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蒙非中国论”者,你们悠着点!

序言
鉴于b站极少数“满蒙非中国论”者,勾结境外反华势力,不断挑衅我国少数民族,不断煽动民族仇恨,我写了4篇专栏予以驳斥:
“满蒙非中国论”已经渗透到互联网的各个角落,危害极大。它试图通过否认元清的正统性,否认乌斯藏都司和奴儿干都司的有效性,以达到否认祖国在新疆、西藏、内蒙古、东北、台湾等地区的主权的目的,其心可诛。

然而,在这4篇文章发表之后,“元清非中国论”者大部分言论都失去了作用(至少在up主的评论区里)。然而,仍有以下两种言论,必须予以驳斥:
一、乌斯藏都司和奴儿干都司是附属国?
这种说法令人喷饭。他们的依据,仅仅只是因为这两个都司不完全符合“驻军、纳税、派官”的领土三原则。但他们忽略了关键的一点——这三条标准,仅适用于理想的中央集权式的地方政府,而在很多情况下,国际公认的领土仅满足其中的两条。例如,香港是否要向中央政府纳税?美国的州长难道是联邦政府下派的吗?联邦政府有权罢免美国州长吗?
二、金朝没有资格自认中华?
首先,我先把金朝推动民族交融、推动国家统一的历史,我已经写进《元清与日本的本质区别》里面了。可“满蒙非中国论”者执意认为,汉族人多,对“中华”概念的解释权最大,因此金朝没有资格自认中华。
可这些“满蒙非中国论”者何曾想过:中华的定义是什么?显然,“中华”即位于中国宗藩体系内、认同中原文化(或认中原政权为舅舅)、以“中国”自居的政权部族。如果这都不能算“中华”的话,那么汉族显然也无法被定义为中华了。
那么,可否把“中华”定义为“汉族”?这显然是不行的,因为自古以来,以中华自居的民族就不止汉族一个。
而有些“元清非中国论”者就会说了:“中华”这个词是汉族发明的,凭什么被少数民族偷去?

少数民族使用“中华”这个词,主要目的是想要表达“中国一体意识”,而不是认为自己是汉族。他们也不一定使用的是汉语的“中华”,他们有可能使用的是Chin(秦)、Sino(秦)、tabgac(桃花石)。可见,能够表达中国一体意识的词语很多,而汉语中,这个词往往是“中华”,仅此而已。每个民族都有表达中国一体意识的权利(民族平等),至于使用哪个词,都是没有关系的。
然而这里有一个问题——“中华”一词,本身是“华夷之辩”的产物,最初并非是用来表达中国一体意识的。这就导致了“中华”一词在古代的多义性,难免引起误会。它在古代主要存在两个义项:
1、用于表示中原文化
2、用来表达“汉满蒙回藏”的中国一体意识
而“满蒙非中国论”者处心积虑,不断混淆这两个义项。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虽然基本上都和中原文化紧密相连,但仍然与中原文化存在一定区别。于是“满蒙非中国论”者就利用这种义项的偷换,成功地达成了他们煽动民族仇恨的阴谋。

然而,随着辛亥革命的胜利,“中华民国”成立,“中华”成为了“汉满蒙回藏”共同的国号。这个时候,“义项1”开始变得政治不正确了——毕竟把少数民族排除在“国号”之外,很容易被误解成“分裂国家”。后来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华的义项2”深入人心,使得人们差不多已经忘掉了“义项1”的存在。这是中国过渡到民族国家阶段的必然结果,是历史的大势所趋。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历史教育的深化,一些包含“中华”一词的古籍被一些书呆子发现。他们看到的“中华”,显然应该被解读为“义项1”。然而由于人们几乎已经忘记了“中华”是个多义词,因此,这群书呆子们错误地用“义项2”对古籍进行了解读。而他们看到的古籍恰好是:
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立纲陈纪,救济斯民
——朱元璋

然而,这一段文字,他们却正巧没有看见:
自宋运既终,天命真人于沙漠(忽必烈),入中国为天下主,传及子孙,百有余年,今运亦终。
——朱元璋
于是,他们迷信“元清非中国论”,也就很好理解了。但这种书呆子,在现实生活中毕竟是少数。而网络上的“满蒙非中国论”者,人数比例远远高于现实生活。这意味着,他们有可能只是一群岛蛙,或是美帝手下的“第五纵队”罢了。没办法,3万美元的悬赏,换成谁不牙痒痒?
结尾求三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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