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本源——源质与能量(2):“源质”、“能量”与“源质能量团”
作者认为构成宇宙的最基本要素共有两种,即“源质”与“能量”,下面将对这两种要素的特性进行说明。
源质:源质是一种已知范围内宇宙间体积最小的微粒子,它是一种只具粒子属性不具波属性的纯粹粒子,是玻色子和费米子的两种构成成分之一。单个源质在宇宙中不具体积与形状,可以被视为一个不具质量与能量的类质点存在。这种存在可以产生引力,它的引力对其他源质或能量生效,会吸引周围其他源质或能量。这种引力我将其称为源质引力,源质引力不随距离的增加而衰减,属于一种非接触力。源质在宇宙三维空间中密集排列并充填整个宇宙,它们之间存在一定间隙,可以容许其他源质或能量通过,可以认为是这些充填整个宇宙的源质形成了千百年来人类定义的空间这个概念本身。
能量:能量是一种只具波属性不具粒子属性的纯粹波,是玻色子和费米子的两种构成成分之一。能量拥有可以隔绝源质产生的引力的能力,这种阻隔引力的能力与源质与其引力作用的物体间阻隔的能量总量正相关。能量在互相接触时可以融合成一个能量总量更大的能量团,但这种融合仅表现为能量相互接触的地方融合,其他部分不因融合受到任何影响。
源质能量团:源质能量团是一种由源质与能量因源质引力结合在一起而诞生的存在,因为原子能量团由纯粹粒子“源质”与纯粹波“能量”因源质引力结合构成,所以这些源质能量团总会在某种情况之下表现出构成其存在的源质的粒子性或构成其存在的能量的波动性,因此在实践之中我们对于这些源质能量团通常的表述通常符合爱因斯坦对于波粒二象性的论述也即:“好像有时我们必须用一套理论,有时候又必须用另一套理论来描述(这些粒子的行为),有时候又必须两者都用。我们遇到了一类新的困难,这种困难迫使我们要借助两种互相矛盾的的观点来描述现实,两种观点单独是无法完全解释光的现象的,但是合在一起便可以。”我认为在如今的时代基于当下的科学发展水平所有人类能够基于一切手段检测到的物质或是能量均为源质能量团。
以上内容即为作者本人对于“源质”、“能量”与“源质能量团”的理解,在下篇文章中作者将解释源质与能量在宇宙中的占比以及它们的具体物理作用规则并就微粒子的“自旋”现象给出源质能量体系的描述,并定义宇宙边界的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