消费资金,1000元作为对固定资本投入的补偿。



2


卖掉了一件商品,经销商也同样需要再买进一件同样的商品补货。不过,因为卖掉商品的营业收入中,已经包含了买进商品的成本+利润,因此经销商不需要再额外增加资金投入。因此,第一次囤积货物所花费的5万元,就总是保持不变的,除非需要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


5万元的囤积货物,当然不可能都是一种商品。商品种类不同,用处不同,需求不同,在一个月的销售周期中卖出的数量也就不一样。有些商品不得不囤积上架,它有可能一个月甚至三个月才卖出一件。


在一个月的销售周期内总是能够稳定卖掉的商品,才是经销商的利润保障,经销商的囤积资本也主要花费在这里,假设一个月卖掉的商品的买入成本是4万元。买入成本+营运成本+月利润=月营业收入,


40000+1000+5000=46000元。


4万元买入的商品,卖掉后的营业收入是46000元,毛利润就是6000元,也就是15%的利润率。



3


经销商自己不生产商品,商品是从生产厂家购买的。假定每件商品的买入成本都是9元,4万元购买的就是40000÷9=4445件,需要卖出46000元,每件出售价格就是46000÷4445=10.35元。


因此,对于资本家来说,他看到的市场价格,恰好就是10.35元。他为此准备资本组织生产,再以9元的价格卖给经销商。资本家当然也可以自己当经销商开店销售,这样他就必须追加投入,并且还要直接面对市场竞争。因此,虽然资本家放弃了一部分可能的利润,但同样也回避了可能的风险,这对资本家来说还是有利的。



      七     剩余价值与商业本质



1


现在要问,“商业利润”究竟是什么呢?


前面已经说明,商业利润或者说毛利润,就是营业收入-商品买入成本。然后,扣除经营成本,就是经销商的净收入。经销商把它用于自身的生活消费,还可以留一部分作为储备资金。


46000-40000-1000=5000


5000=4000+1000


如果把经销商的经营也看做是劳动力的付出,那么 经销商得到的净收入,当然也就是劳动力的报酬。


可是,与工人的劳动力报酬也就是月工资相比,经销商的报酬是5000元。为什么会比工人高呢?因为,经销商是自行设定商品出售价格的。经销商将5000元作为自己的收入期望,并且在这个基础上才设定了这样的出售价格。最终,商品卖掉后,完成了经销商的计划。在这个计划中,经销商为自己设定的生活消费资金是4000元,远远高过工人的月生活消费资金2000元。



2


资本家卖给经销商的商品低于市场价格,但资本家也同样可以自行开店,此时一切照旧,商品的出售价格仍然是市场价格,最终的净收入5000月当然也归资本家所有。


可是,前面已经说过,资本家的利润,只能来自于剩余价值,也就是工人的月工资收入,少于工人劳动力付出应得的补偿。


对于资本家来说,剩余价值的实现,就是卖掉产品后的利润收入。而产品卖给经销商,还是越过经销商直接卖给顾客,都是一样的。因此,资本家直接开店所获得的利润,也是剩余价值的实现,是把应该给工人的劳动力补偿装进了资本家的口袋。


同样的,资本家能够做到这一点,也是因为资本家拥有劳动力的定价权。资本家只愿意支付2000元的月工资,因为这是资本家经过计算后确定得到的利润保障。



3


这里出现了共同之处。资本家和经销商都拥有定价权,最终的价格设定又总是能够保障资本家和经销商的净收入多于工人月工资。当然,这也是人之常情,如果不能获得更多的收入,也就没有必要冒着风险收入资本了。


可是,我们还是要问,利润究竟是怎么来的呢?


利润在这里表现为“货币”。资本投入货币,货币转化为产品或者商品,产品或者商品卖掉后又转化为更多的货币。前后的货币差价,就是利润。


前面已经说过,货币本身只是“物”的获取手段。无论货币的多少,它都是物的潜在的占有手段。更多的货币,如果不是对应了同样增多的物的实体,它就失去了自身增长的意义。


因此,利润的获得,总是表示着对更多的物的占有。



4


对物的占有,总是要有物的实体存在后,才真正地实现。也就是说,物必须被制造出来。或者,更准确的说法是,物必须通过劳动呈现在人们面前。在这里,一切的虚幻的想象都烟消云散,只有劳动力的付出才是唯一的实现手段。



货币购买商品,等同于用货币衡量商品中所包含的劳动力的付出。只要交易双方愿意,货币就支付了劳动力的付出,而不管两者是不是绝对相等。


货币购买不同的商品时,它也就在不经意间,把不同的商品中包含着的劳动力付出彼此做了比较。同样的,只要交易双方愿意,两个不同的劳动力付出的商品,也能够相等交换。



5


工人获得的月工资,是资本家支付的工人劳动力付出的补偿。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工人总是必须付出更多的劳动力,因此这个交易结果是不相等的,工人总是吃亏的一方。不过,只要交易双方愿意,这也没什么可说的。


工人在生产过程中付出的劳动力,物化在劳动产品之中。既然劳动力的付出,正好等于工人的月工资,那么它在出售的时候,也只需要支付对应的实际劳动力的补偿。可是,如果这样做,资本家就没法挣钱了,因为资本家的利润就是剩余价值,而剩余价值就是出售价格高于工人实际劳动力的补偿。


因此,工人在购买商品时支付的价格,就高于自己得到的实际劳动力补偿。


换句话说,工人在购买商品时,交易同样是不相等的,工人还是吃亏的一方。当然,只要交易双方愿意,这同样没什么好说的。



6


这里就会发现,商业利润正像生产利润一样,同样来自于对工人劳动力付出的无偿占有。


更直接地说,商业利润,就是生产利润中剩余价值的另一种形式的占有。它是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剩余价值总额中分割出来的一部分,是帮助生产资本实现剩余价值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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