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洛文尼亚禽肉可正式出口中国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2021年第55号公告,自2021年7月8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斯洛文尼亚禽肉进口。
此次允许进口的产品为:可食用的冷冻(带骨或去骨)鸡肉(活禽经宰杀、放血后除去毛、内脏、头、翅及脚后的躯体可食部分)及其可食用副产品(包括:冻鸡爪、冻鸡翼(包括或不包括翼尖)、冻鸡冠、冻鸡软骨、冻鸡皮、冻鸡脖、冻鸡肝、冻鸡心)。
公告详见中国海关总署官网: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759658/index.html
不过目前海关总署《符合评估生产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名单》中暂未列出斯洛文尼亚的准入厂号,所以斯洛文尼亚禽肉正式进入中国市场可能还要有一段时间的准备期。
中国海关与斯洛文尼亚农林食品部在6月签署了出口禽肉的协议。截止目前,斯洛文尼亚已经获得了中国以下动物源性食品的出口许可证:禽肉、一般乳制品、蜂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