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视频看懂印度古代史【印度史01】

简述上古中世纪印度种姓制度的演变及其特点(东北师范大学1998年世界上古史真题、2002年世界上古史真题;华中师范大学2003年世界古代史真题;华南师范大学2004年世界古代中世纪史真题;苏州科技学院2014年世界史真题;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历史学真题;河北大学2017年世界史真题;苏州大学2017年世界史真题;西北大学2018年世界史真题;郑州大学2018年世界通史真题;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世界通史真题;云南大学2019年世界史真题;暨南大学2020年世界史真题;南京大学2021年世界史真题;河南师范大学2021年世界史真题;内蒙古师范大学2022年世界史真题)。
种姓制度是印度的一种复杂的等级制度(包括瓦尔那制度和后来从中衍生出的阇【dū、shé】提制度)的泛称,也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严的等级制度。种姓制度正式产生在后期吠陀时代。
(一)演变
(1)上古时期,在区分征服者与被征服者的基础上,形成四大种姓,瓦尔那制度形成。原始社会末期雅利安人侵入印度,逐渐征服当地土著,开始用“瓦尔那”一词将自己与被征服地的土著区分开。随着社会分化,雅利安内部出现了等级划分。祭司与僧侣贵族(婆罗门)和军事首领(刹帝利)成为特权阶级,平民大众成为第三阶级(吠舍)。加上被征服的瓦尔那,形成四个阶级,四大种姓也由此形成。
(2)后期吠陀时代,种姓制度成为固定的社会体系,种姓身份与生俱来,社会地位固定不变。第一等级是婆罗门种姓,主要掌管宗教祭祀,充任祭司,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第二等级是刹帝利种姓,基本职业是武士(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国王一般仍属于刹帝利瓦尔那,刹帝利掌握着军事和政治大权。刹帝利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而且还通过战争获取大量财富。第三等级是吠舍,吠舍是平民(雅利安人自由民平民阶层),没有政治上的特权,需要布施和纳税来供养前两个等级,主要从事农业、牧业和商业。第四等级是首陀罗种姓,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业以及当时被认为低贱的职业,并为以上三个种姓服务。这一等级中少数人是奴隶,有些人是雇工,也从事手工业与做奴仆(近似奴隶的平民下层)。
(3)印度封建时代,出现各种从事不同职业的集团,形成阇提。中世纪种姓制度也有了一定的发展和变化。婆罗门和刹帝利仍然保持着他们的统治阶级地位。吠舍种姓原为从事农、牧、商业的平民集团,随着封建制的形成,从事农牧业的居民逐渐沦为依附农民,首陀罗中的分成制农民也逐渐转化为封建依附农民,这两种来源的依附农民逐渐融合,形成新的首陀罗种姓。
在四种姓之外,还有各种阇提。阇提按行业划分成众多种姓,种姓内职业世袭,设管理机构监督成员遵守规章制度和风俗习惯的情况,违章者要受到惩罚。阇提之间互相隔绝,不准通婚。随着手工业分工的细化,各种手工业阇提的数目不断增加。城乡居民全被组织于阇提之中,处于封建主的统治之下。
(二)特点
(1)各种姓社会等级世袭,地位固定不变。婆罗门竭力维护种姓制度,通过各种法典和经文固定种姓间的不平等关系,宣称不同种姓是从神的不同部位分化而成,是神的旨意,绝不可更改。
(2)各种姓职业固定不变,世代相传。婆罗门宣称四大种姓各有义务,根据各自义务不同,必须遵照神的旨意从事相应的行业,不得任意改变。随着经济发展,贫富分化,高种姓的人由于贫困可以从事低种姓的职业,但低种姓的人仍被禁止从事高种姓的职业。
(3)种姓内婚制:在种姓内婚制下,同一种姓的人通婚受到赞美,不同种姓的人通婚受到歧视甚至惩罚。为保证高种姓的社会地位,可“顺婚”,但禁止“逆婚”(严格禁止低等级之男与高等级之女通婚)。
(4)各种姓的宗教地位不平等。各种姓可参与的宗教活动和仪式不同,所遵循的规定也有所不同,旨在维护等级差异;首陀罗没有参加宗教生活的权利。
(5)各种姓法律地位不平等。高种姓在法律地位上显著优越于低种姓,受惩罚更轻,权利更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