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青春粉碎机器
火车要到站了。那是一个小小的,略显破落的,熟悉而陌生的站台。
一.
三年前,他也是从这里离开的。
那时的他,究竟是怀着怎样的心情跳上火车,一路高歌猛进到首都去的呢?印象中,他只记得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一下午的甜蜜铁道之梦过后,便到了北京。
这是他第一次来到北京,此前的一生,他都只是在那个小小的地方来回生活,外面的世界,他从未有机会撇上一眼。那时的他其实并不是对世界没有概念,只是这个概念太过熟悉,太过烂熟于心,以至于他再也想象不到其他的不同于从前的句读来形容眼前的新世界了。
眼前的景象是他前所未闻的。走出车站,是从眼前一口气延申到天边的车水马龙,红的,蓝的,红色哑光的,蓝色哑光的,红蓝渐变的……坐上公交大巴真正进入首都,一系列的高大建筑又要凑到眼前了:圆的,方的,高的,扁的,整整齐齐的,奇形怪状的……好像巨人的玩具。他想象着是谁一砖一瓦的建起此等奇观,又是谁能坐拥广厦,大庇天下寒士,指点江山挥斥方遒。
他心花怒放。
二.
他惊讶于这里竟变了那么多。那么多那么多,多到让他连来接自己的亲友们的脸都辨认不清了。他还以为自己离开的并不久……
北京是个极端陌生的环境。土生土长的人们的生产生活的方式和他认识的完全不一样。不止如此,他们走路的姿势不一样,说话的腔调不一样,就连这里风吹的轨迹、日落的节奏,统统不一样,甚至城市的每一个毛孔角落里肮脏杂乱的方式都前所未闻。
但以上都是他后来的体验了,这时他还在那辆大巴上热血沸腾呢。
大巴上也有不少和他相似的“北漂”。有老的,有少的,结伴就在一起靠着睡觉,独自来的,净心不在焉地盯着外面掠过的风景。谁也说不清自己究竟是否把外界的匆匆放在心上。即使是响彻城市的整点钟声,都无法令他们的表情作出什么明显的变化。
但他还是留意了这钟声,或者说钟声提醒了他。提醒他天色已晚,提醒他是时候寻得一个住处。
那天,他随着那群北漂兄弟们住的旅店,说真的那不是一次很棒的体验,尽管昂贵的食宿费并没有真的吓住他,但这只是这座城市对他们立的第一个下马威。唯一值得庆幸的是那天晚上他什么东西都没有丢。
第二天他就出发去找个住处,这是溶在他血液里的传统基因。离开了家的游子们总需要一个新的避风港来迎接他们每一个深夜里的晚安,他也不例外。
经过寻寻觅觅,后来他遇见了一间不错的房子,而不错的房子往往住着不错的人。
房子的主人是一位刚刚步出壮年的女性,尽管土生土长,但却不沾染一丝小市民的习气,反而带着一种旧时代文化人才有的古色古香。给他的印象是一位有如黑天鹅绒大衣般细腻柔和的女人。她好心地收留了他,还表现出对他发自内心的关切。后来他得知这位房主当年还做过知青,参加过上山下乡。
而这房子也很漂亮,和房主一样的典雅气质。设计时显然是有意识的把现代欧洲的装潢风格与中国特有的木制家具融合在了一起,让人感到新奇又熟悉。而且价格也出的很是便宜,特别是房主见过他后,又给他折半了租金,如此下来的条件想必再找遍首都也找不到了。他无法拒绝,却反而更觉得相形见绌,这一切温柔的对待最终只能让他感到压力。他此前已经在太多个各种各样但都不属于他的屋檐底下碰壁了。他终于意识到首都并不只是个充满未来和可能性的地方,同时也是个无比现实的地方,几乎要容不下任何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热枕。
三.
那是连英吗?如今的脸怎变得如此蜡黄?他终于在亲友之间找到了一张不那么陌生的脸。 她是邻家的连英,曾几何时,还是他的心头好。那些年的岁月,编织在岁月里的回忆陡然又流进了他的记忆。但可惜的是这些如糖似蜜却再也无法再让他动容。说到底,谁会想开历史的倒车呢……
他的行李只有那么点,下午他就搬了进来。搬进来才发现,这房子里,不止是两个人,还有位年轻的小姐,他只知道和房主有亲缘关系,但到底是怎样就不得而知了。他也不打算多过问,毕竟除了这位小姐,房主也只是一个人自己生活,其间奥妙,有更待谁人知晓呢?
