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检察司法救助“补血”变“造血”
“姐姐最近已经上初中了吧,还适应吗?姐弟俩的学习情况怎么样?”近日,海陵区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徐艳专程到司法救助申请人小瑞姐弟家中回访,询问姐弟俩近来的生活学习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因案致贫、返贫的家庭往往收入来源单一,“顶梁柱”倒塌则全家陷入困境,而“一次付清、款到即止”式的司法救助只能“救急不救穷”。近年来,海陵区检察院坚持“救助不止步,扶贫第一步”理念,推动司法救助由“补血”向“造血”转变。2018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7件42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90余万元。
在办理王某某贩卖毒品案中,该院发现其妻因吸毒而弃养小瑞姐弟,导致姐弟俩性格自卑内向。在开展司法救助过程中,该院组成“爱心妈妈团”定期上门对小瑞姐弟开展心理疏导、生活关爱、课业辅导等帮扶,同时联合公安机关寻找小瑞母亲的下落,对小瑞母亲予以训诫,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小瑞逐步打开心扉,不仅学习成绩有所提升,更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比赛活动,获得优异的名次。
柳某某交通肇事案中,被害人家属李某在案发一年多后仍未获得赔偿,李某靠打零工为生,其子也因疫情影响而失业,家中无其他收入来源。该院组织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组成听证员评议团,围绕李某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救助金额、救助方式等问题进行听证。听证会后,该院采纳听证员评议团意见,除救助5万元外,还积极与工商联、当地村委会等联系,帮助其子至物流园区就业,切实解决司法救助申请人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