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景涛 一个跋扈男人的心灵史

马景涛 一个跋扈男人的心灵史
他送给在场每一位工作人员自己的大幅海报。
他耐心地在每一张海报上用银色荧光笔签名。
他问清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名字,写在左上角,名字前面加“Dear”。
他为每个人都写了很长的祝福,一笔一划,字体遒劲而不失娟秀,当然,用的是繁体字——
见过太多无论名气、实力均不及其一的所谓明星,每每匆匆而来、呼啸而去,看人时眼中且睥睨且空茫……他听了笑:“每个人都是从那里来的。”顿一下,慢慢敛容,“问题是,你将要往哪里去。

与大众一样,最初记得荧屏上的他,是因为上世纪90年代初,他在“琼瑶三部曲“中近乎受伤小兽般竭力的呼号。真正令人欲罢不能,却是因为近年,他在尤小刚”秘史三部曲“中令人刮目的收放自如。
谈及那些少年青涩,他丝毫不以为忤:“这是很自然的回响。那时候我一个人刚刚由台中到台北打天下,受到很多委屈和挫败,很自然地就透过人物把心里地压抑宣泄出来。可能这是个很笨的表演方式,但正因为我投入的表演,评论才有回响。如果连回响都没有,才最失败。“
说起眼下的再创新高,他依旧安然:“我还是我,我所表达的依然只是一个我所信仰的‘爱’字。如果说有所不同,大概是,我终于可以坦然面对和呈现我所有的恐惧,赤裸裸、毫不做作、毫无犹豫,虽然可能这有点难堪。“
是的,谁说英雄即是无所畏惧?这个历经重重淬炼,而愈加温文尔雅的大男人微笑:“我最大的骄傲,就是终于能够勇敢地正视自己内心的恐惧,包括我的胆小。“
少年篇 那些自闭而自由的青葱岁月
他和他周围的每个人,都没有想到他长大后会成为一名好演员。
4岁的一次车祸,令他在医院里躺了3个月,父亲买回的大量标有注音符号中国古典文学、西方格林童话……使他从一个活泼好动的儿童提前成长为一名敏感奔放的少年。敏感在外,奔放于心。
良好阅读习惯的养成使他终生感谢父亲。虽然身为高级警官的父亲职务的一再调动,使他小学到高中不知念了多少学校,总是好容易刚刚和同学们玩儿熟,又要启程去一个新地方重新适应的游学生涯,令他的性格越发内向,“没有安全感”。小学时,有一次被同学推举去参加演讲比赛,由于完全没有经验,一上台脑子便一片空白,他仿佛听见自己吱哇乱讲了一气,“只想找个洞钻进去”。
如果说旁的孩子受到这样的打击会去找家长以求抚慰开导,马景涛却选择了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像一头受伤的小动物,躲在洞里舔舐伤口”。并非他如此刚烈,而是,妈妈十分严厉,“成绩好是应该的,不好就要受批评,没有赞美和鼓励。”
虽然曾经在日本东京警察大学主修心理学的父亲十分能够体谅小孩子的心事,但和妈妈的激烈抗争仍使他一日比一日自闭,“见到长辈头一低就钻过去,家里来了客人怎么也不肯出来见人”。国中一年级,由于父亲再次调职,家里又要搬家,为怕影响他的功课,家里要他暂时住在一个大伯、也就是后来台湾著名歌手辛晓琪家。辛的哥哥当时是位中学英文教师,可以辅导他英文。记得有一回早上起来,大伯去锻炼身体,他去上学,两个人在客厅迎面碰到,他居然就能把头深深埋下去。
应该说,还是一个伴他终生的“爱”字激励了他。国中三年级,这名瘦高而腼腆的少年恋爱了,“男人责任感”的骤然迸发令他“很自然地要求自己做一些以前躲避的事”。 他开始锻炼身体,强迫自己加入人群中去。高中一年级,他已经是学校棒球队的队长。
就是在那个时候,他开始接触到琼瑶的经典作品之一《一帘幽梦》。先是和同学们一起抢看《皇冠》上连载的小说,接下了,当然不能错过由甄珍、秦祥林主演的同名电影。多年以后,那束黑暗的影院中、打在他和小女朋友汗津津紧握手掌上的光影仍然映在他的脑海里,而2006年7月,他将赴巴黎,出演重拍同名连续剧中的费云帆,这个无论翻拍多少遍,永远由当下最红小生出演的男一号。
青年篇
不刚强,便迷狂
刚出道,拍电影,有个镜头是女友死了,他面对大海,把一束花丢到海里,特写,导演希望他眼中带泪,掉不掉下来不重要。但当他站到燠热的海边,闻到海水又腥又咸的味道,镜头摇过来,他“像块木头”。
那位导演人很好,没有说什么,但他很难过。他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贝多芬第五交响乐《命运》开得山响,整个屋子是黑的,只有音响透出微弱的光,他赤裸地对着镜子,幻想前面有个庞大地管弦乐队,而他是那个果决的乐队指挥。他令自己全部身心的每段神经末梢都溶入那浩大雄浑而细微如丝的感受。他想要告诉世界,他可以。
或者他当然可以,但“可以”是需要机会来证明的。曾经接下一个汽车广告,黄昏的时候进棚,发现摄影机已经对着高大银色的底幕摆在那里了。导演问,会不会芭蕾的那种大跳?
