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琼《雅克·拉康 阅读你的症状》(7)实在界
第八章 三界的拓扑学
第三节 实在界
实在界的真正特征不只在于它的不可能性和不可知性,更在于它的悖论性,它就是以悖论性来运作的。
“不要向欲望让步”,指不要向他者的欲望让步,不要屈从于想象界和象征界提供的幻象所支撑的欲望满足,而要认识到欲望的永恒化和欲望满足的不可能性。
拉康又回到弗洛伊德,借助弗洛伊德的爱玛的例子和“物”(Das Ding)的概念,拉康认为:表象——无论是“物表象”还是“词表象”——属于象征界,是按照能指的法则组织起来的,是在主体的言语中呈现出来的;而“Das Ding”属于实在界,是表象的支撑场所或“表象代表”所表征的东西,是需要在无意识表象之重心的最初建立中来定位的一种“原初功能”。
“物”的特征或功能:
1. (语言学)“物”作为表象的支撑场所或表象代表所表征的东西。指的是“物”与言语或语言的关系。其悖论性:一方面,“物”只能在言语中且通过言语来呈现自身;但另一方面,“物”并不等同于语言,相反,它是激活语言的东西,是召唤能指前来标记的场所。悖论性还在于:作为能指前来表征的场所,“物”本质上是不可表征的,“物”的位置标记的恰恰是一种不可表征性,就此言之,能指作为“表象代表”所代表的并非表象本身,而是非表象,其对“物”的表征其实是标记了某个东西对象征化的逃脱,标记了一种不在场、一种不在场的在场。
2. (人类学)“物”作为一种“原初功能”需要在无意识表象的重心(即人类社会最初的象征法则)的建立中来定位。1)原初的东西是一种性驱力、一种原始欲望,因受压抑和禁止而通过置换和凝缩在无意识的表象中间接地呈现,原初大法即为此而立,就此言之,“物”的原初功能就是它的被禁止、被排除。拉康说,原质之“物”作为一种“原初功能”就犹如乱伦禁忌的建立,“物处在中心位置只因为它是被排除的”(拉康)。2)这个象征性的禁止(象征化)不可能彻底,总有剩余,能指对实在界的侵入总会在实在界留下洞孔,这些剩余和洞孔就是那不可象征化的原质之“物”,而主体也因剩余而继续欲望着。3)虽然主体是因象征化或能指对实在界的侵入而成其为主体的,可象征化也是对“物”的谋杀,是对前历史之“我”的谋杀,所以,“物”的象征化其实是死亡的象征化,“物”的原初功能就是在它的被禁止中把死亡作为存在的界限带到主体面前。
“物”与法、欲望的悖论性关系:“法是物吗?当然不是。不过,我只能借助法来了解物……这要感谢诫令,因为没有法,物就是死的。但即便没有法,我还是会活着。但是,当诫令出现时,物也闪现,物再次返回,而我便遭遇了我的死亡。对于我,自以为导向生的诫令最终却导向了死亡,因为物找到了一条路,借助诚令来引诱我;通过它,我欲望着死亡”(拉康)。
此外,“物”与法、欲望的关系显示了“物”的原初功能也是道德法则得以确立的的前提。道德法则作为一种象征秩序乃是基于对“物”所代表的原初欲望的禁止,因此所谓“至善”不过是对“物”、对母亲欲望的禁止。
“物”并不就是实在界,它是象征界侵入实在界之后所呈现出来的实在界之一角。拉康对“物”的特征或功能的描述即是对实在界的一种描述:
1. 表象对“物”的象征化是对一个不在场的东西的象征化,因为实在界是一个不在场的原因,也是主体所不可抵达的界域:“在‘Vorstellungen’(表象)的层面说,物并不是什么也没有,它事实上只是不在。它的特征就是它的不在场、它的陌生性”(拉康)。“物是我们所不可抵达的,它自一开始就已然是不可抵达的”(拉康)。
实在界对主体而言不在场,是一种不可能性,它根本就“是”不存在,其存在只是事后回溯的效果,但它却又是一切的原因。这是一个悖论。实在界即悖论性本身,“实在界所存在的悖论在于,它是一个实体,尽管它并不存在(在现实中产生意义上),但它具有一系列的特性——它具有某种结构上的因果关联,它可以在主体的符号性现实中创造一系列的结果”(齐泽克)。“这就是实在客体的精确定义:一个本身并不存在的原因——它只能呈现于一系列的结果之中,但总是以某种扭曲的、位移的方式呈现出来。如果实在界是不可能的,那么,要借助于其结果而去把握这种不可能性”(齐泽克)。
