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農本草經,(疏) 原序。 明,繆希雍,撰。
神農本草經,(疏) 原序。
缪希雍,字仲淳,号慕台,我国明代著名的中医临床学家、中药学家,是李思塘(曾从吴兴名家朱远斋学过医药)之外孙,万历癸丑进士缪昌期的同族兄弟。原籍江苏常熟,旅居长兴多年,考中秀才,与张时泰同科,移住金坛县,和王肯堂共处一邑。善用清凉甘润的药物疗病。行医之余,勤于笔耕,积三十年心血,终撰成多本著作,《神农本草经疏》和《先醒斋医学广笔记》为其代表作。
明,繆希雍,撰。
神農本草經者,古三墳之一也,其成於黄帝之世乎,觀其嘗藥、别味、對病、主治施之,百世無可踰越,其為開天大聖,憫生民疾苦,於飲食衣服之外,復設鍼石藥物用,拯夭札俾,得盡其天年是已,
原夫藥之生也,氣稟乎天,味成乎地,性在其間,
氣為陽,味為隂,五味四氣,各歸其類,斯親上、親下之義也。
既述之以本性,又制之以君臣,合之以佐使,以成其攻邪已,疾之能遂使無情之用,同諸有識自非,生而神靈,㝠契萬物者,其孰能與於斯乎,去古滋逺,民性滋漓,心識麤浮,莫能研精,殫思深入,玄要而不察乎,即象即理,物物昭然,弭疾延年功力,自著正以三墳之書,言大道也,言其然而不言其所以然,言亦象也,予因據經,以疏義,緣義以致用,叅互以盡其長,簡誤以防其失,而復詳列病忌、藥忌,以别其微,條析諸藥,應病分門,以究其用,刋定七方十劑,以定其法,闡發五藏苦欲補瀉,以暢其神,著論三十餘首,以通古今之變,始悉一經之趣,命之曰神農本草經疏,讀之者,宜因疏以通經,因經以契往,俾炎黄之旨,晦而復明,藥物之生,利而罔害,乃余述疏意也,余生也晚,親年已衰,得於稟者固薄,故少善病,長嗜方技,僻躭藥妙,顧念自昔仙人道士,靡不悉由藥道以濟羣生,加之友生協贊後先不一,馴届耳順,良友凋喪,百念灰冷,惟兹一事,尚用嬰懷,手所論著,裒然成帙,倘典則可師,幽隱可顯,試用於世,有廣來學,固所願也,不敢必也,采真同好,其相證諸,繆希雍序。
欽定四庫全書。神農本草經疏,卷一。明,繆希雍,撰。
予之作,是疏也,該括經文義難,槩述求其宗趣,宜有裁節,是以或先經而闡義,或隨文而暢旨,或斷章以相比,或因源以導流,或從末而㑹本,或根性以知非,凡兹數者,期在發明經旨,適當於用,然懼偏見多遺,難為凖的,必欲使纖悉洞了,小大靡遺,開擴來學,臻乎無惑,尚有望於,明喆之助焉。
續序例上,原本藥性氣味生成指歸。
夫物之生也,必稟乎天,其成也必資乎地。
天布令,主發生,寒熱温凉,四時之氣行焉,陽也。
地凝質,主成物,酸苦辛鹹甘淡,五行之味滋焉,隂也。故
知微寒、微温者,春之氣也。
大温熱者,夏之氣也。
大熱者,長夏之氣也。
凉者,秋之氣也。
大寒者,冬之氣也。
凡言微寒者,稟春之氣以生,春氣升而生。
言大熱者,感長夏之氣以生,長夏之氣化。
言平者,感秋之氣以生,平即凉也,秋氣降而收。
言大寒者,感冬之氣以生,冬氣沉而藏,此物之氣。
得乎天者也,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地二生火,天七成之。天三生木,地八成之。地四生金,天九成之。天五生土,地十成之。水曰潤下,潤下作鹹。火曰炎上,炎上作苦。木曰曲直,曲直作酸。金曰從革,從革作辛。土爰稼穡,稼穡作甘。
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氣味多少,各從其類也。
凡言酸者,得木之氣。言辛者,得金之氣。言鹹者,得水之氣。
言苦者,得火之氣。言甘者,得土之氣。
惟土也,寄旺於四季,生成之數皆五,故其氣平,其味甘而淡,其性和而無毒,土德冲和,感而類之,莫或不然,固萬物之所出,亦萬物之所入乎。此物之味,資乎地者也,氣之毒者必熱,味之毒者必辛,炎黄言味,而不加氣性者何也?蓋古文尚簡,故秪言味,物有味,必有氣,有氣斯有性,自然之道也,氣味生成,原本乎是,知其所自,則思過半矣。
藥性主治參互指歸
今夫醫,辟諸兵焉。料敵出奇者,將之謀也。破軍殺賊者,士之力也。審度病機者,醫之智也。攻邪伐病者,藥之能也。非士無以破敵,非藥無以攻邪,故良將養士,上醫蓄藥,然不知士,何以養?不知藥,何以蓄?夫士,猶有情實可考,才略可試,尚曰難知,以孔明之明,一馬謖,用違其才,卒致敗衂,悔不可追,况乎藥石無情,才性莫測,既非言論之可考,又非擬議之可及,而欲知其,的然不謬,非神聖之智,其孰能與於斯,假令嘗試,漫為則,下咽不返,死生立判,顧不大可懼耶?上古之人,病生於六淫者多,發於七情者寡,故其主治,嘗以一藥治一病,或一藥治數病,今時則不然,七情彌厚,五欲彌深,精氣既虧,六淫易入,内外膠固,病情殊古,則須合衆藥之所長,而又善護其所短,乃能蘇凋瘵而起沈疴,其在良醫善知藥,性劑量無差,庶得參互旁通,彼此兼濟,以盡其才,而無乖刺敗壞之敝矣,故作主治參互,俾後之醫,師循而求之,共收平定之功,期無夭枉之患斯,作疏意也,昔人云,用藥如用兵,旨哉言乎,旨哉言乎。
藥性簡誤指歸
夫藥石,稟天地,偏至之氣者也,雖醇和濃懿,號稱上藥,然所稟既偏,所至必獨脱也,用違其性之宜,則偏重之害,勢所必至。
故凡有益於陽,虚者必不利乎隂,有益於隂虚者,必不利乎陽,能治燥者必不宜於溼,能治溼者必不宜於燥,能破散者不可以治虚,能收斂者不可以治實,升不可以止升,降不可以療降,寒有時而不宜於熱,熱有時而不宜於寒,古人半夏有三禁,謂渇家、汗家、血家,仲景嘔家忌甘,酒家亦忌甘,王好古,論肺熱,忌人參之屬,諸如此類,莫可勝數,苟昧斯旨,吉凶貿焉,人命至重,冥報難逃,醫為司命,其可不深思,詳察也哉,此與十劑互證,十劑對治,反則為誤,故作簡誤,以防其失。
論七方本義
夫方者,法也。法乃所以制物者也,故大小、緩急、奇偶、複,七者為法制之變,且盡也。七方不同,同歸已疾,其制各異,異以從宜,岐伯言之已詳,後人演之彌悉,凡制方者,必本乎是,苟悖其制,則非法矣,非法則不能所施合轍,而反致乖刺,惡在其能攻邪,已疾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