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小辞典·儒法斗争史部分》5.4 《商君书》
【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4、《商君书》
又名《农战书》。记载了先秦著名法家商鞅的法治思想和变法斗争事迹。约在公元前二六〇年以后,由商鞅一派法家编撰而成。全书共五卷,二十九篇,现实存二十四篇。
《商君书》针对儒家“克己复礼”的反动纲领,提出革新前进的政治路线。其中《更法》篇突出地反映了商鞅同奴隶主贵族代言人甘龙、杜挚的激烈斗争。儒家以“法古无过”、“循礼无那”为依据,反对变法。商鞅以“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的进步理论,坚持实行变法,明确提出“不法古”、“不修今”“不循礼”的战斗口号。他认为“法古”要落后于时代,“修今”跟不上形势,“循礼”就要复辟,因而坚决反对因循守旧、复古倒退。他还揭露儒家鼓吹的“礼、乐”是“淫佚之征”,“慈、仁”是“过之母”,即罪恶的根源。提倡“适于时”,“恃其势”的原则,要求认清形势,立法行事,有力地批判了儒家复古倒退的历史观。
《商君书》针对奴隶制礼治,提出“法任而国治”的法治路线。认为“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1]。法治是新兴地主阶级治国的根本。“圣王者不贵义而贵法,法必明,令必行,则已矣”[2]。英明的君主,不应注重位义而应注重法治,法律一定要严明,命令一定要执行,这样就能治国。“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3]。并提出“壹赏”、“壹刑”、“壹教”的法治原则。“壹赏”,指“不论贵贱,只按军功大小给予俸禄官爵。“壹刑”,指“刑无等级”,刑罚“不失疏远,不违亲近”。“壹教”,指以新兴地主阶级的思想为统治思想,反对儒家鼓吹的孝悌、仁义等反动思想。商鞅还积极主张“权制独断于君,则威”[4]。把国家权力集中于国君,加强中央集权制,这有力地打击了奴隶制的“刑不上大夫”和世卿世禄制度,进一步剥夺了奴隶主贵族的地方特权,对巩固地主阶级专政起了重要作用。
《商君书》针对奴隶制的井田制,提出开阡陌封疆、奖励耕战的政策。认为“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5]。“避农战”,“国之危”。“人众兵强,此帝王之大资[6]”[7]。“王之致于兵”,称王于天下是致力于强兵的结果。还提出“以战去战”,用新兴地主阶级的革命战争反对奴隶主阶级的反革命战争。商鞅十分重视农耕,说“为国之数,务在垦草”[8]。主张大力开垦荒地,充分利用地势地力,发展农业生产。严厉批判“不作而食”、“不战而荣”的奴隶主贵族和“高言伪议,舍农游食”的儒家之徒,是“奸民”,是祸国殃民的“六虱”。这些思想和政策,对破除奴隶主的经济基础,壮大地主阶级的经济实力,都具有积极的战斗作用。
《商君书》概括了前期法家的法治思想,总结了商鞅十八年变法的实践经验,初步奠定了法家思想的理论基础。这是新兴地主阶级的一部重要理论著作,在历史上起过一定的进步作用。对以后的法家也有重要的影响。但是,应当看到:它所主张的法治,虽然主要锋芒是针对奴隶主阶级的复辟活动,但同时也包括了对劳动人民的镇压。它的历史观也是唯心主义的。
注:
[1] 《商君书·定分》。
[2] 《商君书·画策》。
[3] 《商君书·君臣》。
[4] 《商君书·修权》。
[5] 《商君书·农战》。
[6] 重大条件。
[7] 《商君书·弱民》。
[8] 《商君书·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