2. 表象对“物”的象征化是在实在界上留下洞孔,即,对实在界的结构化就是让“物”呈现为“空”(emptiness)或“无”(nothingness)的形式,“空”不是什么也没有,而是什么也不是,但也正因其“不是”什么,所以它永远“是”一种可能性,它只能为别的某个东西所代表:“这个物总是由空所代表,这恰恰是因为它不能为任何别的东西所代表,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因为它只能为别的某个东西所代表”(拉康)。“空”或“无”,即实在界作为一种不在场的核心,且正是这种空或无,使得“物”成为了人类文化创造的原初动力。[拉康论及艺术、宗教和科学]。总之,象征化得以可能,是因为实在界的不在场性,而象征化总以失败告终,也是因为实在界的这种“空”或“无”,因为实在界的不可能性。
3. 表象对“物”的象征化不可能彻底而总有剩余,因为实在界是外在于主体的、不可象征化的,象征化的过程就是凸显实在界的不可抵达性与不可能性的过程。对于主体而言,象征化的过程是主体化的过程,同时也是把实在界的创伤性内核——原初对象的缺席、失落和匮乏——植入主体内的过程。对于主体与实在界的这一关系,拉康称之为“外密性”。
外密性,即一种既外在又内在、既在外又在内、既不在外又不在内的关系。1)主体:“外密性”意指着主体对实在界的矛盾的依存,一方面,主体性的原初确立、主体的欲望和原乐皆以实在界为背景或参照,受其主宰;另一方面,主体对它有一种无知、否认和拒绝,一种无意识的抵抗,这注定了主体虽因实在界而欲望,却永远不可能抵达其核心。2)实在界:“外密性”,意指着实在界本身即是一种悖论性,它是一种没有任何存在的存在,是一种使可能性得以开启的不可能性,它既外在又内在于主体,它决定着主体的构成,却又对主体构成一种彼岸,是主体之言说和生存的最后界限。
4. 表象对“物”的象征化总会留下剩余,成为主体之欲望总要“再来一次”的原因,这表明,实在界就是那总是要回到相同的地方、在相同的地方出现的东西。这里涉及主体与实在界的相遇问题。
主体与实在界的“相遇”:主体借自动重复向着创伤性经验的不断返回恰恰标识了无意识主体的生存经验中一个场所或界限的存在,标识了主体朝向这个场所或界限所做的一种失败的努力,这个场所或界限即为实在界。“重复”,指无意识主体朝向某个不可抵达的界限、某种不可能性的不断返回;“回忆”,指主体早期被压抑、被禁止的经验或经验残存在后来的生活中的一种坚执。所有的重复或回忆都要朝向实在界。“经常回到同一地方去”这种重复现象正是无意识力图捕获实在界的表现,拉康称之为主体与实在界的一种“相遇”(又称“遭遇”、“约会”)。
问题:主体如何实现与实在界的相遇?
主体与实在界的相遇带有偶然的特征,这种相遇是一种“不幸的机遇”,这不仅因为那从实在界返回的东西总与创伤性的经验或其残存有关,而且因为梦中出现的东西并不就是实在界本身,在梦中所遭遇的常常只是实在界的“面孔”,它们只是告诉我们实在界就在那里。换言之,主体与实在界的相遇只可能是一种“失之交臂的相遇”。
a. 对主体而言,失之交臂的相遇是一种可能谋面但却不为主体所知的相遇,或一种未及谋面却已经从主体身边滑过的相遇;b. 对实在界而言,它总要在相同的地方返回,实在界有一些可称之为遭遇的根本点,它们总出现在主体心理现实(如梦的表象)的原发过程中,使主体把心理现实视作是“悬而未决之物”,即其意义有待确定、无法确定但主体又无可躲避的东西。实在界就藏在这些遭遇点的背后,等待着主体的到来,主宰着主体心理的原发过程。因此,对于实在界的原发过程,应在“另一个地点、另一个空间、另一个场所或者说在知觉与意识之间”(拉康)来理解。
为说明在原发过程中主体与实在界的相遇,拉康在第11期研讨班中讲到了两个例子。
1. 例子一:庄周梦蝶。拉康对庄周梦蝶的描述为:

1)庄子没有把现实的自己与“庄子”这个能指指认给他的身份混为一谈,他知道自己作为主体的同一性不过是象征符号的一种委任,是他者的能指之网对他的捕获。
2)a. 幻象与符号性现实的关系的角度:“在大他者之外,在异化的符号网络之外,主体获得某些内容,是完全可能的。其他的可能性是由幻象提供的:把主体与幻象客体[幻象对象]作等量齐观。当庄子认为他是一只蝴蝶,梦见自已变成了庄子时,他在某种程度上是相当正确的。蝴蝶是客体[对象],它构成了幻象—认同的框架、中枢(庄子—蝴蝶之间的关系可以写为[划杠的S♢a])。在符号性现实中,他是庄子;但在其欲望的实在界中,他是一只蝴蝶。成为一只蝴蝶,是其超越符号网络的实证存在的全部一致性[同一性]之所在”(齐泽克)。
