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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讲义笔记整理70-73

2022-11-20 20:46 作者:fish-like-forest  | 我要投稿

侵犯自由

070 非法拘禁罪

一、剥夺人身自由

1、 非法拘禁罪: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2、 本罪所侵犯的法益是他人人身活动的自由,所以行为对象一定是他人,且剥夺必须以被害人认识到为必要。

3、 非法拘禁罪有两个最基本的特征:非法性、剥夺性。通过合法方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不构成犯罪;非法拘禁必须剥夺人身自由,而非限制人身自由。

4、 剥夺人身自由既包括直接剥夺(绑),也包括间接剥夺(将他人关在房间中)。

5、 剥夺可以是有形剥夺,也可以是无形剥夺(门口放置毒蛇猛兽)。无形剥夺的判断必须根据被害人所属的一般人的标准来衡量其活动自由是否完全受限。(精神病)

 

二、软暴力与索债

1、 软暴力: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2、 采取软暴力非法剥夺人身自由,就可以构成非法拘禁。

3、 以索债为目的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定非法拘禁罪,而不是绑架罪。此处的他人不限于债务人,还包括与债务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亲属)。

4、 索债型的非法拘禁与索财型的绑架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是否存在债务关系。如果债务只是一个幌子,而以此为名绑架他人,仍以绑架罪论处。

5、 索债拘禁的债务可以是合法的债务,也可以是非法的债务,但必须有缘由。

 

071 绑架罪

1、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以及其他非法要求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绑架他人为人质的行为。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 索财型绑架:行为人利用被绑架者的近亲属等人对被绑架者的安危担忧,迫使其在一定时间内交付赎金。

3、 如果行为人直接向被绑架人索取财物,应该以抢劫罪,而非绑架罪定性。

4、 人质型绑架:通过绑架人质要求某种非法利益或者提出非法要求,非法利益是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

5、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事出有因,一般都不宜认定为绑架罪。(刑罚重)

6、 目的是否实现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要实际控制了被绑架人,就构成绑架既遂。

7、 在绑架既遂之后,不法行为与不法状态还在继续中,行为人中途加入的,属于共同犯罪。

 

072 拐卖妇女、儿童罪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

1、 拐卖妇女、儿童罪: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行为人只要具有上述行为之一,就构成此罪。儿童,是指不满14周岁的人。其中,不满1周岁的为婴儿,1周岁以上不满6周岁的为幼儿。基本刑是5至10年有期徒刑,加重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可以判处死刑。

2、 拐卖成年男子可能构成如非法拘禁罪、强迫劳动罪。

3、 强迫劳动罪采取的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如果采取剥夺人身自由的方式来强迫劳动,那就既构成非法拘禁罪,又构成强迫劳动罪,应当从一重罪论处。

4、 本罪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若无是拐骗儿童罪。

5、 只要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就属于既遂。

6、 如果不出于非法获利目的,而是迫于生活困难等原因,私自将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送给他人抚养,包括收取少量“营养费”“感谢费”的,属于民间送养行为,不能以此论处。对私自送养导致子女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符合遗弃罪特征的,可以遗弃罪论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二、八大加重情节

1、 加重情节刑罚从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2、 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3、 拐卖妇女、儿童3人以上的。

4、 奸淫被拐卖妇女的。此种情况无须再定强奸罪,此处的奸淫不包括猥亵行为。在拐卖过程中猥亵妇女应该数罪并罚。这里的妇女应包括幼女。

5、 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不定强迫卖淫罪,妇女包括幼女。

6、 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7、 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8、 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 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073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1、 对向犯:存在两人以上相互对向的行为为要件的犯罪(受贿罪与行贿罪)。

2、 对向犯分为共同对向犯、片面对向犯。前者所对向的双方都被刑法规定为犯罪,而后者是只有一方被规定为犯罪。

3、 从刑事政策的角度来看,立法者对共同对向犯的处罚要明显重于片面对向犯。

4、 在刑法中,共同对向犯的刑罚基本相当。只有拐卖妇女、儿童罪与收买妇女、儿童罪一对共同对向犯很特殊,刑法对后者的打击力度要弱得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明知是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而予以收买的行为。基本刑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有强奸、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行为的,可以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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