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虚假数据和检测报告,东莞市智勤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被处罚
今日(4月16日),本报从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由于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东莞市智勤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于近日被处罚。
据了解,经调查核实,在昶通通讯科技生产建设项目、长安奥普特机器视觉产业增资扩产项目中,东莞市智勤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检测人员未到现场进行采样,未能提供检测采集曲线,已出具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报告。属于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行为。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项,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东莞市智勤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处以60000元的罚款。
此外,段二宝作为东莞市智勤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上述项目检测报告批准人员,对东莞市智勤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负单位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处以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六即3600元罚款。
胡月银作为东莞市智勤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东莞市智勤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负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责任。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处以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六即3600元罚款。
据爱企查显示,东莞市智勤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7日,注册地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骏鹏路17号,法定代表人为胡月银。(文|中国基建报 程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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