他笑:“年轻的时候,别人问你会不会,都是先说会。这实在很好笑。”
在接下来的叙述中,他一直笑个不停——于是那一整夜,他就穿着银色紧身的衣服,在那台摄影机前面手脚张开地大跳,但他仍然重复地、努力地、一遍又一遍地直跳到天亮。
天亮收工,他走回住的地方,才发现上不去楼梯了,只能一阶一阶地撑着栏杆往上拔。好容易捱到家里,咣一声躺下,醒来时已是第二天凌晨。电话本来是放在枕头边上的,但现在掉在地上,可能他下意识地去接过,因为里面塞满了剧组的催促通告。
显然他误了大事,所以当剧组封杀他,宣布永不录用时他无言以对。对于一个新人来说,这是很糟糕的一个评语,他们当然会到处去讲。没人知道他前一天在做什么,人们多半以为他去喝酒泡妞了吧?但他没有解释,一方面是不擅长,另一方面,他说了,人们就会信吗?
“广告播出时才最好笑。”20年后,他的目光平静内敛,但依然如炬,“哈,那是一个外景,只见一个人跑到银色背景的中心,奋力一跳,立刻就打出‘Extra’的字幕,根本连那人是谁都看不清。”
他的大笑明朗琤瑽,听不出一丝心酸,因为,他“就是从不断的挫败之中得到的勇气”。

中年篇
原来平淡是一种福气
“人在受打击后会产生很激烈的化学反应,往往不是在放荡中变坏,就是在压抑中变态——就像我弟弟。”
顿一下,他看住我的眼睛——他的弟弟再次入狱,成为各大报章头条。我事先交出的采访提纲草稿中并没有这一条提问——我猜,这一刻,他在试图看透自己的心,“他被我妈妈宠坏了,意志力比较弱,很可惜。他的人生可以重新有一个机会再来的,第一次出狱,他曾经写过一本很好的书……但在人生的弯道上,他失速了,飞过悬崖,坠入了万丈深渊。”
历经这许多缛杂悲欢,他说,他仍然对那种惊天之爱坚信不疑——对的,就是琼瑶剧里那种纵然历尽生死依然百折不徊、堪以穿透时空的绝世之爱:“如果你心中冷漠,觉得:哦,那怎么可能——又怎么能去感动观众?”
