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2023年招聘非在编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100人公告
吉安县2023年招聘非在编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100人公告 文 章 来 源 于 易 公 教 育 易 公 幼 教 为了充实吉安县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经县政府研究,同意自主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幼教教师100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不占学校事业编制。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非在编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共计100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吃苦耐劳、服从领导、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胜任教学工作。 5.学历条件: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6.资格条件:具有幼儿园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7.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在我县一直从事幼教工作5年及以上,有一定管理经验的民办幼儿园教师,经县教体局资格审核后,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至7日。 2.报名地点:吉安县教体局四楼会议室(吉安县金钟路) 3.报名和资格审查要求 (1)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 4.《吉安县2023年幼儿教师招聘个人信息登记表》(见附件); 5.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不含信息表上的照片)。 (2)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由县教体局审核,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核合格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面试 1.内容及分值 考试内容分必选项和自选项。 必选项为:语言(40分)、美术(40分); 自选项为:电子钢琴、舞蹈、唱歌三项选一(20分) 总分100分 2.具体要求:面试时间为10分钟。 语言:自备幼儿故事一则; 美术:抽取同一考题,画简笔画; 电子钢琴:自备钢琴曲。 舞蹈:服装、音乐自备(U盘) 唱歌:清唱歌曲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流程: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于面试当天上午7:40到达考点指定的候考室集中。工作人员核查面试人员身份后,于7:50组织考生抽签,考生按抽签的序号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即时告知考生本人。 6.如果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小组共同完成时,将对参加面试人员按抽签顺序分成相应组别,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 (四)入闱公示 根据招聘岗位数和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再相同,全日制毕业生优先;再相同,幼教专业者优先,再相同,毕业早者优先),如应聘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则应聘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才能确定为入闱人员,并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执行。 (六)聘用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五、聘用人员管理 1.本次聘用人员分配按面试总分从高到低选岗,并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因体检等原因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录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聘用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岗位需求和工作需要,与用人学校协商一致,经县教体局批准,可续聘。 3.聘用人员待遇 (1)享受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待遇(2400元/月左右),按政策享有社保。 (2)聘用期间由县教体局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程序予以解聘。 六、本方案解释权在吉安县教育体育局。 附件:吉安县2023年招聘非在编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