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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如何使用“彼得原理”

2022-07-25 19:28 作者:李长太电脑教室  | 我要投稿

比如,小张目前是经理,他积累了不错的工作经验,然后去找工作,找工作的目标职位是总监。

一家公司面试了小张,认为小张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可以让小张做总监的职位试一下,给了他三个月的试用期,如果表现良好,就正式录用。

如果小张一直在原来的公司,公司看他之前工作表现不错,现在总监岗位缺人了,但招聘一个总监又太慢,于是提拔小张做总监。这个时候,往往不会提出三个月试用期的概念,只要小张表现不是糟糕透顶,那大概率是一直可以在总监位置做下去的。

从这个角度看,如果公司内部有足够的晋升机会,在一个公司内部长期发展,对个人是更有利的。

因为自己总会在不需要经历试用期的前提下,自己有机会不断升职,不断获得更高的收入,一直到自己的能力天花板,而这个过程自己不需要承担任何风险。如果最终达到的岗位,表现真是太糟糕了,被辞退了,那也可以换一家公司,安心的做被辞退时的前一个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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