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


一、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的概念及特征:
(一)概念:
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是指雇佣活动或者其他有偿服务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以下简称雇主),在雇佣活动中或者接受他人提供劳务的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向该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求赔偿。因侵权行为发生时雇主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由雇主承担侵权责任;受雇人有过错的,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特征:
雇员受害后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属于民法通则规定的"第三人侵害债权",但并非所有第三人侵害债权人债权的案件都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而是符合以下条件:
1.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人身伤害;
2.是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的原因导致雇员受到伤害的。
二、提供劳动者的义务: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有如下义务:
(1)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2)执行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
(3)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4)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如果违反这些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责任并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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