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产品残炭的测定微量法
石油产品残炭的测定微量法
1.范围
本文件描述了用微量法测定石油产品残炭的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石油产品,其测定残炭质量分数的范围为0.10%~30.0%。本文件也可用于测定残炭质量分数低于0.10%的石油产品,但是精密度尚未确定。
2.1残炭:在本文件所规定的限氧(空气)条件下,试样经过蒸发和高温热解后所形成的残留物。
注1:残炭可用于估计石油产品在相似的降解条件下,形成炭质型沉积物的趋势,并可用于评估同类石油产品的相对生焦趋势。因此,宜从以上方面理解结果。
注2:灰分(见GB/T 508)和样品中不挥发的添加剂也会作为残炭,计人总残炭报告值的一部分。一些馏分燃料中,有机硝酸酯的存在可能导致异常偏高的残炭。燃料中的硝酸烷基酯含量可使用SH/T0559测定。
3.方法概要
将已称重的试样放人一个样品管中,在规定的时间内以可控方式于惰性气流(氮气)下加热到500°C。加热过程中易挥发物质随氮气排出,称量残留的炭质型残渣质量得到残炭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