b. 实在界的凝视、主体与实在界的相遇的角度:实在界的凝视实质为已然失落的原初之“物”即对象a的凝视,这一凝视在主体的符号性现实中是被省略、被遗漏或被拒认的,只有梦的表象可以“展示”它的存在,而这一“展示”将会使主体醒来时的同一性发生动摇。梦中蝴蝶让庄子明白了现实中的同一性不过是一个幻觉,他真正欲望的恰恰是被符号性现实所遮蔽且在能指链中无法界定的东西,这个东西在梦中以蝴蝶的表象呈现出来,在这个“欲望的实在界”,他在这只蝴蝶的“展示”中看到了实在界的面庞。
2. 例子二:弗洛伊德《释梦》最后一章的梦。弗洛伊德描述的梦为:

“梦为什么恰恰在急需醒来的情况下发生”(弗洛伊德的问题),因为这个时刻正是实在界前来与主体相会的时刻,是实在界以梦思的表象或幻象闯入原发(心理)过程的时刻。这个时刻最能说明“醒来的功能和在此醒来中实在界的功能的含混性”,即实在界不仅要逃脱意识的捕捉,甚至也要逃脱无意识能指逻辑的捕捉。梦中的事件,如蜡烛掉落、床单着火等乃是“代表”实在界的东西,是“表象代表”,与另一因素有着相同的结构性功能,即儿子的话语,拉康把它称为“另一个现实”的所在。据此,弗洛伊德的问题被转换为:“那使睡梦者醒来的东西是什么?”拉康说,那使睡梦者醒来的东西正是梦中的“另一个现实”。
在梦中,恰恰有一个“彼岸”在言说,这个彼岸只在属于大他者领域的无意识状态呈现。死去的儿子及其在梦中的话语指向的就是这个彼岸。因此这个“彼岸”成为实在界迷一样的体现,正是在梦中的心理现实中,活着的父亲(无意识主体)和死去的儿子(惰性的实在界)不经意地相遇了。“梦不就是一种向错失的现实……致敬的行为吗……在这个偶然中,现实若是不借助现实……来重复某个实际上更为重要的东西”(拉康)。所谓“现实借助现实来重复某个更为重要的东西”,前一个现实指的是“错失的现实”,是由儿子的话语所呈现出来的创伤性残存,它根本上指的就是死亡作为生之界限,指的是言语对实在界的某种穿刺;后一个现实指的是梦中的心理现实,它们是“物”的表象,是一种“欠缺”、不在场,它们在梦中出现不是为了呈现自身或表达什么确定意义,而只是为了提示醒来的主体,它们作为“欠缺”的背后,还藏有另一个现实,即在儿子的言语中呈现出来的“错失的现实”,两者结合在一起共同构成对实在界的指涉。
儿子的话语是在提醒父亲,实在界就是那悬而未决之物或那未定之物,是那个在背后支撑主体或主体之欲望的东西,实在界是火光的携带者,可它悖论性地模糊了主体的视线,仿佛燃烧的儿子的那句闪耀着实在界之火的话语,它除了说明实在界本身的不在场以外,事实上不能说明任何东西。
问题:与实在界相遇之于主体有何意义?
拉康式的回溯性逻辑:实在界是先于主体而存在的,但实在界并不是一个外在于主体的实存之物,相反,它只是一种生存秩序,是规定主体性的一种律令,是划定主体之大限的一个界域。实在界本身并不存在,它所谓的“存在”是我们依循主体之命运设定出来的,即它实际上仍是一种回溯性的效果,是我们为缝合主体之裂隙、解释主体之症状而在主体之历史中重构出来的。主体为什么会陷入想象性的误认?主体为什么要通过乱伦禁忌而与父法建立盟约?主体的欲望为什么是对母亲这个他者的欲望?主体为什么总要从症状中去获得原乐(即所谓的享受症状)?如此种种,皆离不开主体“诞生”的原始创伤,那就是对原质之物的排斥和压抑,这一原始的驱逐行为具有一种不可还原性,它使得被驱逐物对于主体具有一种彻底的不可抵达性和他在性,而这个不可能性的场所就是实在界。可另一方面,也恰恰是由于这个驱逐和排斥,主体作为想象性认同和象征性认同的效果、作为在他者之匮乏中欲望的效果、作为被禁止的原乐享受的效果,注定要成为被禁止物的捕获品,它总想返回到那个原初的神话状态,总想以被切割掉的东西来填补自身的空洞,总想在一种强迫性的重复中重返那已经永远失落的对象,这便是拉康所谓的与实在界的相遇。
问题:与实在界相遇的失败对于主体而言意味着什么?失败的意义就在于主体的分裂,或者说在相遇的失败中可以看到主体的分裂。
主体之分裂的双重显示:a. 主体在无意识与意识之间的分裂,即,在无意识中主体遭遇了实在界的以象征化的表象形式的返回,而在意识中主体清楚地知道那只是一个梦,他以一种想象性的拒认把所经历的看作是一个梦魇,意识在想象中的幻觉的同一性与无意识以象征的方式表象出来的实在界的面庞令主体遭遇了其第一重分裂:他对实在界一无所知,但在梦思的运作中又感受到了其存在,所以用一种想象的同一性来掩盖自己的不知或分裂。b. (更深刻的分裂)梦中象征化的表象和实在界的凝视的交互作用引发的主体的分裂,即,表象把主体带入了主体性的位置(父亲的位置),而实在界的凝视则让他瞥视到了自身欲望的空洞和欲望的伦理困境,而这一瞥视把主体带入了一种极度的焦虑,带入了主体性的涣散和解体。