然而——哈是的,如你所料,在现实中,他却已无暇分身、分神去经历、经营这样一段浩淼之恋。与天下多半倜傥男人一样,他十分欣赏李敖的那首打油诗:不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别人的爱情似海深/我的爱情浅。对于心仪,他宁可立在比较远的位置静静去看:“那种擦肩而过的交汇也很动人。”
不过假如遇见的女人是陈文茜——年轻版陈文茜——事情或许会有所不同。他最近的枕边书便是那本《文茜语录》。说起上个月在台北宣传,在中视录影时遇见她,还送了一本写真给她,他的眼睛明显亮了许多;“她学问渊博,理性和感性兼具,太精彩了。我并不喜欢话多的女人,但她言之有物。”他唇边的微笑不自觉如月光倾泻,“如果能遇见这样的女孩子,那真是太幸福的一件事。”
看得出他有“知识崇拜”习性。所以每个月再忙,他都会跑去台北24小时营业的诚品书店,“选一些东西看看,完成每月的功课。”
看书、看碟、做俯卧撑、约会好友、陪小狗六六、装修刚刚在北京买下的700多平米新房……40岁,他的日子和他的笑容一道,越来越清澈家常,如他一眼拣中的新居装修品味:有磊落空间感,有精致光影设计,清冷的钛金属基调上叠加热情的色彩——与从前旧居近于暴烈的色系完全不同。他人生中惟一的不变或者是:永不会让作品中有使自己看了后悔的画面。
老年篇
也许我将独自跳舞
“老的时候?”午后淡金色的空气里,他的微笑一圈圈晕染开来,渐渐荡涤到遐想的无限远方,“我想,我可能仍然是一个人。”
因为不喜欢冬天,他想住在一个热带岛屿上,有幢自己的房子,养马、养狗,有一辆吉普车、一辆敞篷跑车,家里有很多土著热带岛屿女郎在帮忙做家事,烧菜、煮饭、洗衣、理家,而他,像那个人谓有点自闭、而内心秘密奔涌着千军万马的少年,兀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譬如,对着大海画画。
他的努力工作,亦是在为这幅影片《肖申克的救赎》末尾般如画的境界打基础。他笑,有一丝怅然地喃喃:“我该不会这么孤独吧?”
台湾阿里山有一株千年神木,一度被雷击成两半,但它顽强地存活到现在,生长得更加枝繁叶茂,起码四五个人才能抱得过来,走进它空阔的树洞,可以望得见高远的天空——他微笑:“希望我老了,就是这个样子。”

与一位准哲学家的英雄主义对话
之一:勇敢
马:如果用三个词形容我自己,我想那是:天真,好心,勇敢。
记:你刚刚说自己胆小。
马:(笑)是的,我最大的勇敢就是承认我的胆小。其实我是一个很胆小的人,以前总是装着什么也没发生,现在终于学会用一种比较好的成熟方式让别人理解、听到我的声音,而不是年轻时候用很急进的方式呈现。在我近几部作品中都可以看到这一点,我不再回避这些人物内心的缺点,他们不完美,但是真实,所以他们很美。
之二:成功
记:成功最重要的靠什么?
马:嗅觉。像李安就是选对了好题材。他像深海里头的鲨鱼,哪里有血腥他立刻就会嗅到,立刻就过去哔地吃掉。
之三:爱情
马:一段惊天动地的爱情,往往是因为有一个很大的障碍来阻隔,像《断臂山》就是因为同性恋而不可以在一起。这在银幕上这很好看,在生活里却是灾难。所以我说,平淡是一种福气。
之四:性感
记:很多人说你性感,你觉得呢?
马:哈,应该吧。因为性感就是适时的无言与沉默,懂得倾听、懂得欣赏的男人与女人都性感。
之五:物质
记:你刚才说,人很容易在物质的横流中迷失,你有吗?
马:物质的诱惑带来的最大问题是,你会找不到自我、找不回生命原始的那种安详。我当然曾迷失过,在入行最初,有位一起成长的朋友因为吸取大量基金而暴富,天天带着我在酒池肉林里打滚,顶级X.O.一开就是100瓶,把夜总会当家,我却一天比一天空虚、恐慌,直到坚决地选择了离开。
之六:尊严
记:你是这样地热爱演出,有没有因为接戏而放弃过自己的原则?
马:我真正爱上演戏,应该是从拍第一部电影起。那次是一桌人在一起喝酒,导演故意用很多言语来当众刺激我,我把杯子里地酒喝光,把杯子一放就走了。万没想到第二天会接到录用电话。后来我问导演,我那么不客气,你干嘛还要我?他说,他说他看到我性格中的尊严。
转自2006年《时尚好管家》杂志报道
(文字是我自己根据图片整理 可能有少许打错之处 请谅解)
图片感谢微博马迷 武皇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