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中国机长》,奔腾汽车敢做不敢当

《中国机长》上映至今,票房已经突破了26亿,超越《速度与激情8》,进入中国电影市场历史票房前十。俗话说“人红是非多”,《中国机长》热映之际,遭遇了奔腾汽车的营销“碰瓷”。

奔腾明目张胆使用《中国机长》元素
10月17日,一汽奔腾在壶口瀑布举办了自己的品牌之夜,并于当天宣布签约演员张涵予作为品牌代言人。一般来说,签约明星作为品牌代言人是很正常的操作,企业希望通过明星的人设来体现自己的品牌文化,传递自己的品牌语言,但奔腾这次的操作似乎有点“翻车”。
奔腾在宣传上多次使用张涵予在电影《中国机长》中的角色形象,虽说这一角色是由张涵予扮演的,但其版权所有属于版权方博纳影业。果不其然,博纳影业随后贴出一纸“声明函”,声明函主要陈述了以下观点:
1.博纳影业是版权方,任何涉及《中国机长》的商业行为都需要博纳影业授权;
2.《中国机长》唯一的汽车品类合作伙伴是长城汽车;
3.涉及侵权的机构和个人应立即停止侵权并删除相关内容。

辛辛苦苦拍个电影,结果被别人拿去用来宣传自己
博纳影业的愤怒不无道理,自己出钱拍的电影,结果成了别人的宣传工具,还是免费的,不过更愤怒的应该是长城汽车,毕竟自己真金白银买来的独家赞助,风头全被奔腾抢了去。
奔腾汽车随后给出了一则声明作为回应,称“在合同期内一汽奔腾享有经张涵予先生授权的人物肖像权,一切传播内容符合传播规范”。对此,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接受搜狐汽车采访时表示,张涵予有权利去签代言奔腾协议,但是电影版权不归属张涵予,张涵予只有表演权,一汽奔腾用影片中的角色去进行宣传,侵害了博纳的权利。

言辞间可以看出奔腾的心虚
奔腾汽车虽然和演员张涵予签订了代言合同,但并不意味着可以获得演员出演过的影视形象的版权。奔腾汽车此次的“碰瓷”营销不管有心还是无意,从传播角度上来说都是成功的,但这种负面的事件真的是好的营销吗?
由于销量不振,奔腾在去年10月更换了车标,以表达“改头换面”的决心,但从销量来看,这一招似乎并不管用。2018年奔腾全年销量仅8.9万辆,同比下降23.2%,进入2019年,奔腾全系车型加起来月平均销量仍然不到一万辆,年销量15万辆的目标看起来遥遥无期。

奔腾销量起伏巨大
我们不否认奔腾为了提升销量做出的努力,但努力应该找对方向,与其换标、碰瓷营销,奔腾不如努力做好自己的产品,用实力说话。奔腾汽车应该摒弃之前的拿来主义,自主研发动力总成等核心技术,不要一味只在外观上下功夫,毕竟车是买来开的,又不是买来当雕塑的。车质网上铺天盖地关于奔腾的投诉,大多数都和发动机有关,销量不好,真不关车标什么事。

奔腾销量不多,投诉倒是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