总而言之,自从见了这小姐,他便把记忆中的什么连英都抛在脑后了。他当然过问过自己的良心,但那仅仅只是个所谓的青梅竹马,既未谈婚,更未论嫁,又何必过不去这个坎呢?对,说到底双方了无亏欠!
他也并未忘乎所以地去疯狂追求这位新到心头的小姐,说到底,他也还算是一个知识分子,他骨子里还是含蓄的,甚至是封建的,顽固的封建!但话又说回来了,这个时代最不缺的就是知识分子。但也许只有他会一次又一次落寞又孤傲的称自己为所谓“旧时代的遗孤”,从各个角度来说都十分的贴切,即使外人看来也是。
结果呢?结果是没有什么结果。尽管除去各自的工作和应酬外,两人一直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但终究是少有真的来往,更没留下什么亏欠。直到有一天,她宣布自己要离开这个国家,甚至这个城市,去到远处了,这他才突然发现,也许自己在往后可预见的日子里要一直待在这里了,而她,还有身边的所有人,似乎都有着各自的远大前程。
她离开的那天,他专程去送她一段,因为他深知这将是最后一面。
倒不是说她再也不会回来了,相反,而是他决定总有一天要逃走,离开这个地方,即使是回家去,也再不回来。他决意要与旧生活诀别,与故乡的那片小小天空诀别,再与市井的肮脏角落说再见,总有一天他要离开。
四.
终于回了家,阔别三年的久违的家。大家都心照不宣的毫不过问他过去的三年,只是热火朝天的张罗起今晚的晚宴。只有连英和没出去过的弟弟妹妹围着他,想要借他的嘴得以一窥外面的世界。
他不知道该怎么向他们解释,只是觉得今天或许是个不错的日子。于是又攒起笑脸,告诉他们外面很美好,他不久又要远行……
在首都的日子里,起初他还过的不错,他也曾阔绰过,日子让人充满希望。可之后,那场突如其来的影响了所有人的瘟疫也无可避免的席卷了他所在的角落。他也许逃过了病魔,但逃不过的是生活。幸苦劳作下来的血汗钱到最后竟连生活都勉强才能支付的起。这世道究竟是怎么样了?
他试着去书中寻找答案,这让他想起那个小姐临走前对他说的话。她说。他身上有种她出生到现在从未见过的,让人一想到就感到些许惆怅的气质。但她一直不知道怎么形容这种感觉。现在他帮她找到了答案:是一种旧时代书生的穷酸气。他觉得自己像是老鼠,好在他已经决定与旧态的自己诀别了。
在这里的生活逐步地打磨他、击碎他、粉碎他,最后又重新雕塑了他。在那些伴随着生理的饥饿与精神的剧痛的日子里,他第一次在书中读到了资本等等,阶级云云。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那些“得天独厚”的人可以抱守着金山银山,还能时时翻番,而他这种“被城市排斥”的人却只能拿攒下的金瓜子换来自己微薄的生活。
钱对别人是那么值钱,以至于用钱来能买来更多的钱;钱对自己是那么不值钱,以至于几乎不够用来支付自己的生命。最最可悲的在与,明明生命是只属于个人的,竟又怎么被他人抢走,再标上价格,等待原来的主人前来赎买?
这是个疯狂的社会,这是个汹涌的城市!
五.
他们问他又要到哪里去,问他怎么又要离开。
他只是告诉孩子们往后的日子只会更好的,往后他们只会比自己幸福的多。孩子们开玩笑的闹他,叫他到时候可不要嫉妒他们才是。他告诉他们,他不会的,每一代人都有专属的青春舞台。
于是前往魔都的计划也很快提上日程了,亲友们还是支持他的,因为那里很发达,几乎是最发达的。
他对此没有异议。
之所以要去哪里,去那样发达的地方,是因为他知道,在那种地方,像他这样的人只会更多。
这样的地方,才会容得下也爆得出滔天的青春怒火。
2022年11月20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