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7月广州市公共营养师人社第三方鉴定公告
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鉴定
01
鉴定项目
公共营养师是指从事人群或个人膳食营养状况的评价与指导,传播营养、平衡膳食与食品安全知识,促进社会公共健康工作开展的专业人员。
02
鉴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二个等级,分别为: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技能四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技能三级)
03
鉴定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8截止
鉴定时间:2023年7月29-30日(具体鉴定时间参见当期考前通知);
04
鉴定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05
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非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06
报考资料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请表(贴一寸白底照片、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附件: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docx
2、从事本职业年限单位证明原件1份(盖章);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白底一寸证件照电子版;
5、学历证书扫描件;
07
鉴定方式
本次鉴定考核分为理论考试、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
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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