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义主义】摩尔唯心主义(2-2-1-4)——唯识论的回光返照,阿赖耶的千古悲歌
2-2-1-4.摩尔唯心主义(Molar Idealism)
代表《成唯识论》
在场域论上是时间与空间的对立。时间是内意识体验的连续统/时间性结构的维度,对应着阿赖耶识;而空间则对应着种子的罗列
在本体论上是阿赖耶识与种子的对立。阿赖耶识是主体性的本质,会经历异熟识(生存论机制,支撑着伦理行动以及转世)到阿陀那识,最后变为纯无(这时才为主体性),主体由此解脱的过程,阿赖耶识是一种无漏种子,是惟一真实的;而这里的种子继承了经量部中的有漏种子,是一种抽象规定性,能够熏习出世俗的各种现象以及因果关系。阿赖耶识与种子之间的关系就如同摩尔(molar)与分子(molecular)之间的关系:种子如同分子,种子之间是一种决定论式的机械动力学关系,且可以以第一人称的方式清楚的说出。而阿赖耶识如同摩尔,是以海量种子/摩尔作为单位的。在此基础上阿赖耶识与种子的关系有三种:①阿赖耶识是所有种子的集合②阿赖耶识是所有种子的自我认识,即给予了所有种子主体性③阿赖耶识是所有种子的场域
在阿赖耶识与种子之间的关系上存在着一个集合论矛盾,将{a,b}=a,b,即将所有种子的集合直接等同于阿赖耶识。要理解这一矛盾,就需要另一个关于阿赖耶识与种子的比喻。若种子是浪花,那么阿赖耶识就是海洋,但是所有浪花的集合并不能等同于海洋,因为浪花需要海床的支撑才能够构成一片海洋,即需要背景性的场域支撑,种子的集合才能够等同于阿赖耶识。唯识论忽视了作为时间性结构的阿赖耶识存在所需要的逻辑学空间,而将空间性降为了海量种子的单纯罗列。正确的种子与阿赖耶识的等式用代数式表示应为{a,b}=a,b,{}。{}在等式的右边仅作为一个特殊的要素,但是却能够将自己普遍化为等式左边的背景性框架,这一普遍化的过程是具有主体性的
在认识论上唯识论持一种三分法,分别为相分,对应现象;见分,认识现象的思维能力;自证分,对应自我认识能力。自证分是所有见分与相分的来源,阿赖耶识作为所有种子的自证分,在给予种子的自我意识的过程中就会二分出一个认识者(见分)以及一个被认识者(相分),三者相互作用产生出海量种子,进一步产生出具体的感受性。阿赖耶识本身实际上就是一种见分,而与它所对应的相分为末那识,一种幻想出来的超验自我。这个超验自我会进行一种同一性运动,一种没有事物在运动的运动,并使得运动这个形式本身实体化,一种创造性的主体性由此产生。在这里创造这个主体性的是一个作为纯逻辑机制的大他者,以一种符号学的自我悖论关系的形式运作
在目的论上唯识论认为种子对在时间性中的顺序运动与贯穿运动对立的调和是注定失败的,以上三者都不是真实存在的,唯有阿赖耶识是真实的。唯识论进一步消解了认识论,认为经验观察只是海量种子的罗列造成的混沌,且消解了伦理判断,将伦理的判断权留给了大他者/宗教权威来决定。因此唯识论的目的论上的人可以说处于一种活死人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